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朝政发〔2021〕1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兰超同志“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2020年8月1日,兰超同志在北票市马友营乡小乌兰村牤牛河道漫水桥落水空油罐车的救援行动中,积极组织随行的搜救队员开展搜救,并不顾个人安危,亲自驾船到落水油罐车前查看情况,因所驾船只被水流掀翻后落入水中。兰超同志浮出水面后抓住一根树干,继续指导队员开展搜救,上岸后由于体力消耗过度,突发晕厥,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兰超同志生前广泛参与社会救援活动,在朝阳市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在本次救援活动中,不顾个人安危抢救他人的生命及财产,表现突出。其行为符合市级奖励标准。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依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兰超同志“见义勇为模范”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40万元。 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兰超同志为榜样,学习他扶危济困、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奋不顾身、勇于担当的无畏精神,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广为传播社会正能量,为维护我市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朝阳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1月21日下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总指挥蹇彪,就当前全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深入龙城区边杖子镇辛杖子村进行解剖式调研,同时实地检查指导县乡村三级疫情应急演练工作。市领导老颜武、邱廷彦参加。 为全面了解农村疫情防控真实状况,当天下午,蹇彪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直接深入龙城区边杖子镇辛杖子村,实地检查测温登记、外来人员流动、返乡人员登记、医药售卖登记等环节的记录台账,同时就如何抓好农村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抓实外来人员登记管控、做到让疫情防控家喻户晓、一旦发现疫情迅速应急处置等关键性问题,现场听取辛杖子村党支部书记和各环节负责人的汇报。他要求,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各方责任,坚持系统抓、规范抓,突出一个“早”字,抓实抓细各个环节,全面提高农村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疫情应急演练要求,辛杖子村迅速启动疫情应急演练,龙城区和边杖子镇党委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针对龙城区提出的督导检查组对疫情防控要求不统一、企业司机流动排查监管缺失、“四方责任”落实不实不到位等问题,蹇彪指出,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大,聚集性活动增多,全市农村疫情防控形势变得更加严峻,防控任务更加艰巨,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的会议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确保农村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 在认真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后,蹇彪强调,做好全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要坚持系统抓、规范抓,突出一个“早”字,严格落实“四早”要求,紧盯各类外来人员,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集聚”要求,充分发挥专班和包扶人员作用,逐户逐人做好排查,决不放过任何一个风险点。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发挥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实战演练,全力查找隐患漏洞,全面激活指挥体系,各级干部要沉到一线,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村屯、直插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指导帮助解决问题。要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重点抓好农村卫生医疗机构、冷链物流、商超、饭店、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确保不出现疫情风险。要加强对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农村特点,更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明白纸”、大喇叭、“硬核”标语等形式,切实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检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速度,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防指部署要求,近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在各县(市)区开展系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实战演练。敬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不要驻留聚集观看,不要紧张恐慌,不要拍照录像,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朝阳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3日
全省广大群众: 腊月已至,年味渐浓。春节是一个充满文化和情感的节日,也是人员迁徙规模最大的时段。走过了非同寻常的2020年,相信很多人都有返乡探亲的渴望。“乡心新岁切”,这是人之常情,我们感同身受。但是,今年春节特殊:国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出行无疑加大疫情传播风险。疫情防控,每一个人都事关大局。为了您和亲人朋友的平安健康,我们倡议全省广大群众就地过年。 第一,少出行不离辽。春节期间出行,人流量大,交通拥挤,一旦有散发病例,传播风险极大。希望广大群众尽量留在现工作地、居住地过年。辽宁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独特文化的地方,辽沈大地有着丰富多彩的年俗,大家辛苦奋斗了一年,安心在这里过一个春节,也是一次特别难得的体验。现在的通讯方式很多,物流畅达便捷,人虽然“缺席”,但心意和情感不会“缺位”。希望广大群众减少出行;希望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带头示范,履职尽责,非必要不离开辽宁,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少聚集不扎堆。春节期间,人员容易聚集。家庭聚会,走亲访友,极易为疫情传播提供机会和场合。特殊时期,交往“有距离”,安全才有保障。希望大家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即便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也要控制人数和时长,提倡隔位就座,使用公筷公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不得组织、参与大型聚会聚餐。各单位要充分尊重职工意愿,结合疫情形势、工作需要,实行弹性休假制度,错峰安排春节假期休假,减少职工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 第三,多关爱不孤单。对于身处异乡的人们,春节是思念,是乡愁。“谁家玉笛暗飞声,何人不起故园情”,我们应该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更加关爱留在辽宁过年的外地职工,一声问候,一次颔首,都是情意和祝福的表达。我们应该更加关爱那些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他们的父母、儿女可能因为疫情影响,不能回到家乡辽宁过年,单位的关心,社区的帮助,邻里的互助,能让他们多一点宽心、少一点牵挂。我们应该更加关爱各行各业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他们没有时间享受“父母灯前、儿女膝下”的天伦之乐,没有机会体味吃饺子、放鞭炮的浓浓亲情。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充分肯定他们的奉献付出,增强职工的归属感、价值感、幸福感。 第四,多警惕不放松。病毒是敌人。但最大的敌人不是病毒,而是我们的麻痹大意。新春佳节,心情放松了,但疫情防控这根弦要始终紧绷;单位放假了,但做好个人防护的意识要始终“在线”。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每个人都是战士,每个地方都是前线。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要提高卫生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等良好习惯。外出随身携带口罩,乘坐电梯、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公共场所活动时全程佩戴口罩,主动亮码、接受体温监测,自觉配合防控要求。在人群聚集场所,一定要遵守公共秩序、避免拥挤,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社交距离。 全省广大群众,请响应我们的倡议,留“辽”过年,共守安“宁”。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一定会打赢疫情防控战,迎来春色满人间。 祝大家新春吉祥、幸福安康! 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1年1月18日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 银发〔2020〕324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在2020年6月出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对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决定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延期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照延期贷款本金的1%给予激励,激励资金总额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内。同一笔贷款多次延期的,只在首次延期时享受激励措施。 二、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 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继续给予优惠资金支持,支持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新发放且期限不小于6个月的贷款,支持比例为贷款本金的40%,资金总量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再贷款额度内。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最新中央银行评级1-5级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的贷款,仍由放贷银行管理,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的优惠资金支持,放贷银行应于收到资金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 三、配套政策 对于银行因执行上述政策产生的流动性问题,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对于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2021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银行业绩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 四、工作要求 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和各级财政、发展改革、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强化政策传导,狠抓贯彻落实,提升辖区内银行的小微企业服务能力,支持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和就业稳定,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会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做好辖区内银行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情况监测评估,防范政策执行中的道德风险和金融风险,加强组织推动,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对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提升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有关工作流程,包括材料提交和审核,台账建立和报送,业务风险管理等,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0〕123号)有关规定。
税总发〔2020〕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现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2月31日 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结合前期试点情况和税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纳税人的依申请税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减少证明材料报送,加强事中事后公正监管,创新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方便纳税人办事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办理部分税务事项仍需提交繁琐证明等问题,切实提升办税特别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便利度。 坚持高效便民。聚焦纳税人重点关注的领域和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完善服务措施,确保推行工作落地见效。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明确告知承诺制制度规范,修改信息系统,减轻基层负担。 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系统观念,注重工作集成,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风险防控、分类监管、信息共享协同推进,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风险可控。从税务工作实际出发,对保留的税务证明事项风险程度、核查难度以及纠错成本等进行综合研判,稳妥确定推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范围,成熟一批、推行一批,确保过程可控、风险可控、监管有效。 (三)工作目标。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行政确认、税收减免等依申请的税务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税务机关清楚告知、纳税人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税收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办事繁、办税难等问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梳理确认保留的税务证明事项(2021年1月15日前) 在前期开展的税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基础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照《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梳理确认保留的税务证明事项,摸清底数,为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好基础。(政策法规司牵头,相关业务司局配合) (二)研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2021年1月底前) 本实施方案所称税务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事项时,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的工作机制。 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企原则,在保留的税务证明事项中研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要有针对性地选取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或生活密切相关的、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可以通过信息共享、部门协查取得,通过事后核查可以有效防范风险,或者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要积极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证明事项直接涉及重大国家税收安全、国家秘密或属于重要涉外事项,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政策法规司牵头,相关业务司局配合) (三)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2021年2月10日前)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税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提供的证明。 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具体情形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政策法规司牵头,相关业务司局配合) (四)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程序(2021年3月底前) 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逐项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税务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要坚持实事求是,相关要求要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或兜底条款。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相关业务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修改信息系统、办税指南(2021年6月底前) 配套修改信息系统中办事流程和表证单书,将告知承诺程序环节、告知承诺书文本和虚假承诺的认定处理文书嵌入信息系统,同时在信息系统中实现相关信息记录、归集和推送。修改相关办税指南。(政策法规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牵头,相关业务司局配合) (六)发布目录、文本和指南(2021年6月底前) 以公告形式发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通过税务机关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向社会公开,同步发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税指南,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政策法规司、纳税服务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正式实行及持续改进(2021年7月1日开始) 按照公布的推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范围、办税指南等正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加强跟踪分析和评估。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部门信息共享和行政协助机制完善程度以及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水平,适时扩大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并进一步推动彻底取消有关税务证明事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税务局”)对已经通过信息共享取得并可即时查验的税务证明,可自主公告决定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以查验结果替代证明材料。(政策法规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三、监管要求 (一)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针对税务证明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事中事后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和风险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申请人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根据虚假承诺的认定处理文书确定为失信信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着力解决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不畅问题。要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区块链技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也可以通过检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应用程序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税务人员,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相关数据尚未实现网络共享、难以通过上述方式核查的,要积极通过协税护税机制,请求其他行政机关协助核查。(相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信用监管。认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通过核查或者日常监管等方式发现虚假承诺的,根据虚假承诺认定处理文书确定为失信信息。相关信息将在税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归集,并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虚假承诺失信扣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复评或复核。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税务信用信息系统,加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互联互通和共享。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服务和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做好纳税人有关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纳税服务部门、征管科技部门、相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税收风险防控。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采取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税务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税务事项。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方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税务证明事项,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当事人拒绝公开的,应当提交办理税务事项所需证明。(相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总局政策法规司要牵头做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工作,统筹确定推行事项、报送信息系统修改业务需求。各主管业务司局要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逐项研究制定工作规程,明确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风险控制措施、核查办法和不实承诺认定文书。纳税服务司要更新办税指南、落实虚假承诺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规定。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要做好信息系统修改调整工作。各省税务局要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压紧责任,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建立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行政协助,及时上报告知承诺制推行成效、数据和典型经验做法。 (二)开展培训宣传。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提升一线人员执行落实能力。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深入宣传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政策法规部门、税收宣传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级税务机关加强推行、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督促检查,对纳税人反映的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政策法规部门、督察内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各省税务局在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要及时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1月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总指挥蹇彪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精神,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加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总指挥谢卫东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市领导鲁珏、汪立坤、老颜武、黄丽颖、赵丕显,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干部宋臻参加。 蹇彪指出,农村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地区、薄弱环节。全市上下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要求,切实把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落细落实有针对性的防控举措,确保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蹇彪强调,要强化农村疫情防控,严控各类集聚性活动,管住各类集聚性场所,坚决防止风险传播。要抽调农业农村、卫生、公安、教育、民政、交通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班,盯住重点、盯住关键,深入一线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要强化工作调度,狠抓责任落实,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全面堵塞漏洞。要进一步压实乡镇党委书记、村书记责任,引导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形成防控合力。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普及,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夯实自我防护群众基础。 谢卫东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农村防疫工作是当前防控工作的重点,也是薄弱环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专班作用,紧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实际,聚焦重点、难点、薄弱点,加强监督指导,统筹协调调度,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加强对专班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培训,切实规范工作流程。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降低疫情防控风险。
1月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总指挥谢卫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市领导牛殿祥、黄丽颖、王一凡、赵丕显,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干部宋臻参加。 会议根据省内外疫情发展和防控形势,决定成立由市卫健委、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牵头的4个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责任有人担、工作有人落,共同筑起抗击疫情的坚强防线。 谢卫东指出,当前国际疫情波动加剧、险情增大,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市上下要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思想上再重视、责任上再压实、措施上再精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抓实落细,严防死守,坚决确保朝阳不发生集聚性疫情,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谢卫东强调,要充分发挥4个疫情防控专班作用,盯住重点、盯住关键,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要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入境物品和高风险岗位人员的管控,尤其紧盯交通运输、装箱入库、批发零售等关键环节,强化各个环节无缝衔接,构建全链条、可监控、可追溯的闭环防控体系。要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的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院感事件。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假期、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疫情风险增多等情况,切实抓好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洗浴中心、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 谢卫东要求,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切实形成分兵把口、协同配合、齐心抗疫的强大合力。要强化工作调度,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发现疫情防控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堵塞防控漏洞。要强化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养成室内通风、环境消杀和做好个人防护的良好卫生习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打击传播不实信息行为,为朝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020年12月3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总指挥谢卫东,先后到市区交通宾馆疫情集中隔离点、朝阳老年病医院、燕城社区和春华市场,就加强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调研,副市长黄丽颖、赵丕显参加。 在交通宾馆,谢卫东详细了解疫情集中隔离点的隔离人数、服务管理等情况,他强调,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服务体系,全力抓好疫情集中隔离点的疫情防控,确保把疫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坚持人性化服务管理,健全在食宿、心理关怀等各方面服务机制,满足隔离人员的多样化需求。 随后,谢卫东一行来到朝阳老年病医院,他希望医院要加强院感防控,抓好发热门诊管理,优化预检分诊制度,加强诊疗环境清洁消毒处置,坚决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在燕城社区,谢卫东对社区“五位一体”疫情防控体系给予肯定,他指出,社区是疫情防控的关键,要继续加大对重点地区来朝、返朝人员的排查力度。要选派市直部门优秀年轻骨干下沉到社区疫情防控一线,进一步壮大基层防控力量。 在春华智慧农贸市场,谢卫东指出,农贸市场是人流密集场所,要把疫情防控各项举措抓实落实,同时要统筹抓好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工作,为市民提供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
12月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总指挥谢卫东到市区学校、医院、商场、冷链物流企业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副市长黄丽颖、王一凡参加。 在朝阳市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谢卫东边听取学校有关疫情防控情况汇报,边实地查验学校食堂在防疫流程等环节的落实情况。他强调,要加大防控人力物力投入,严格做到防疫措施不走形式,确保防疫物资储备充足。要做好体温检测、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中(南)考场视频监控室,谢卫东要求在确保考生有序考试基础上,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扎实细致做好考后教室、校园消杀工作,确保本校师生健康安全。公安部门要加大警力支持,加强考点周边安全检查工作。 在朝阳兴隆大家庭,谢卫东指出,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商场人流密集,一定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做好电梯等设备设施检查维护,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举措,确保不出问题。 在市中心医院,谢卫东要求,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加强就诊人员及发热患者、住院患者管理。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守好守牢安全底线。 在朝阳市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定点贮存冷库,谢卫东要求龙城区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尽快研究制定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定点冷库疫情防控运行机制,按照疫情防控“三区两通道”模式形成闭环监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