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阜阳市2020 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从强化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信用监管等7 个方面提出了33 项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提出,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加大失信惩戒监管,营造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良好信用环境,全力推动信用建设惠企便民。 信用承诺将代替审批证明信用被称为企业和个人的“ 经济身份证”,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言而喻,而信用信息共享是发挥信用功能的前提。 今年,阜阳市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将部门、行业业务系统或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融合,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并加大纳税、社保、水、电、气以及个人等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普通市民或市场主体去哪里查询关注的信用信息呢?《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将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在满足信用信息查询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在线办理信用报告查询、异议申请、信用修复申请等服务。 良好的信用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今年,阜阳市还将把信用承诺与提升政府办事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进一步简化事前审批服务流程,大力推广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失信治理力度更大《工作要点》还明确,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维护良好信用环境。 此前,阜阳市对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劳动保障监察、招投标、土地出让和荣誉称号评定等多个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对失信被执行人在银行贷款、高消费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环节进行限制。 此次《工作要点》明确,加大失信专项治理力度,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和造谣传谣、涉金融领域失信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生态环境保护失信、扶贫脱贫失信、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无证行医和非法医疗、假药、拖欠工资、不合理低价游、逃骗税和“假发票”、法院判决不执行、交通运输失信、论文造假和考试作弊、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非法社会组织、慈善捐助失信、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假彩票”、假球黑哨和使用兴奋剂、假承诺假证明假证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等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并公开共享失信信息,推行联合惩戒。 守信将享受更多实惠失信要惩戒,守信也需要激励。 在加大失信行为惩戒的同时,阜阳市将通过多种方式运用信用信息,发挥“信用”作用。 当前,颍上县、颍泉区、阜南县等地分别开展了“信易游”“信易批”和“互联网+金融”等服务,推出“信e贷”“金农道德贷”“小微企业信用快贷”“信融通”等诚信激励产品。 今年,阜阳市将创新开发、推广“信易贷”产品,探索推进“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用惠民便企产品创新应用,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线上“银税互动”,加大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符合条件将可实现信用修复对市场主体而言,失信意味着将错失部分市场与发展机遇,那么是否还有挽救信用的余地?《工作要点》提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开展全市企业失信行为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对符合修复条件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简化办理流程,严格办理时限,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为企业正常运营、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争取资金和税收优惠等提供支持。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信用办获悉,江苏省信用办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2020年省有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从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鼓励工作创新四大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制定2020年度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规范开展市场主体行业信用评价,建立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开展评价试点,拓展评价领域。建立完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信用奖惩制度,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应的监管措施。贯彻落实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文件,出台相应细则。 二是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按照江苏省省级部门2020年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加强信息归集,采用数据库对接和接口调用方式,开展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加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承诺等信息报送。开展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等工作。 三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信用监管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拓展信用审查范围,推进资金分配、评优评先等事项中实施信用审查。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编制信用报告应用事项清单。拓展联合奖惩系统在业务系统中的嵌入式应用,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过程中引入联合奖惩,推进联合奖惩取得实效。 四是鼓励工作创新。探索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推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政府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加强对市、县(市、区)的工作指导,推进信用监管制度、监管措施、规范标准全省“一盘棋”。加强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基层和一线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落实新型监管措施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清单》,江苏省各有关部门将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江苏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引,落实工作职责与任务分工,促进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6月18日,记者从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获悉,我市将重点开展9方面工作,着力解决诚信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全市诚信建设再上新水平。 一是高标准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借鉴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诚信建设实际,高标准编制规划,更好服务于“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创新; 二是持续完善“1+16+N”信用信息系统。研究制定《2020版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信息归集质量评价机制,推动各区结合实际开展特色信用应用,推进重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 三是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了《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部署了分3批在50个行业和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做好政务失信治理工作,推进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研究制定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区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五是大力开展信用创新应用。围绕旅游、交通、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开展信易游、信易行、信易医、信易阅、信易租等系列“信易+”应用示范,创新信用应用场景,探索开展个人诚信评价,推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人群中开发信用应用; 六是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推动政府采购、招投标、煤水电气等多维度数据共享应用。推动村镇银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等登录信易贷平台,丰富资金供给,研发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新型融资产品。广泛组织科技型企业、农业企业等各类中小企业登录信易贷平台申请融资; 七是加强联合奖惩和失信治理。依托行政机关联合监管系统,不断完善联合奖惩机制,持续拓展联合奖惩自动化领域; 八是推动京津冀信用协同。稳步推进京津冀区域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工作,签署《京津冀区域协同社会信用标准框架合作协议》,推进区域信用标准协同; 九是持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推进诚信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诚信企业创建等活动,加大重点领域、重大信用创新应用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守信用”的浓厚舆论氛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效打击严重税收违法失信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按照总局、省局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联合惩戒,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稽查局根据总局和省局的公告、方案要求,制定了本市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稽查局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的组织指挥、统筹部署及督导工作。按照谁产生、谁确认、逐级推送的原则,制定本级稽查系统信息推送机制。通过建立全市税务系统部门间的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协同联动,共治格局,维护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积极组织对内培训,提高稽查干部业务能力 为了提升税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效能,稽查局于近日举行了朝阳市税务稽查系统2019年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黑名单”暨联合惩戒工作培训。培训主要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信息公布内容及惩戒措施等方面对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并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参训的全体税务稽查干部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办法》的内容,提高对政策精准度的把握,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在联合惩戒工作中的主导和推动作用,为“黑名单”制度暨联合惩戒工作在我市的顺利推进做好准备工作。 全面开展对外宣传,扩大“黑名单”制度知晓面 “黑名单”暨联合惩戒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与广大纳税人息息相关。为了扩大“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的知晓面,稽查局通过现场解读《办法》、发放政策资料、在“税企直通微信群”公告专题课件等方式对纳税人进行了指导、培训。通过解读“黑名单”制度的诞生背景、意义、作用及有关 “黑名单”案件的公布标准、公布内容和联合惩戒措施工作等内容,让纳税人理解制度的真正内涵,扩大联合惩戒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引导纳税人做诚实守信企业。 加快建设信用体系,发挥联合惩戒震慑力度 稽查局高度重视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自2014年录入第一个“黑名单”案件至今全市共录入案件12件,其中达到对外公布标准的案件8件。对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根据《办法》规定采取对涉案违法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限量供应发票、缩短纳税评估周期等措施。在税务系统内部,通过总局、省局网站对“黑名单”企业进行公布;在税务系统外部,通过与信用朝阳、朝阳海关、人民银行朝阳中心支行等部门进行沟通,共享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对税收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促进纳税遵从度的提高,“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会议指出,加强信用监管是基础,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这是继今年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之后,信用监管再次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作为我国首个签署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领域,税务在推动失信监管方面走在前列。 税收失信监管格局日渐成熟 税收失信惩戒作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利用税收信用这个标尺,确立了先设计名单制度,再出台惩戒方案的工作思路。 据了解,201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建立了我国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制度。同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等21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标志着税收违法联合惩戒机制开始建立,税务领域也由此成为首个签署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领域。 为加大对税收征管过程中发现的税收违法失信问题的监管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制度进行了完善。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于2016年和2018年分别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2016年对税收违法联合惩戒机制进行了“提档升级”,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由21个增加到34个,惩戒措施由18项增加到28项。 当前,以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制度为主体的税收失信监管,已成为税务部门净化税收秩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也逐步发展成为国家和社会治理层面的一项基础工程。 税收违法“黑名单”监管威力日益显现 随着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制度的逐步落地和不断升级,税收失信监管威力日益显现。 根据最新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将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当事人全部列入纳税信用D级范围,在税务系统内依法采取更为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等措施,同时及时将相关案件信息提供给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由相关部门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前5个月,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计公布“黑名单”案件6108件。自2014年10月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案件数量已经超过2万件。 自2015年启动联合惩戒措施起,截至2019年5月,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已依照规定向多部门推送30.05万户次税收违法失信信息,使相关当事人受到联合惩戒。其中,公安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出境5675人次,1.89万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管部门限制担任高管,1.94万户次当事人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25.65万户次“黑名单”当事人在政府供应土地、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性资金支持等方面被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 让税收违法“得不偿失”理念深入人心 “能上能下,鼓励纠错,动态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对“黑名单”的管理思路。国家税务总局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畅通异议申诉等救济渠道,建立完善信用修复制度,鼓励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救济措施鼓励当事人积极主动补缴税款,给予当事人一次弥补过错的机会,体现了税收执法的人性化和刚柔相济。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的建立,体现出支持由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的具体要求。 2019年前5个月,全国已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中,共有151户当事人在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黑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坚持服务和管理并重,继续做好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加强与联合惩戒成员单位的沟通与配合,形成联合惩戒共治格局,让“税收违法得不偿失”的理念深入人心,持续扩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的综合社会效应,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举行政策吹风会。会上,卫健委副主任于学军表示,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虐童现象“零容忍”,对相关人员实行终身禁入,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序发展。 于学军提到,《指导意见》明确要强化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提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地方政府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要负主要责任。对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于学军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对照护机构实施动态管理。 于学军还指出,要强化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必须要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并且对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要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机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等综合评估,督促落实安全责任、配置安全设施、器材以及安保人员等,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记者今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5日约谈了河北省衡水市、上海市长宁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主约谈。 约谈指出,4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翡翠华庭建筑工地发生1起施工升降机倾覆重大事故,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5月16日,上海市长宁区光之里二期工程1幢发生房屋坍塌重大事故,造成12人死亡、13人受伤。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0776PLUS酒吧发生房屋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87人受伤,社会影响恶劣。这3起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非法违规行为突出等问题,也反映出属地及部门监管存在很多薄弱环节。 约谈强调,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相关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进一步找出管理、技术、规章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要严格事故处罚,加大事故联合惩戒力度,让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约谈要求,河北省衡水市、上海市长宁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监管力度,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各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安全红线,坚持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会议要求建立权威统一的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规范认定并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加强惩戒,同时要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信用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一步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国市场主体数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9万户已经增长至1.09亿户。 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失信行为加强监管 会议指出,加强信用监管是基础,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要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同时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 此前利用大数据技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失信行为进行监管的探索也并不少见。 市场监管总局就曾推进建设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目前已向地方开放。 据了解,该系统将对线下申请办理企业登记的法人、股东、负责人、高管、经办人等相关自然人实行实名验证,以治理冒用身份证信息骗取登记行为。 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市场主体信用情况确定合理的分类抽查比例和频次。 据悉,针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此前诸如山东、内蒙、安徽等多地已经开始探索相关工作机制。去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曾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用管理系统,收纳20多万条食品药品企业信息,覆盖全区75%的企业。 该系统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行政许可信息、质量安全信息、监督抽检信息、产品检验抽验信息、投诉举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表彰奖励信息等纳入信用信息管理范围并实行记分管理。结合一年的信用周期,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为四等,即守信(A级)、基本守信(B级)、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并根据信用分级实施分类监管。 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将在社会信用管理网站公布其违法违规行为3年,列入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5年,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数据库,限制其参与市场竞争。针对失信主体,会议也进一步要求,要规范认定设立“黑名单”,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要坚决依法依规惩治直至逐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