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还钱,还请法院快点帮我解除查封,我着急卖房子啊!”李某到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给付执行款时焦急地对执行法官说。 2019年1月,李某向高某借款人民币本金12.4万元,双方约定利息,李某于借款当日向高某出具借据一份。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高某经多次索要未果,遂将李某起诉至蛟河市人民法院,2019年5月,蛟河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给付高某本金12.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只是推说肯定会还,但就是迟迟不履行。 无奈之下,高某于2022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经查发现其名下有2处房产,执行法官迅速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其房产查封,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督促其履行欠款,李某依然称无钱可还。 今年8月中旬,李某突然来到蛟河法院表示愿意支付执行款。经了解,原来李某名下的房产想要出售,已经和买家谈妥、打算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时发现房子被查封,无法过户,李某权衡利弊之下,决定履行此案的执行款。8月25日,李某一次性给付高某155000元,剩余利息高某自愿放弃并同时申请结案,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最后,在对李某一番批评教育后,执行法官依照程序将其名下2处房产解除查封,并对其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断改变执行观念、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规范执行行为,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摸索创新,多措并举提高执行质效,让“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吴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法律威慑,他履行了还款义务,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原告程某与被告吴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8月4日,被告吴某以做生意资金困难需要周转为由向程某借款13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吴某没有按约还款。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不予履行义务,原告向界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吴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吴某却无动于衷,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将吴某拘传到法院,要求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吴某仍然执迷不悟,百般抵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鉴于吴某对抗执行的违法行为,界首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在拘留所里,吴某认识到对抗执行的严重后果,他向前来提审他的执行法官认错悔错,表示愿意还款,随即,他电话通知其家人送来了案款,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我非常后悔!认识到自身所犯的错误……我想奉劝大家,欠钱总是要还的,不要心怀侥幸,自觉履行法院判决。” 8月12日上午,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并在全市各社区“共享法庭”同步直播,被告人韩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自愿担任“义务宣传员”,透过镜头现身说法,告诉大家一定要诚实守信。韩某因在法院依法判决后,将名下房产以7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儿子,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企图借此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但实际未发生交易,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韩某拒执犯罪案另一亮点是从8月10日立案到12日开庭审理完毕,法院仅用了3天。”龙港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新同告诉记者,龙港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共同签署了《关于依法快速打击拒执犯罪的会议纪要》,创新建立了案件快办机制,对涉拒不腾空房屋、责令交付财物等三类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拒执案件,可以适用快速办理模式,即侦查期限、审查起诉期限、第一审审限各不超过3个工作日,切实做到精准、高效惩戒拒执犯罪。 庭审后,龙港市召开联合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0年以来市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成果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悉,2020年以来,龙港法院累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4件26人,受理自诉案件3件6人,追究刑事责任11件11人,促成12起案件执行完毕或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合计132万元。反映裁判文书履行情况的实际执行率、自动履行率两项核心指标,今年上半年分别为73.21%和55.56%,均位于全省法院前列、温州法院第一。
“法官,我刚刚看到连某的轿车了,麻烦你们赶紧过来。”7月27日中午,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放弃午间休息时间,顶着炎炎烈日,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彰显法治威慑力。 2016年2月,连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黄某借款55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届满后,连某未按期偿还借款,黄某将其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连某依然不予履行义务,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连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说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连某仍躲避执行。经多方查询,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连某名下车辆,但由于查封车辆一直未能实际扣押,执行陷入僵局。7月27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其称发现了连某名下的车辆。执行法官接报后迅疾出击,赶往现场将查封轿车强制扣押至法院。目前该起执行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我们打工不容易,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前前后后忙了这么多次……”近日,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帮助20余名工人追讨劳动报酬10万余元。 张某平等22名工人在某小区的工地施工,工程结束后,经结算,工地拖欠张某平等工人工资共计10万余元。工人多次索要,承包方、分包方以资金紧张等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工人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总承包方于10日内先行清偿工人劳务报酬,公司仍拒不执行,县人社局向法院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申请。 因该案牵涉到农民工切身利益,且人数较多,新乡县法院接到案件,立即启动快审快裁程序,准予强制执行。立案当日,法官便与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取得联系,充分沟通案情,一方面,执行法官依法传唤涉案项目负责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集中查控优势,查封、冻结被执行公司的银行账户。在案件强制执行期间,执行干警通知被执行人到院依法履行义务,但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执行干警随即对冻结的执行案款进行了划拨,张某平等22名工人辛苦讨要多时的工资款得以全部执行到位。
“终于拿到这笔货款了,谢谢法官!”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韩某拿到了9520元的货款后连连向执行法官致谢。 2020年,韩某经营一家石材厂,周某从韩某处购买石材,但未支付货款。韩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分期给付韩某货款9520元。案件生效后,周某仍不履行,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周某的财产进行调查,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周某,督促其尽快还款,但周某却不为所动,一拖再拖始终不愿给付。 当天中午11点,得到被执行人周某正在某小区内的线索后,执行法官冒着近40℃高温立即驱车前往,将正在刷油漆的周某成功围堵并带至法院。执行法官对其劝导并督促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周某仍称“现在生意不好做,我已经改行做装修了,但还没有结到工资钱,现在没钱还款。” 执行法官见被执行人仍想拖延还款,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被带到医院体检后,被执行人周某因害怕被拘留,急忙向执行法官承认错误,表示愿意归还欠款。最后,周某联系亲友借钱后,现场将全部案款交至法院,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拒执人抖音炫富,没想到却暴露了自己的行踪。近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夜驱车近千里开展突击行动,成功抓获拒执人谭某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十日的措施,最终促使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2018年,重庆某酒业公司与谭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该公司独家向谭某经营的KTV提供酒水,按约定发货后,谭某却未支付相应货款,该公司遂诉至两江新区法院。经审理,两江新区法院支持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谭某支付该公司货款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谭某却一直迟迟不肯履行付款义务,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谭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谭某未按期到庭,也未如实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将谭某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僵持之际,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一段抖音视频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注意。视频中,一群男女在一处疑似高档消费场所的地方喝酒跳舞,其中,一名身着虎纹衬衫、口叼雪茄的男子神情得意。 通过分析辨认,执行法官确认该男子正是一直拖欠货款的拒执人谭某。经过调查走访,执行法官掌握了谭某的踪迹线索,连夜驱车至其住所处将其抓获。 “因为我的法律意识淡薄且存在侥幸心理,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没有敬畏之心,企图蒙混过关……现在我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对自己曾经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经过法官批评教育,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立即将所欠的6万余元货款汇入法院执行专款账户,同时恳请法院能够给他一个知错认错的机会,提前解除对其采取的拘留措施。 鉴于谭某对自己的行为真诚悔过,认错态度较好,且已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谭某的拘留措施,但对其罚款1万元以示惩戒。
6月6日,在纳失预警机制的助力下,如皋法院两天内快速执结一起涉企业工伤赔偿纠纷,帮助申请人朱大姐如愿拿到了56000余元工伤赔偿款。 就在前一天,这起纠纷中的被执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老板收到“提前警告”,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明已经详细了解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警示书》,愿意尽快到法院履行义务,并对法院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善意文明执行举措表示感谢。 该案是如皋法院运用纳失预警机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一个缩影。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如皋法院始终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启动纳失预警机制的一个多月,共计发出失信警示书150余份,促使20起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采用扣划存款和教育劝导并用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拖欠扶贫贷款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某乡镇人民政府为扶贫贷款的发放管理人,被执行人周某于2010年12月与乡镇政府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后获得扶贫贷款1.5万元。由于扶贫贷款到期后周某始终未还本付息,乡镇政府对其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周某归还扶贫贷款本息。因判决生效后周某依然拒不还款,乡镇政府申请强制执行,经贵溪法院执行局核算,周某应向乡镇政府支付扶贫贷款本息合计2.4万元。为确保案件及时得到解决,执行法官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周某银行存款1万余元并对其实施限高。 为提高周某的思想认识,执行法官多次对周某及其亲属进行法律教育和思想劝导,阐明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同时详细说明扶贫贷款的性质,消除周某的理解误区。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和劝导,被执行人周某的儿子主动为其付清剩余执行款,乡镇政府领款后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案件得到妥善执结。
“法官,我已经还了林某欠款1万元,剩余执行款我们也达成执行和解,烦请解除对我微信账户的冻结吧!”6月9日,在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被执行人李某向执行法官激动地说道。 原来,这是朋友之间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林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届期,经林某多次催讨未果起诉至法院,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均未发现其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随后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财付通账户进行冻结,限制其支付行为。 微信账户被冻结后,给被执行人李某的日常生产、生活上造成极大的不便,随后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目前经济很困难,一时难以还清全部借款,请求先履行1万元,希望对剩余款项给予一定的还款期限,分批分期履行。 随后,被执行人李某经与申请执行人林某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林某同意李某先偿还借款1万元,对剩余款项分期履行,同时同意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李某所有账户的冻结,至此,该案顺利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