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召开部门统计督察工作座谈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9个部门内设统计机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就如何改进部门统计督察、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规范等听取意见建议。会上,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有丰表示,要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毛有丰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2016年以来,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有关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赋予统计部门开展统计督察等新的职能。这些都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同时,毛有丰强调,部门统计是我国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离不开部门统计。各部门要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担负起确保有关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加大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共享,全面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 座谈会上,各有关部门同志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完善部门统计督察方式、加强部门统计调查管理、推动部门统计信息共享等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努力提高部门统计数据真实性和质量,推动部门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近日,南京市税务局公布2020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全市50多万户参评企业中,A级纳税人共有44036户,占比较上一年度提高2.51个百分点;B级204978户,占比较上一年度提高1.08个百分点。南京A级及B级良好信用级别的企业数量逐年上升,已经在全市纳税人中占比近五成,显示南京纳税人整体纳税信用状况稳定向好,诚信纳税意识及能力都在增强。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南京税务部门立足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让良好的纳税信用成为企业享受优质快捷纳税服务的“快速通行卡”,成为企业融资发展的“金字招牌”。 税务部门每年依据采集到的企业日常税收遵从记录,通过诚信意识、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个等级。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其中对A级纳税人采取激励保护措施,对B级纳税人采取鼓励提升措施,对M级纳税人采取有限激励措施,对C级纳税人采取鞭策督促措施,对D级纳税人采取限制惩戒措施。“比如对A级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也可以享受即时办理的涉税服务。如果是‘3连A’的纳税人,还能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注销即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一类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5个工作日内办结等‘绿色通道’服务。”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我们企业已经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了,现在我们能直接领取到3个月的发票,税务人员还告诉我,如果我们企业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还可以享受即时办理。我们也会继续诚信纳税,争取‘三连A’,进一步提升纳税信用的含金量。”江苏星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马骊说道。 除了办税更加便利等“福利”之外,诚信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到真金白银的优惠,企业可凭借纳税信用申请无抵押、无担保的银行贷款。据南京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对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尤为迫切,为此,税务部门加大“税银互动”项目推广力度,将可授信企业范围由B级及以上纳税人扩大到M级及以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2020年,全市累计有4.64万户企业类纳税人获得“税银互动”项目信用贷款金额430.2亿元;9.3万户个人纳税人获得“税银互动”贷款金额107.03亿元。“税银互动”开展以来,全市发放贷款总金额达698亿元,占全省30%。 “我们企业通过‘税e融’产品,两天就收到银行的放款。”南京诚远汽车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银税互动,获得了50万元的贷款资金支持。企业负责人黎小平表示,纳税信用这一“无形资产”换来“真金白银”的有形支持,良好的资金运转可以让企业更好地应对新的发展期到来。 诚信有激励,失信也有惩戒。对于低信用级别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监管,对企业实行限制发票领用数量、加强纳税评估、加强资料审核等限制,对于严重失信的纳税人,还将实行联合惩戒。此外,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扶持企业发展,税务机关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自2020年1月实施纳税信用修复机制以来,南京市税务部门已为全市企业纳税信用修复近13.7万户次。
6月11日,国新办举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发布会。 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介绍,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宋元明称,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一是罚款金额更高,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二是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三是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
谈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风险防控,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21日表示,高压严打离岛免税套购走私行为,坚持露头就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于6月1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当日公布并实施。21日上午,国新办就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会上,有记者问:自由贸易港法第55条规定,自贸港要建立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请问自贸港在风险防控方面已经采取或者即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有效的风险防控?我们谈到全面放开投资准入的同时,如何能守住管理的红线和底线? 冯飞回应称,海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没有风险防控就没有改革开放,有多大的风险防控能力就有多大的改革开放空间,将“管得住”作为“放得开”的底线,时刻紧绷风险防控这根弦。 “我们先后召开了六次省委自由贸易港工委会议,听取风险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成立了15个由分管省领导牵头的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组,全面梳理和动态调整各个领域的各类风险,建立完善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坚决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风险防控行动方案,每一项政策和改革举措都紧跟着一套“管得住”的工作机制和防控措施。”冯飞指出,到目前为止,全省未发生和出现系统性重大风险。 随后,冯飞就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进行了介绍。 第一,高压严打离岛免税套购走私行为。成立了由4位省领导牵头的打击治理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原则是“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综合治理”。从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入手,通过反走私系统和大数据手段,精准研判锁定布控套购走私目标人员,精准推送警示教育短信,形成心理震慑。坚持露头就打。2020年7月1日以来,联合海关开展了12轮专项打击行动,打掉套购团伙80个,对违规旅客实施三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资格罚”,将严重失信主体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协同作战,建立完善琼粤桂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上海、杭州等地的异地执法协作机制。这两个地方的互联网、电子商务比较发达,要斩断离岛免税商品违规销售的渠道。对于正在陆续出台的“零关税”政策,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防控预案,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反走私系统和海关业务平台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力防控“零关税”商品的走私风险。 第二,坚决防范税收风险。去年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部分优惠政策相继出台,进入海南的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企业类型繁杂,鱼龙混珠,也有个别市场主体钻空子。研判要从一开始就做好防范税收风险的文章,坚决不让海南自贸港成为“避税天堂”。为此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强化源头管控,把好登记注册关,建立和完善风险识别和发现机制。从企业登记环节开始,建立风险识别指标体系,细化到行业、到市县。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纠正急功近利等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对招商引进的企业,既讲清讲透税收优惠政策,也讲清享受的门槛和条件。钻空子的空壳公司一个都不要。二是把好政策制定关。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一律不得签订或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直接挂钩的扶持政策等事项。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预警机制,依托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和税务信息化平台,对企业运营的一些苗头问题及时预警。下一步,还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学习借鉴国际反避税工作经验,对相关行为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严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海南金融产业并不发达,金融创新也不多,金融风险总体平稳可控。但自贸港建设要扩大金融领域的开放水平,发展新型金融。要利用国际资本,越往后金融风险防控的压力越大。省委省政府超前谋划部署成立金融风险防控专班,在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建设自贸港资金流监测平台,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妥善化解个别企业债务风险,对有实力的持证金融机构给予更大支持,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冯飞表示,我们还对做好房地产风险防控作了进一步部署。 冯飞称,下一步,海南省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系统性总结自贸港风险防控经验的基础上,对标全岛封关运作的要求,根据各项政策推出情况,以及监管模式的变化,不断完善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持续加强风险研判,确保“管得住”。
近日,杭州到北京一航班落地滑行阶段,有粉丝不听机组劝阻,前往头等舱追星,引发公众关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副局长李岩6月11日在民航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粉丝追星管理时表示,民航公安机关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倒卖有价票证、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冒用居民身份证件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今年以来,仅首都机场公安局就办理了涉粉丝违法违规追星案件17起,共刑事拘留2人次,行政拘留10人次,行政罚款342人次,警告121人次。下一步,民航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民航社会面治安管控,对粉丝追星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打态势;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依托联合惩戒机制,将被公安机关处罚的违法人员视情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限制其乘坐民用航空器。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国家卫健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八部门决定于2021年6月~12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明确,整治工作的总目标是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 据悉,此次整治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 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方面,《通知》要求严禁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等。 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方面,《通知》要求加强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在职责分工方面,《通知》提到,网信部门负责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海关负责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等。各部门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通知》中还提到,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2018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要加快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协调建立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办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建设“质量强国”,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二是主要解决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制约性因素。旅游服务质量是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内在属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衡量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来看,旅游服务质量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不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强、质量基础设施不完善、质量人才匮乏、监管手段不硬、质量持续提升动力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旅游服务质量仍是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制约性因素。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是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载体,是旅游业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旅游消费升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旅游消费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指导意见》通过政策系统集成,进一步增强政策效能,意在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有针对性解决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制约性因素,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从6方面,提出了29条具体任务。 一是落实旅游服务质量主体责任。通过培育企业质量文化、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服务创新、增强旅游服务质量保障和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引导和激励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经营者等市场主体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作为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二是培育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大力实施以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加快培育一批品牌旅游企业和品牌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品牌对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旅游消费意识,提升中国旅游服务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是夯实旅游服务质量基础。推进旅游服务相关标准的制修订与宣传实施等工作,开展质量监测评价,探索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认证体系,充分发挥旅游服务标准、旅游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旅游服务质量认证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技术、尊重服务的思想,通过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举办旅游服务技能竞赛和完善教育培训体系等,提高旅游人才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激发旅游人才创新活力。 五是加快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着眼于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流程,通过不断完善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和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严格失信名单管理等,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供重要支撑。 六是加强行业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构建高效协调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游客权益保护,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指导意见》有哪些特色亮点? 一是坚持将质量第一作为价值导向,构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格局。《指导意见》强调,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发展意识,一手抓服务质量监管不放松,夯实发展基础;一手抓优质服务促进不动摇,提升质量标准。《指导意见》要求,强化行业质量兴旅、质量强旅意识,培育行业质量文化,打造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引导和激励市场主体将提升服务质量作为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要推动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的整体推进、协同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统筹旅游服务质量需求和供给,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责、部门联合、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将创新发展理念贯穿全文,以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以数字化驱动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变革,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等,全面提高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水平。《指导意见》强调,推动市场主体创新理念、技术、产品、服务、模式和业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的应用,推动旅游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游客合法权益保护,完善消费后评价体系,支持和鼓励地方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引导市场主体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有效提升旅游服务便利性。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指导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旅游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为质量提升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旅游服务品牌创建激励机制,完善旅游服务质量监测机制,推动“中国旅游服务品牌”走出去,加快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强调,以标准化引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突出旅游服务质量方面要求,探索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认证体系,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等。 《指导意见》提出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如何构建? 推进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有相应的测度体系。构建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意在明确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的重点和方向,加强动态管理。一是建立基本制度。要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明确评价主体、对象、周期、方法、数据获取和分析、反馈机制和应用场景等内容。二是建立运行规则。要开发建设旅游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制定完善评价模型、指标、流程和标准,突出市场运行规律和行业特点。三是加强相关保障。要做好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和设备等方面的保障,进一步完善纵向协同、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依法合规实施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加强全流程动态管理,在数据获取、评估结果应用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管,对违反评价制度的行为明确相关责任。 如何保障《指导意见》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 《指导意见》从多个层面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一是与地方质量工作相结合。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将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总体部署和考核内容,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大先行先试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有效合作。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游客、各类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和社会媒体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加强跟踪评估。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建立和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按时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工作进展。五是加强正向激励。文化和旅游部将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完善激励机制,对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正向激励,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开展第三方评估,并适时将第三方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5月27日,《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简称《条例》)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施行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动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同时,也是重庆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条例》共8章57条,主要内容包括信用环境建设、信用信息收集与披露、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规范等。 《条例》规定,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协调机制,提供经费保障。发展改革部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管部门。 在优化信用环境建设方面,《条例》围绕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水平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条例》提出,本市要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和其他经济社会活动中,应当严格履行依法向社会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订立的各类合同,加强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 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应用信用产品 降低商务运行成本 提高商务诚信水平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也是商务关系有效维护、商务运行成本有效降低、营商环境有效改善的基本条件。《条例》也分别从重点商务诚信领域建设、鼓励市场主体应用信用产品、政府创新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条例》规定,本市重点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税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等领域商务诚信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信用自律,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 《条例》提出,鼓励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主动应用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信用产品,降低商务运行成本,维护良好商务关系,优化营商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条例》指出,市、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可以对信用良好的信用主体采取与其守信行为、社会贡献程度相适应的激励措施。 鼓励市场主体在进行生产经营、交易谈判等市场经济活动中利用信用信息对守信主体采取优惠便利、增加交易机会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措施,对失信主体采取取消优惠、提高保证金等增加交易成本的措施。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信用信息对守信主体在融资授信、利率费率、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或者便利,对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明确失信信息查询期限 《条例》还规定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全国统一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按照国家统一的认定标准实施。本市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其认定标准与移出条件、程序以及救济措施由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 《条例》明确了失信信息查询期限。公共信用服务机构提供自然人失信信息查询服务的期限为五年,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另有规定的除外。失信信息查询期限届满的,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不得提供查询服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现将李某等174人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该名单信息已经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给参与联合惩戒各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现公布部分典型案例,希望全社会共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典型案例1:2020年1月23日至1月27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王某在乐清市中医院隔离观察时,不配合医务人员工作,情绪激动,打听出诊医生情况,扬言找其麻烦。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2020年3月21日下午,黄某、李某因对亲友的死亡存疑,组织亲友多人,用长凳将应城市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大门堵住,并阻拦医院工作人员移开堵门长凳,造成人员进出不便,严重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黄某、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3:2020年5月25日,李某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医三院门前,拦截路人叫卖专家号,扰乱了该地区公共场所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4:2020年7月15日上午,王某怀疑患有精神病的儿子在西安医专附属医院治疗存在问题,用胳膊将主治大夫的脖子夹住、另一手拿一把橘黄色约6厘米的美工刀,顶在医生脖子下,持续约5分钟,后被该院其他职工解救,无人员伤亡。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5:2020年8月6日上午,曹某在浙江省人民医院7号楼二楼医务部接待室内,就其父亲的手术及治疗问题与该医院医务部副主任沟通,后曹某与其发生口角纠纷并使用桌子上的饮料瓶扔到副主任头部,医务部副主任被诊断为脑震荡、头部擦伤、头皮血肿。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曹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6月1日,宁夏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启动会在石嘴山市召开。宁夏医保基金监管启动将石嘴山市国家试点工作做深做优、做出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在全区推广,使宁夏成为全国首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医保基金信用监管的省区,为全国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医保信用管理先进经验。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刘嘉月,国家医保局医保基金信用体系专家指导组核心专家、中国社会保险学会龚忆莼一行参加会议。 石嘴山市自2019年6月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以来,建立了医保基金监管信用教育、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惩戒、信用修复“全闭环”的制度框架体系,并建成集数据采集、分析、评价、应用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房、医保医师三大信用主体上线。 会议指出,全区医保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医保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学习借鉴石嘴山市的试点经验,以地级市为单位全方位开启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树立“大监管”理念,打破基金监管就是经办机构日常稽核审核和行政部门事后检查处罚的惯性思维,加强部门间的联动配合,积极主动协调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司法、财政、纪检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打破部门监管条块分割的壁垒和束缚,打出部门联合信用监管的“组合拳”,通过信用档案、信用承诺、新准入医保定点机构的信用风险判断,实现事前风险识别;通过定点机构信用评价、信用监测预警、信用风险趋势比较,实现事中风险控制;通过检查稽核、协议管理、预算管理、费用结算、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部门联合执法,实现事后风险监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最终实现我区医保基金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险监管格局,严守基金安全红线,全面提升医保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