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于11月前在全国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精心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现将部分地方、部门工作做法予以刊发,供各地参考。 河北省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和行业协会商会五大领域,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在排查中发现违规收取供水施工开口费、向终端用户转供电不合理加价、未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银行机构未落实费用减免及转嫁成本等问题,已全部退还整改完毕。 今年以来,河北多措并举,采取降费、清理、规范、整治等措施,累计减轻企业负担约81亿元。其中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通行费减免优惠等政策减负56亿元,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减负11亿元,降低天然气管输价格减负3.5亿元,阶段性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和涉企公证服务收费减负0.5亿元,水电气暖领域清理规范收费减负10亿元,行业协会商会清理收费减负1亿元。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10月至12月对14个试点地区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验收工作。 《通知》明确,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确定的试点任务和各试点地区制定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试点任务实施过程、试点成果示范程度3个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对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地区,出具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验收意见;对完成试点工作的地区,出具验收结果为合格的验收意见;对动力不足、执行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出具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验收意见并限期整改。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应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于10月25日前将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及所在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试点工作验收的初审工作,对照试点任务验收指标进行打分,并形成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与验收指标打分表于11月15日前反馈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专家组对试点任务整体成效进行打分,并独立出具打分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将视情况组织专家组开展实地检查。 《通知》还明确,文化和旅游部将参考省级初审、专家评审的意见,结合实地检查情况、有关工作台账及第三方监测数据等,确定试点验收结果,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对结果进行公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继化妆品后,药品也将优化包装规格。 《通知》指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一些重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通知》明确3方面11项举措,其中涉及药品和化妆品的包括:引导医疗机构针对门诊、住院、慢性病等不同场景和类型提出药品包装规格需求,引导药品生产者优化药品包装规格;完善标准体系,适时修订食品和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细化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督促指导食品和化妆品生产领域主要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发布杜绝商品过度包装报告,公布行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推广简约包装情况等。 2021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曾发布新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标准,涵盖16类化妆品,明确要求化妆品不应超过4层包装。该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联合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出台《清廉河南建设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组建河南省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专班。力争用5年时间,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社会组织发展全过程,将社会组织锻造成一支清廉意识坚定、清廉行为自觉、高效参与社会治理的坚强力量,有效激发社会组织“正能量”,持续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方案》以创建清廉社会组织为导向,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通过节点化、清单化、项目化安排,分4大项,9条内容,指明了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节点、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确保创建行动能够稳步有序推进。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始终把牢清廉社会组织创建的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实现“党建入章”,落实党组织“应建尽建”原则,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推进齐抓共管,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巡察工作,强化协同配合,推动联合会商、联动审批、联合监督、联防风险工作常态化。三是健全科学体制,扎紧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行为。四是涵养廉洁文化,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强化源头治理,增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提升廉洁意识,唱响“清廉社会组织好声音”。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成果,提高公众防范意识,现向社会集中公布一批江西省民政厅已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同时,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 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请拨打举报电话:0791-86287633进行举报,或将举报资料发送至邮箱:mgj86287633@163.com。对实名举报的,将按要求严格保密。 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江西省家庭教育协会 2.嘉源爱心助学基金会 3.廉政行为研究会江西工作委员会 4.中国庐山爱情学院及其分支机构
8月25日,河北省省长王正谱主持召开行业协会座谈会,分析当前河北重点行业发展形势,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上,省冶金协会、省装备制造协会、省医药协会等15家行业协会负责人先后发言,介绍协会运行情况,剖析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就推进协同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协会作用等建言献策。副省长胡启生、省政府秘书长朱浩文,省民政厅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王正谱省长指出,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服务企业需求、促进行业发展、助力政策落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集中精力抓投资、上项目、促消费,为行业协会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希望各行业协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振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的精气神,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积极献计出力。一要当好招商引资的“牵线人”,围绕建链、补链、强链,搭建招商平台,创新引资方式,吸引更多头部企业落户河北,做大行业规模。二要当好转型升级的“促进者”,根据行业企业创新需求引进创新资源,推进行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助力企业招才引智,提升行业竞争力。三要当好政企对接的“连心桥”,加强政策入企和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准确了解行业动态,及时向各级政府反映企业诉求,携手渡难关、谋发展。 会议要求,省直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梳理协会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吸收采纳,帮助解决问题,加快形成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行业协会工作,加强行业指导,畅通沟通渠道,做好服务保障,努力为行业协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完善治理体系,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加快打造现代交通执法体系,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公路水路建设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办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办法》),标志着宁夏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全面开启市场监管新篇章。 此次出台的《市场监管办法》,围绕树立执法监管新理念、明晰执法监管新思路、创设预防违法新举措、构建差异化监管新模式等10个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运输执法职责和定位,确立了“属地政府主导、交通执法牵头、多个部门联动、分级分类落实”等工作机制,创新提出了预防监管、重点监管、专项监管、日常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由“管系统”向“管行业”延伸,由“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推动形成政府、媒体、行业协会、从业主体等参与行业治理的管理新格局。将执法监管由垂直的“线”,扩展到广域的“面”,由注重事前许可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现监管体制的“物理”整合向监管机制的“化学”蝶变,构筑了新形势下交通执法的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按照“全面整合、分级管理”的思路,积极探索行业监管新模式,整合多个执法门类、下移执法重心,在管理上“分”、体制上“建”、职能上“统”、队伍上“融”,全面构建起符合改革实际、具有宁夏特色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精神,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7月28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马双喜,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项目推进中心主任李艳萍一行6人,赴山西股权交易中心实地调研山西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工作情况。 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路演大厅、托管交易柜台,了解了中心的功能定位、业务模式及中心成立9年来服务山西实体经济的工作成效,并重点听取了山西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现场观摩了平台系统演示操作。 马双喜指出,建设运营山西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府搭台、银企对接、以信促融、赋能实体”的模式运营,将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山西股权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充分吸取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积极对接省发展改革委项目推进中心,全力推进山西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要求,做好北京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22〕1019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5个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本市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 《通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分为部署准备、自查自纠、联合检查、总结评估4个阶段。8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各区要做好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5个领域和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的自查自纠。9-10月,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开展联合检查,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对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11月,结合国家和本市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做好相关工作总结评估。 《通知》要求,建立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市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落实。
“我们打工不容易,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前前后后忙了这么多次……”近日,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帮助20余名工人追讨劳动报酬10万余元。 张某平等22名工人在某小区的工地施工,工程结束后,经结算,工地拖欠张某平等工人工资共计10万余元。工人多次索要,承包方、分包方以资金紧张等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工人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总承包方于10日内先行清偿工人劳务报酬,公司仍拒不执行,县人社局向法院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申请。 因该案牵涉到农民工切身利益,且人数较多,新乡县法院接到案件,立即启动快审快裁程序,准予强制执行。立案当日,法官便与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取得联系,充分沟通案情,一方面,执行法官依法传唤涉案项目负责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集中查控优势,查封、冻结被执行公司的银行账户。在案件强制执行期间,执行干警通知被执行人到院依法履行义务,但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执行干警随即对冻结的执行案款进行了划拨,张某平等22名工人辛苦讨要多时的工资款得以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