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新闻频道播出了广东、北京等地培训机构收取用户高额预付款后“卷包跑路”的报道。其实除了教育培训,很多行业都存在提前兜售服务,用优惠吸引消费者预先买单的情况。如何避免预付费“被套路”呢?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给预付费的合同加上“防火墙”。 《北京市预付式消费类服务合同行为指引》作为北京市预付费领域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发布于2011年,原本只包含健身娱乐、美容美发、洗车洗浴等个别行业,此次的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将适用范围扩展到了“所有预收费用后分次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合同行为”。 在约束范围增加的同时,记者注意到,此次的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包括:“租赁他人场地或者柜台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租赁期限。”有法律学者就表示,此项规定一旦落实,可以填补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鸿沟,预防卷包跑的发生。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规定预付费消费它推出的这种所谓的服务期限,不应该超过经营者相关经营场所已经支付的租金的租赁期限,或者经营者能够用充分证据证明他相关的经营场所的产权是他自有的,并且没有设定任何的这种财产的抵押也好,房产的这种担保也好。因为很多的问题都是相关的,经营者房租可能付了两个月,但是他的预收费可能收了两年,这样的话经营风险是非常大的。” 此次北京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消费者在交付预付费用后7日内,尚未使用预付费用接受服务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经营者应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消费者在交付预付费用后7日内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免费体验或试用服务的,不影响消费者行使无条件解约权”。“经营者因停业或注销需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学者就表示,新版的合同指引更加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着积极的探索。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这个指引是我们在规范预付费市场中的重要的步骤,因为现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在逐渐完善和修改,指引如果落实得好,在未来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时候,有可能把指引的精华部分纳入到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中去。” 除了在合同的制定上下功夫,广东、山东、江苏等地也在探索通过风险保证金资金监管模式,从源头上防范消费风险,保障用户的切身权益。 在山东省荣成市一家从事校外培训机构内,工作人员正在对培训机构的资质、学员档案、财务收支明细等情况进行检查。今年下半年,该机构与荣成市教体局、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合同,开设资金监管账户,接受资金流向监管工作。 荣成市规定:全市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开设资金监管账户,并将一定的最低限额办学资金存入账户。作为第三方的银行则根据协议,对培训机构的资金流动实行限制,培训机构每个月累计支付资金不得超过最低限额的双倍。各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并且必须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收退费制度,杜绝“不退费”等霸王条款。截至目前,荣成市已有50所校外培训机构与银行签订协议并开通了资金监管账户。 今年新学期开学,广东省教育厅印发《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开设并使用学杂费专用账户,足额留存学习保障金,保障其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教学活动。 据了解,今年3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民政厅联合制定《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广东省此举是借鉴江苏省经验,利用专用账户、规范收退费操作机制、实行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提取预警通报制,化解机构办学风险。 要求经营者主动公开经营信息,北京市在预付费合同上作出的修订,可以说给经营者在制定消费合同时戴上了“紧箍咒”;而山东、广东等地的做法则是对预收费款项的监管更加透明。但记者也发现,就在各种规范逐步展开的同时,一些经营者为了能够让消费者预先买单,煞费心机,利用互联网玩起了危险游戏。对此,法律学者建议,出台更加具体惩治措施,防止预付费的新型风险。 今年9月,一家有着二十多年经营历史,在北、上、广、深拥有上百家分校的英语培训机构“韦博英语”突然关门,而不少消费者却是通过一封来自该机构北京公司员工的公开信才得知情况。信中称员工工资遭到拖欠,学员预付的学费也很有可能无法退还。尽管之后韦博英语负责人发表声明称对学员要进行安置,但大多数学员的知情权和求偿权受到了侵害。 除了不提前告知用户就突然关店,韦博英语的学员还表示机构利用合作的网络借贷平台来鼓动消费者提前支付高昂学费。大学生罗敏报名学费共计36800元,仅上了不到10节课就遭遇了尴尬处境,而在韦博关门后她还要承担35000元的债务。 大学生罗敏:“我觉得公司有诱导我贷款的可能,因为我不知道大学生不能贷款。我现在实习工资每个月只有一两千,还要还贷,挺难的。” 像小罗这样,因通过网贷来支付高额预付费遭遇卷包跑的案例近年来时有发生。有法律学者指出,以教育培训、健身为代表的行业存在周期长、非实时可兑现的特点,经营者利用网络借贷来让消费者预付费,很有可能成为使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套路贷”。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对消费者本身来说,他透支了自己的收入。对于商家来讲的话,它控制不了预付费网贷的来源,对于网贷机构来说的话,它也没有办法去监管商家提供的服务合不合适,会不会有退款的情况。所以它本身就是一个危机重重的这么一套组合,你一旦涉及到预付费,商家建议你使用网络来的,作为消费者来讲的话,尽量不要选择预付费的消费模式。” 据了解,目前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并不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法律学者就建议出台网贷预付费管理规定,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这种贷款里面它可能会附加很多的条件,将来一旦双方出现纠纷,它可能会用贷款里面的这种祥光的协议,或者说来推卸商家的责任,那么这样的话会家中这种消费者的这种责任,对消费者将来的这种消费维权来说也是会更加困难的。随着这种新型消费模式的出现,我们确实在立法方面要有前瞻性。” 在缺乏监管和准入门槛的情况下,网络贷款很可能带来预付费的风险。而在“网购潮”风靡的同时,记者还注意到,一些经营者利用拼团、团购等方式吸引用户从而进行违规预收费。本月初,记者在北京某商场外见到了名为“优胜教育”机构的招生人员在邀请行人扫码参加团购,称提供中小学生学科培训。 营销人员表示,享受完团购优惠后,之后的课程规划要进行“买断”。起步买一年,学费上万元。据了解,早在去年八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文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优胜教育的做法,显然已经违反了政策的规定。 为了遏制互联网可能带来的预付费风险,今年七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求“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但记者发现,仍有经营者无视相关规定。
原本只购买某一商品或服务,商家却非要诱导或强制购买其它商品或服务。长期以来,各种捆绑搭售乱象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北京市消协发布的《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调查报告》显示,88%的被调查者曾经有过被捆绑搭售的经历,85.94%的人认为商家捆绑搭售的并不是自己想买的商品或服务。 既然不是消费者想要买的商品或服务,商家为何执意要捆绑搭售?如何从根源上规范治理违法捆绑搭售问题? 捆绑搭售问题有所改善,但仍以更隐蔽方式存在 《电子商务法》今年起正式实施,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确实有所好转,以往非常普遍的默认勾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但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在以更隐蔽的方式捆绑搭售商品或服务。 北京市消协近日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对26个电商平台进行的74个消费体验调查样本中,有8个存在涉嫌捆绑搭售问题,全部集中在在线旅游平台的机票和火车票预订业务,而网络购物、餐饮、票务等平台均未发现明显捆绑搭售问题。 北消协副秘书长陈凤翔表示,在线旅游捆绑搭售问题目前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明显突出搭售选项、弱化无搭售选项,涉嫌误导消费者;二是利用模糊或暗示性语言诱导消费者选择收费项目;三是通过限制消费范围或只提供捆绑搭售选项等方式变相捆绑搭售商品或服务。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介绍说,以机票为例,传统机票销售代理实行“前返+后返”模式,代理机构每销售一张机票大概能拿到4.5%至5%的手续费。从2014年开始,有关部门提出“提直降代”,要求航空公司提高直销比例,降低代理费用支出。佣金减少了,但平台销售一张机票的成本并未减少。在线旅游企业就想通过收取其它费用来“弥补”,比如通过变相搭售保险、酒店券或其它相关产品、服务来弥补成本。 搭售前,商家一定要清楚、明白地告知旅客限制条件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表示,搭售是一个中性词,正常的搭售属于营销行为,关键是不能违背消费者的意愿,要做到让消费者选择。“在旅客购票环节中,商家一定要清楚、明白地告知旅客这些限制条件,以免旅客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只有生产者或经营者有意隐瞒搭售信息,或者不愿意公开显示商品或服务信息,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予以限制或处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认为,对于一般的搭售,只要是透明的、公开标识的,不是有意向消费者隐瞒信息的,而是基于交易双方自愿的,那么这种搭售就是合理的,就不应当受到限制。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也认为,合理、正当的互联网搭售行为,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不宜予以干预。但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应当履行提示通知义务,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在1617名被调查者中,如果商家取消捆绑搭售行为,有985人表示能接受公开透明收取适当服务费用,占比60.92%;有436人表示不能接受收取服务费用,平台订票业务应该免费,占比26.96%;另有196人选择其它,占比12.12%。 调查数据说明,只要商家不通过误导或强制等方式捆绑搭售相关产品或服务,有超过六成被调查者表示可以接受公开透明的收费。 陈音江认为,在严厉打击违法捆绑搭售行为的同时,要正视平台企业的服务价值,帮助其改变原来靠捆绑搭售实现营利的商业模式,引导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的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产品,允许其公开透明地收取适当服务费用,维持正常的经营发展。
西兰花含抗癌分子,吃小龙虾中毒死亡,车辆只需加水就能行驶……在朋友圈、微博或是“相亲相爱一家人”群里,你是否经常看到、收到这样的“警告”或“科普”?实际上,这些不是“死灰复燃”就是假科技之名的网络谣言。 10月31日,在第三届互联网大数据与社会治理南京智库峰会上,由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指导、腾讯公司政务舆情部发布的《2019年网络谣言特征观察与趋势研判》显示,2019年我国网络谣言高发领域仍是“老三样”——医疗健康、食品安全、社会科学,但呈现出视觉化传播新趋势。 报告显示,这些网络谣言中,杜撰捏造的占42%,错误解读的占36%,旧谣新传的占12%,假借权威的占10%。根据对网民心态的分析,“万一是真的”、迷信黑科技、满足虚荣和贩卖焦虑成为造谣、信谣、传谣的三种典型心态。 腾讯公司政务舆情部总监高大为说,以每年都会出现的全国百强中学排名为例,最关注的群体年龄段为15岁-55岁,这正是抓住网民心态,向有娃的家长贩卖焦虑,向榜上有名的学校在校生和校友提供骄傲或虚荣的资本。 报告还指出,2019年我国网络谣言新趋势还包括境外不实信息传入境内并引发广泛传播风险、人工智能滥用可能导致虚假新闻等。针对这些新趋势、新特征,报告建议要通过加大惩治、技术升级等方式综合施策。
家住重庆九龙坡谢家湾的女孩小岳(化名),不久前通过一家快递公司在网上下单给朋友邮寄物品。快递寄出后三天,也就是10月28日,小岳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小岳她的快递运输途中出现破损,需要理赔。对方准确说出了快递订单号码和收件人的名字、电话及收货地址,小岳对此深信不疑。然而,这其实是骗局的开端。 据媒体报道,小岳按对方要求利用微信关注指定公众号,绑定银行卡,但却显示无法绑定。对方告知小岳需在一个叫“网商贷”的程序提现到银行卡才能开通退款通道。于是,小岳提现了9000元到银行卡,并用微信扫描了对方发来的二维码,便于确认信息。很快,小岳的手机收到了两条转账信息。银行卡内的钱悉数被转走,接着,对方又让小岳看看商贷还有没有额度再提出来,小岳幡然大悟,意识到自己被骗,拨打110报案。报警后,小岳通过微信视频联系对方,但发现已被拉黑。 小岳上当受骗,固然有自己掉以轻心的缘故。不过,反过来想想,骗子设计的情境太逼真了,他准确地说出了快递订单号码和收件人的名字、电话及收货地址,不由人不信啊。再者,小岳的快件刚刚发出去三天,骗子说快件破损,启动理赔程序,时间上正好对接。如果没有这些因素,比如小岳没有寄快件,或者对方没有说对快件的细节信息,小岳哪里会放松警惕? 骗子准确地掌握了小岳的快件信息,这一点都不奇怪。现实中,随便去一家快递点取件、发件,就可以轻松地获取邮件人的信息,乃至姓名、住址、手机号等信息。毕竟,基层快递点没有严格的取件制度,接到取件通知后,收件人就可以赶到快递接收点取件。大多时候,快递点的负责人不亲自找件,取件人自己去货架上翻找、扒看。这个过程中,如果某些人有心地去记录其他人的快件信息,快件人的隐私不被泄露才怪呢? 大家知道,为了确保客户的信息隐私不被泄露,快递企业也做了很大的努力,最显著的措施是私密面单。私密面单上不显示寄件人与收件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信息,上面只有加密代码,快递小哥扫码后,就能联系上收件人,完成投送。很显然,隐私面单有效地保护了客户的因素。可是,隐私面单的应用并不广泛,特别是农村网购的消费者,保护隐私的理念不强,隐私面单没有全面普及。 小岳因“快件理赔”受骗,这与骗子的“完美”铺垫有密切的关联,若没有快递信息的准确对接,小岳哪里会受骗呢?从这个角度看,说信息泄露是骗局成功的助推器,一点都不为过。由此,快递企业应再次反思客户的信息保护,特别是基层快递点,如果没有普及隐私面单,那就建立严格的取件制度吧。
近日,某位网红因“卖货”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原因是其推荐的“阳澄湖大闸蟹”并不是真正产自阳澄湖的大闸蟹,而是某品牌的普通蟹,而对外宣称的“23年老品牌”的公司注册信息却是2015年,因此被消费者质疑“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不可否认,网红带货的销售模式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今年天猫“双11”开场8小时55分,靠直播引导的成交额就突破100亿元,且超过50%的商家通过直播获得新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我国网红粉丝总人数达到5.88亿人,网红经济规模突破2万亿元。仅淘宝一家平台,月带货规模超过100万元的直播间就超过400个。 当下,很多大流量的网红团队扛起品控大旗,但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还是会有一些主播只玩套路推销,不顾产品效果,广告法中不允许出现的“最棒”“最好”“最高级”等绝对化字眼,更是不绝于耳,极具诱惑力,往往能让消费者掉入消费狂欢的漩涡。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些网红产品看似人气爆棚,实际上是通过夸大其词的宣传甚至造假炮制而成的;也有部分看似美好的网红产品,其实是“三无产品”,不仅坑害到消费者,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据浙江省工商局发布《上半年消费诉求情况分析》称,消费投诉和举报中有近1/6与网红产品相关,主要涉及夸大宣传、质量问题、商标侵权、成交量作假等问题。不可否认,这些新情况会给整个网红经济埋下诚信危机。 从目前情况看,国家对于网红产品及其所采用的营销手法,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红产品,依靠现有的政府监管力量很难全面覆盖。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相关平台负有相应监管责任,但由于网红产品可以带来巨大网络流量,很多网络平台对违规营销行为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网红不是洪水猛兽,对待网红带货既不能因噎废食、一禁了之,也不能任其野蛮生长、无序发展。事实上,很多炮制网红产品的套路,已明显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多项法律规定当下,国家还应出台具有约束性的网红行为规范标准,加以规范化、法治化管理。同时相关部门应下大力气打击和整治,重塑我们的社会诚信。此外,作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社交媒体、视频网站、网络平台也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红”产品和销售行为的监管。
近期,消费市场出现一些装修消费骗局,一些装修公司利用各种优惠折扣吸引消费者,短时间聚集大量装修预付款后携款跑路,给消费者带来巨大财产损失。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合同约定问题,如一些装修公司与消费者约定装修材料用一线品牌,实则是普通品牌,甚至是“三无”产品;二是施工质量问题,一些装修公司未按图纸施工,导致产生安全隐患;三是额外增加费用,一些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后以各种理由增加收费;四是虚假宣传,如号称提供免费设计,但如果消费者不接受设计方案不选择对方时,则被要求扣除设计费用。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委会特别发出以下消费提示:首先,拒绝低价诱惑,多了解装修公司的专业能力、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其次,看清合同内容,签订装修合同时,不要只关注收费条款,要耐心仔细阅读合同全文,特别关注“工期、进度、材料、质量、保修”等条款,明确装修标准、建材品牌、付款方式、延误工期责任等。 消委会特别提醒消费者,切忌开工之前一次性缴纳装修全款,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价款的支付比例进度,分阶段、按验收合格情况分期付款。为确保保修服务质量,消费者最好保留6%至8%的装修款在装修完工后次年付清。
日前,中消协发布了一份29款智能门锁的比较试验报告。报告显示,28款样品遭到小黑盒攻击后门锁没有打开,只有1款线上购买、无生产企业、无产品型号标注的样品,被小黑盒攻击后打开。 而在29款样品中,48.3%的样品密码开启安全存在风险,50%的样品指纹识别开启安全存在风险。 29款样品来自网络平台和实体店 此次试验由中消协联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29款智能门锁样品均为消费者关注度和品牌知名度较高、网络平台销量位于前列的产品,工作人员模拟普通消费者购买。样品锁的价格从每套1099元到5899元不等,价格相差较大。 样品中,网络平台购买22款: 固特、德施曼、绿米、TCL、智家人、果加、Panasonic(松下)、万事威、海尔、创维、顶固、VOC、豪力士、金点原子、科密、派瑞、樱花锁业、HSPR(裕津)、玥玛、小益、箭牌、亚摩斯; 实体店购买7款: 鹿客、凯迪仕(K7)、亚太天能、SAMSUNG(SHP-DR708)、凯迪仕(K8)、SAMSUNG(SHP-P718 LBG/CN)、西默。 只有1款样品被小黑盒打开 所谓的“小黑盒攻击”是指电磁错误注入技术:当给智能门锁施加强电磁场情况下,门锁可以出现故障报警、系统锁定、电路损坏等现象。 前一段社会上有“小黑盒秒开智能门锁”的传闻。中消协表示,为验证此传闻,本次比较试验增加了小黑盒攻击的测试。选取了比《电子防盗锁标准》场强50V/m高出30倍的强力电磁场强,对29款样品进行了测试。 测试结果:28款样品被小黑盒攻击后门锁没有打开,只有1款线上购买的、品牌标称为“亚摩斯”的无生产企业、无产品型号标注的样品,被小黑盒攻击后打开。 因此,只要选择使用正规品牌产品,对“小黑盒秒开智能门锁”这件事,消费者无需恐慌。 50%的样品指纹识别存在安全风险 29款智能门锁的开锁方式一般包括指纹开锁、密码开锁和识别卡开锁三种。29款样品中,48.3%的样品密码开启安全存在风险,50%的样品指纹识别开启安全存在风险,85.7%的样品信息识别卡开启安全存在风险。 △备注:“√”表示该项内容比较安全,“×”表示该项内容存在安全隐患,“——”表示样品无此功能。 据了解,信息识别卡加密可以有效解决信息识别卡安全问题。对系统和算法进行升级,可解决密码和指纹识别安全问题。 样品锁的牢固件性能不理想 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1556-2008《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对A级锁的要求,29款样品锁的锁舌长度均符合要求(大于等于20毫米),但锁舌强度只有12款样品锁符合要求。 △备注:“√”表示该项目样品符合要求 防破坏报警功能有待加强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1556-2008《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要求,智能门锁在连续实施误操作及防护面遭受外力破坏时,应能自动发出声或光报警指示或报警信号。经检测显示,29款样品中有15款锁能发出报警信号。 △备注:“√”表示样品具备该功能 个别样品的防破坏性能较差 本次比较试验参照机械防盗锁锁芯破坏试验的方法,使用螺丝刀、镊子、手锤等普通手工机械工具,对样品的机械应急锁芯进行破坏直至被打开,同时记录破坏开启的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29款样品使用寿命均达到10000次开启 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21556-2008《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要求,智能门锁的使用寿命不应低于3000次。本次测试将试验次数增加到10000次。 测试结果显示,样品锁在完成了标准规定的3000次反复启闭之后,继续进行试验,直至反复启闭总次数10000次, 29款样品均未出现任何异常。 消费提示 购买渠道选择: 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规品牌智能门锁。电商平台购买时,官方旗舰店更值得信赖。 开锁方式选择: 挑选智能门锁时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不要刻意追求更多的开锁方式。一般来说开锁方式越多,潜在风险越大。 应急开锁选择: 建议消费者选用具备应急开锁功能的智能门锁,至少将一把应急开锁钥匙保留在除家以外的安全地点,同时通过钥匙形状来判断应急锁锁芯种类,单排弹子的锁芯安全系数较低,不建议消费者选用。 指纹识别模块选择: 目前市面上指纹识别模块主要有光学指纹模块和电容指纹识别模块(半导体指纹识别模块)。 一般情况下,电容指纹识别模块(半导体指纹识别模块)的识别速度、识别率要优于光学指纹识别模块,尤其对于小孩、老人,指纹纹路较浅、手指干燥的用户来说,电容指纹识别模块的这一优势更为明显。同时,电容指纹识别模块具备一定的防伪指纹能力,但其表面耐刮伤能力较差,且对于手指上的水比较敏感,会直接影响识别成功率。 光学指纹识别模块的环境适应性较强,其采集窗一般采用钢化玻璃,具备一定的耐压、耐磨、耐酸碱、污渍腐蚀等能力,但在指纹纹路较浅、手指干燥或脱皮的情况下,识别率一般会降低,开启速度明显减慢。消费者在选用指纹识别模块时应考虑自己使用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 此外,中消协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智能门锁时,不要把价格作为选购的唯一依据,但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不建议选用。此外,消费者在购买智能门锁时应索要发票,方便日后维权。
“双11”买买买后,很多人在家坐等快递的到来。不少骗子也瞅准了这一时间段,以各种套路对“剁手一族”设下陷阱。天津网络安全工程师林枫提醒,市民在等待快件时不要放松警惕,以免陷入骗子的圈套。 以往,曾有运送快递包裹的物流车在“双11”后发生起火事故,车上的包裹在火中被烧毁。随后,陆续有人收到骗子发来的短信,称“包裹被毁,没有购买运费险不予理赔”,还留下了“咨询电话”。对此,所涉及的快递公司已经进行了官方辟谣,表示从未向用户发送过类似信息。提醒广大市民,所有的物流信息都要以快递公司的官方信息和物流详情为准,不要盲目轻信短信或是网络传闻,更不要拨打那些短信中留下的电话,以免给骗子以可趁之机。 不少人在购物时,使用的是“花呗”或是信用卡账户来支付。骗子通常会冒充“花呗”或是银行客服,称只要支付一笔“服务费”,就可以提升信用额度,然后诱使网友扫描二维码来支付,进而实施后续诈骗。实际上,提高信用额度,需要严格审核,并且不会额外收取费用。市民不要盲目轻信提高信用额度的信息,对于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也不要轻易扫描,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按照过去经验,“双11”结束后的半个月至一个月时间内,中奖诈骗短信呈高发态势。有的市民会收到一些商家发来的中奖、免单信息。切记不要随意拨打“中奖信息”中提供的电话号码,也不要点击里面的网址链接,不直接接受对方发来的任何文件,否则很可能会让手机或电脑染上病毒。最好直接在官方平台与商家进行咨询、确认,而不要在此前轻易汇款、转账。 还有一些骗子会利用“双11”后包裹量多,可能出现延误的情况,非法获取快递信息,假冒快递员以因快递延误、丢失、损坏,退赔费用为由,发送钓鱼网站,套取支付宝账户、密码、银行账户动态验证码等信息,实施诈骗。遇到这种情况,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随意添加陌生人微信,不点击不明链接和二维码。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公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然而,有人却浑水摸鱼,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旗号,干起了不可告人的勾当。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湖南省处非办”)近日发布风险提示称: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人,要留意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陷阱,切勿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老年人进行养老投资之前一定要多跟子女商量。 非法集资形式呈现多样化 湖南省处非办有关人士介绍,当前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形式呈现多样化。打着提供“养老服务”幌子。有人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收取的客户资金明显超过客户一年养老所需正常支付的养老费用,吸收的会员远远超过该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量。打着投资“养老项目”幌子。有人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或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打着销售“养老公寓”幌子。有人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打着销售“老年产品”“保健产品”幌子。有人租赁场地举办各类讲座和活动,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保健功能,或送米油面等礼品,或采取请吃饭、陪旅游等方式诱导蒙骗老年人,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还有人通过在甲地注册登记养老保健公司,在乙地举办讲座宣传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偷梁换柱,将原与老年人签订的集资合同(协议)改为借款合同,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切勿轻信他人 守好养老钱 养老机构应经民政部门设立许可、备案,并经过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登记。湖南省处非办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人,若发现证照不全的非法养老机构或疑似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处非办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置。入住养老机构应按规定签订合法合规的养老服务协议,老年人所交养老服务费用应当交至该养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不要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养老机构收取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只能按月度收取,一次性收取费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伙食费、代办服务费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如发现养老机构有违规收费的情况,老年人可以向民政部门举报,要求退回。老年人进行养老投资之前一定要多跟子女商量,向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等有关部门咨询,切勿轻信他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老年人要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凡是高于银行利息的返息养老投资均要谨慎,切勿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