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将开展信用评价并纳入规范化管理。8月24日,15届153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信息库 公共资源交易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会同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实施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的日常工作。 《管理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自然资源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先行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使用信用评价结果,并逐步推广至公共资源交易全领域。信用评价来源信息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和跨区域信用信息。信用评价实行每日一评、动态管理,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对符合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惩戒措施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禁止其参与所涉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日将前一日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评价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主查询。此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发起方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可查询并使用依法主动公开的项目响应方、中介代理和服务机构的信用评价结果。 《管理办法》还鼓励项目发起方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分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占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分值的比例范围由项目发起方明确,并在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招标文件)载明;对信用评价结果较优的项目响应方降低或取消投标保证金。 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答复。
为积极有序有效推进税务与公安协作,切实沟通,最优发挥税警协作联络机制的积极作用,实现税收执法与刑事执法的高效衔接。近日,城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城固县税务局就县域内涉税犯罪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就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和联合惩戒的工作展开了详尽交流。双方围绕税警联合办案作了互通交流,针对涉税案件取证的标准、税务如何提前介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实质性的交流。 警税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充分发挥了打击涉税案件的主要作用。自2021年以来,城固公安局共立涉税案件5起,破案1起,抓获6人,逮捕4人,起诉1人,涉及税款60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损失6万元。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依法整治财务审计秩序,加强财会监督大数据分析,对财务造假进行精准打击。 针对依法整治财务审计秩序方面,意见提出以下四点。要依法加强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充实财会监督检查力量,推动形成专业化执法检查机制,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有效日常监管。出台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突出检查重点,提高检查频次,严格处理处罚,建立自查自纠报告机制,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责任。完善相关部门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从严监管,依法追究财务造假的审计责任、会计责任。加强财会监督大数据分析,对财务造假进行精准打击。 同时,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上下联动、依法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针对当前行业内较为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泄露传播涉密敏感信息等,坚决纠正会计师事务所串通舞弊、丧失独立性等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梳理一批财务会计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形成各部门共同行动清单,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从严从重处罚,对违法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全社会、全行业形成警示。 此外,要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和基础制度建设。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基础性制度清单,及时跟进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推动加快修订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措施、丰富监管工具、细化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合理区分财务造假的企业会计责任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明确其他单位向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证明的法律责任。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相关规定,明确公众利益实体审计要求。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处理涉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案件,研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完善维护信息安全要求,明确境外机构和人员入境执业等相关监管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等特定实体审计业务的具体要求,统一公开相关标准。结合实际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轮换机制。 要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方面监督有机贯通、协同发力。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年度工作会议和日常联席会议机制,整合力量、凝聚共识,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针对财务会计领域跨区域、跨行业的突出问题,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监管协调。依法依规开展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增强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意见明确了,要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业务报备、电子证照和签章等手段加强日常监测,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探索建立审计报告数据单一来源制度,推动实现全国范围“一码通”,从源头治理虚假审计报告问题。出台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共享和公开相关信息并实施联合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统一的行业举报受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做到“接诉必应、限时核查,查实必处、处则从严”。 意见强调,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出台一体化管理办法,建立可衡量、可比较的指标体系,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调配、财务安排、业务承接、技术标准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一体化管理检查评估程序。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机制,将一体化管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排名的重要依据,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对标对表加强内部管理。结合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特点,每年从一体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专精特”发展等方面树立典型示范,推广先进经验。着力培育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助力更多自主品牌会计师事务所走向世界。
针对近期曝光的“小龙坎”火锅店、“蜜雪冰城”奶茶店、“华莱士”快餐店、“杨国福”麻辣烫店、“奈雪的茶”奶茶店、“大润发”超市6起食品安全案件,市场监管总局23日公布查处情况,要求全面排查同品牌所有门店、强化总部管理、严惩涉事门店并处罚到人、惩处涉事企业同时追查上下游和同行业各有关企业。 市场监管总局协调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核查处置,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证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不仅核查涉事门店,也注重全面排查同品牌所有门店。二是不仅聚焦单独门店,也注重强化总部管理。对“点”上单独门店的问题核查、责令整改,对企业总部和区域分支机构约谈,督促其全面强化自查自纠,实现“面”上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三是不仅严惩涉事门店,也注重处罚到人。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对涉事门店吊销许可、顶格罚款,对店长和直接负责人大额罚款。四是不仅惩处涉事企业,也注重追查上下游和同行业各有关企业。严厉惩处制假造假者,同时也严厉惩处知假售假者、故意用假者以及协助运输者等为违法生产经营提供便利者。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充分利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媒体监督、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综合运用信用联合惩戒等手段对违法者及上下游相关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同时,对食品安全典型案件查处一批曝光一批,不断净化食品安全环境,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全省率先建成运行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结系统,企业开办5枚印章刻制费用全免,28家商业银行免收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费;健全知识产权政策激励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全链条激励;以打假“暴风”行动为统领,全市查办案件883起…… 今年以来,宿迁在市场监管领域深耕细作,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夯实专利质量基础、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发展不止步,市场监管不停歇。“更好地推动宿迁发展高质量,努力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落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昊在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上提出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起来。 “我们以争先进位的精气神,增强创新落实的执行力,集中精力抓好市场准入改革、监管机制创新等六个方面工作,推动和服务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耿静波说。 法人企业发展规模是区域经济竞争力的直接体现。过去我市市场主体以小微企业为主,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法人企业占比不高。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加强市场准入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开办改革,进一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促进法人企业发展,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唯有监管机制创新,才能推动监管效能提升。以问题为导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探索信用治理措施,将酒类、花木违法行为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加强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持续深化双随机监管,探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确保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监管执法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核心职能,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严守安全底线、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针对企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多、社会影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情报数据分析,深挖案件源头线索,争取办理一批省内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做到以案促管、以案促改,进一步突出监管执法底线支撑作用。 加强质量工作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快实施“精品”战略,围绕全市工业50强企业,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奖和省市精品培育库,指导更多企业争创“省级质量奖”“江苏精品”“宿迁精品”。 知识产权是衡量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上半年,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净增187件,总量2333件。接下来,各县区还将出台市级知识产权激励政策配套细则,形成市县知识产权工作“一盘棋”,年内力争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2700件。围绕特色优势企业,各地将打造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产业专利池,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持续探索知识产权强链工作。 维护安全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对此,宿迁各地坚决用“顶格监管”守住“底线安全”。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将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快检能力建设,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到位。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全市各地深入开展药品安全“雳剑2021”专项行动,对药品网络销售等经营行为加大检查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药品违法典型案件,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今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又有1家企业和1名直接责任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从2018年9月起开始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目前已累计有57家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被列入“黑名单”,有效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季度1家企业和1名直接责任人被列入“黑名单” 近日,市人社局披露深圳市2021年第二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33名农民工工资158.1万元,单位法定代表人既不出面解决,也未委托他人有效解决工人工资问题,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目前此案已移送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立案侦查。李佑国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9.465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盐田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佑国均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根据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仅要受到人社部门的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让他们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失信违法成本。 深圳市建立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 深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持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作来抓,织密织牢“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根治欠薪工作体系,完善工资支付诚信体系。2018年9月,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并联合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22个部门签订了《深圳市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克扣、无故拖欠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数额累计二万元以上且经行政处罚(处理)的;或者克扣、无故拖欠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且经行政处罚(处理)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且公安机关受理立案的;因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且经行政处罚(处理)的。 目前,深圳市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较为完善,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通过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通过各级信用平台将“黑名单”信息向社会予以公示,强化社会监督。 去年至今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8宗 “目前已累计有57家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被列入‘黑名单’,通过施行‘黑名单’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更好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表示,企业在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2个月内未再发生列入情形,期满后会被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移出“黑名单”,联合惩戒措施相应终止。但如果用人单位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再次发生列入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自动续期24个月。 除以“黑名单”制度为抓手对现有及潜在违法违规企业形成威慑此外,深圳市还充分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建立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共同预防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信息通报,以及动态管控、案前联合处置、案件移送接收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衔接”机制,从速查处恶意欠薪刑事案件。2020年至今,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8宗,其中公安机关立案67宗,刑事拘留35人,严厉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日前记者从晋江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该局通过采取多方面举措,深化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细化失信行为标准。明确24项失信行为纳入失信“关注对象”或“重点关注对象”管理。二是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和“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采集、告知、审核、修复、移出等基本程序,鼓励失信对象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三是落实惩戒措施。据悉,截至目前晋江市共有18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关注对象”和“重点关注对象”管理名单,通过推进“共享运用,联合惩戒”机制,逐步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为推进国防动员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凝聚全社会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磅礴力量。日前,青岛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青岛市国防动员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确立了军地联动、社会参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依法依规、保护权益的原则,信用主体涵盖全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履行国防义务条件、具有履行国防义务能力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涉及后备力量建设、兵役征集、国防教育、军事设施保护、国防动员准备和执行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任务等领域。 《办法》明确了国防动员领域守信、失信行为认定情形;对失信行为区分单位和个人,依据情节明确一般失信、严重失信行为。有关诚信、失信信息以及诚信典型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定期在市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信用中国(山东青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布。 《办法》还确定了诚信典型信用主体守信褒奖、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切实通过信息公开、资源共享、行政奖惩、市场激励等方法,推动国防动员建设发展。 《办法》指出,对“适龄青年不按规定进行兵役登记,不按兵役机关要求参加体检,经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后不服从分配、拒绝服兵役,在体检、政治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自我淘汰,入伍后因思想原因或体检、政治考核时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学历造假等被部队退回,以及其他拒绝、逃避履行兵役义务行为的个人”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 一般失信行为于每年6月、12月底前共享至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依法依规公示国防动员领域信用信息,一般失信信息公示期限为一年。 对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实施以下联合惩戒措施:属国家机关公务员和社会团体、企业单位职工的,视情节给予降职、降级、开除留用直至开除公职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不予重新办理;3年内取消高考资格和升(复)学;3年内不录用为合同制工人、不出具务工经商证明、不办理营业执照、不划分宅基地;2年内不得出国(境);将失信信息提供给相关金融机构作为贷款审批参考。
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在组织课题验收过程中,通过信息系统比对发现个别医学科研人员存在论文重复使用、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为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下发《关于切实规范和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医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坚持对科研诚信问题零容忍。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科研项目申请、预实验研究、研究实施、结果报告、项目检查、执行过程管理、成果总结发表、评估审议、验收等环节中的行为活动的监督指导,对所负责审核的项目负监管责任。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监管: 一是加强对论文使用情况的管理,同一论文不得用于多个科研项目验收及报奖,对本单位承担的项目用于结题验收及报奖的文章要逐一登记造册,对论文详细信息建立台账,对10年内使用过且未登记造册的论文要进行补充登记; 二是从事医学科研活动的人员在进行项目申请、验收等科研与学术活动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证明、引用论文、专利证明等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对本人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负责; 三是论文、著作、专利等成果署名应当按照对科研成果的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无实质学术贡献者不得“挂名”; 四是论文相关资料和数据应当确保齐全、完整、真实和准确,相关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原始图片、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生物信息、记录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机构统一管理、留存备查; 五是涉及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和已知病原改造等研究中,要在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研究,病原采集、运输和处理等均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是作为评审专家、咨询专家、评估人员、经费审计人员参加科技评审等活动时,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以及保密、回避规定和职业道德,不得违规谋取私利,不参加自己不熟悉领域的咨询评审活动,不在情况不掌握、内容不了解的意见建议上署名签字; 七是医学科研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不得虚报、冒领、挪用科研资金。 省卫生健康委将按照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要求,对科研诚信违规问题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顶格处理,对科研诚信违规人员在科研项目、奖励申报、个人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严格限制,严重违规的实行联合惩戒。凡学生、团队成员在科研活动中发生不端行为的,在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同意参与署名的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除承担相应的领导、指导责任外,还要与科研不端行为直接责任人承担同等责任。 通知还明确,要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相关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负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地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医学科技改革创新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课题申报、验收等关节认真审核把关。同时,各地、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落实职责,协调督促配套资金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将对相关单位配套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的单位,取消下年度同类项目申报资格。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廉政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代理行业发展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印发《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打击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涉及专利、商标审查领域的规章制度。 《办法》明确提出了列入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的行为,具体包括: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辞去公职、退休人员到专利或者商标代理机构任职的规定,构成违规聘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辞去公职、退休人员,并存在拖延、拒绝纠正其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存在审代勾连行为,以行贿等严重影响专利、商标审查工作公平公正的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采取违规转递涉案材料、干预影响审查结论、不正当获取审查信息等方式,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应当列入黑名单的其他情形。 《办法》强调,要对列入黑名单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施协同约束措施,具体包括: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适用告知承诺等便利措施;限制其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各类项目、专家人才推荐、评优评先等;对于同时存在行贿等严重情节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给予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或者永久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等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办法》还提出,要健全完善涉及专利、商标审查领域的规章制度,切断以审谋私、审代勾连的利益链条,加强内部监督和约束,强化全审查流程廉洁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