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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金”少两 周大生金饰现“质量偏差”
近日,周大生被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名——一款足金碧玺挂坠因为质量偏差,被认为是不合格产品。昨日早盘,周大生低开,跌3.66%,报23.15元。随后周大生震荡下行,股价最低至22.89元。从资本市场来看,黄金概念股的走势一改之前的强势,开始疲软。截止到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稿,周大生下跌3.91%,报23.09元,总市值168.78亿元。 周大生等品牌9批次首饰被曝不合格 日前,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甘肃省2019年第2批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其中抽检50批次贵金属首饰及制品,9批次不合格,其中周大生、中国黄金、中国珠宝、中国金店等品牌上榜。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被点名的周大生的产品是一款规格型号为“足金1.88克”的足金碧玺挂坠,受检企业为崇德商场周大生专柜,经过检测,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认为该款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质量偏差”。 昨日上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周大生方面,公司证券代表称,目前周大生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来处理此事,但她并不了解由谁来具体负责,也不知道具体有谁在工作组,“品牌部那边的在处理。”她建议北青报记者拨打公司电话直接转接品牌部来询问此事。但周大生公司的总机却强调一定要实名才可以转接,如果不知道具体名字,就没办法转接电话。 因产品质量问题多次被点名 周大生并非第一次被曝产品质量有问题。 2012年底,周大生就想登陆A股,不料,2013年的“315”晚会上,央视记者曝光周大生产品黄金掺假,一时将其推入舆论漩涡之中。 当晚,央视报道显示,河北省廊坊市周大生黄金专柜的销售人员保证,该处卖的黄金首饰都是千足金的纯黄金制成的。但央视记者发现,其购买的周大生千足金的黄金项链,经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显示,该黄金首饰的含金量为994.4‰,杂质成分中,铱的含量大于1.4‰。 元素周期表中,铱与黄金紧挨着,密度与黄金非常接近,但价格只有黄金的五到十分之一。央视报道称,悬殊的价格诱使一些商家以铱冒充黄金。 该报道发出后,周大生在官方微博上回应:全面复查黄金链,若存问题将退款退货。据了解,在该次事件中,最终周大生召回了该批次产品共148件。 该事件几天后,周大生再次回应称,截至2013年3月20日,深圳、重庆、济南、江西、福建、哈尔滨等多地已公布检测结果,抽检的所有批次周大生产品100%合格。 此外,2018年4月23日,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笋岗所罚款600元,处罚原因是2017年在“双11”、“双12”促销中使用的虚假促销广告对消费者的购买意向产生诱导,构成欺诈。 相关新闻 门店超3000家 加盟商管理藏隐患 公开资料显示,周大生是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自有品牌。2007年10月15日,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73095.45万元。 周大生上市之路并不顺利。经央视曝光后,周大生最初的IPO之路也被中止。2016年11月,周大生再度提交招股书。2017年4月27日,周大生在深圳中小板成功上市。根据招股书,周大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900万股,拟募资14.6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募集的资金绝大多数都用于营销服务平台建设,但周大生的加盟商却始终是自营生的数倍。根据周大生2018年报,截至2018年末,周大生门店总数3375家,其中加盟门店3073家。 从营收方面来看,显然加盟商的营收占据了周大生全部营收的重要地位。招股说明书显示,2013年-2015年,周大生加盟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54%、51.06%、55.22%及55.49%。而2018年度,这一比重已经增加到了66.67%,这意味着公司营收的三分之二都来自于加盟业务。 对此,周大生自知存有风险。其在招股说明书中就曾指出,公司每三年和加盟商签订《品牌特许经营合同》,但加盟商的人员、资金、财务、经营和管理均独立于公司,若加盟商的经营活动有悖于公司的品牌经营宗旨,公司无法对加盟商及时进行管控,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周大生还提到了指定供应商的供货风险,称“如指定供应商延迟交货,或者其加工工艺和产品质量达不到公司所规定的标准,则会对本公司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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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高仿微信公众号“钓鱼”诈骗来了
看病、开卡、办事,上微信公众号预约一下,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微信公众号上处理事务——据新华社8月12日报道,如今不少骗子开始利用仿冒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诈骗,有的通过取“高仿名”冒充正规机构,有的通过造假、借用他人工商执照、法人信息注册微信公众号实施诈骗。 微信公众号所搭载的众多服务功能给手机用户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也节省了办事成本,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但也正因此,才被不法分子盯上。比如,福建泉州一市民因接到车检短信,按照提示搜索到“福建车辆年检”公众号,通过链接被诱导到一个网址,输入银行卡号、发动机号、卡密码及短信验证码,被骗走2000元。事实上,这样的案例还有不少。 除了冒充一些生活服务公众号、金融部门公众号诈骗外,假冒网络贷款、购物网站、中介机构等公众号的现象也越来越多。比如,在微信平台上可以查找到一批类似“银行卡安全助手”“动感地带10086”等看似官方的公众号,但详查这些公众号的资料才发现竟是无营业资格的“李鬼”。甚至已经出现“黑市”交易,比如,在某些电商平台上,缴纳680元可注册经微信官方认证的企业号,而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法人信息等资料一应俱全。 高仿微信公众号“钓鱼”诈骗,利用了相关技术存在的漏洞和人们贪图省事的心理。规避此类诈骗,微信平台当切实负起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互联网平台要依法加强对平台内各经营者的管理,特别是对金融、政务、支付等相关行业公众号要着重进行人工审核,提升开设门槛,避免其沦为诈骗工具。于此,微信方面不仅要有针对性堵塞公众号注册审核漏洞,还要加强对此类诈骗行为的打击。 同时,须在监管执法上发力。一方面应做好相关常识的普及,使公众提升识别骗局、防范骗局能力,最好能掌握一定的依法维权手段;另一方面对于此类诈骗须发现一起,从严打击一起,压缩其生存空间,优化互联网生态环境。 另外,个人应增强防范意识。比如,使用某些所谓的官方公众号前,先查看其“更多资料”,了解其认证主体资格。更重要的是,对一些陌生的网络链接、要求提交个人私密信息的行为等均需提高警惕,最大程度确保个人信息及自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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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灾害谣言 酿成更大灾害
日前,受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影响,山东普降暴雨,山东各地全面展开救援工作,但谣言也随风而来。8月10日,网络上一则“今晚七点潍坊市会将地面井盖全部打开,以便排水”的消息被广泛传播,引起山东潍坊市民质疑和恐慌。8月11日中午,在枣庄微信群、朋友圈一张“暴雨后出现鳄鱼”的截图在传播。同一天,淄博一则称博山马公祠隧道出现泥石流的小视频刷爆朋友圈。 对此,三地相关部门均第一时间予以辟谣。几乎每一次灾害,都会伴随着谣言。而谣言有时又会引发一系列次生灾害,这已被无数事实所证明,传播谣言者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可是为什么当又一次灾害来的时候,谣言又会跑出来?又会有人相信谣言? 从个人心理角度说,有人出于商业利益,比如增加流量和打赏;有人属于智商欠费,刚看了开头就转发;有人属于凑热闹,明明有所质疑,仍然转发。而谣言在一次次的转发中,可能被修饰得更像真相。从另一方面来说,制造谣言、转发谣言而受到的处罚,相比造成的危害而言,还偏轻。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社会情绪的链式传播,会在人际间发生情绪感染,使某种误导传播得到强化,从一端走向另一极端。因为这个时候,大家对信息的需求更加渴望,对任何跟自然灾害有关的事会更加关切,相比于冷静的状态下,对信息的判断也更感性,当谣言跑在真相前面时,大家这个时候很容易相信谣言。 不再让灾害谣言成为“次生灾害”,对个人来说,就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证实其不实性后,更应果断删除信息或发布辟谣信息,以阻止谣言的进一步传播,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谣言。所谓“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每个人要不断提高科学素养,保持清醒与理性,相信相关部门会及时主动公布信息。 对相关部门来说,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事件处理快速、有序、高效,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并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互动交流,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消除因为信息不畅、误解造成的恐慌情绪。二是加强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测,加大对重要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的监测,及时进行网络辟谣,防止网络谣言大肆传播。三是积极与警方沟通,严厉惩处突发事件造谣者、传谣者。 特别是对造谣者,要依据法律使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同时依据诚信治理原则,对其进行失信处罚,让他们像老赖那样在一定时间内生活处处受到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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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了 给你“退款理赔”?谨防上当
8月11日,广州市公安局通报:今年7月以来,冒充客服类诈骗警情多发,不法分子冒充网购平台或快递客服,谎称产品质量问题、订单有误、快递丢失等,主动要求给事主办理“退款理赔”,诱导事主扫描二维码或点击“网页链接”填写银行卡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从而实施诈骗,又或者编造各种理由诱骗事主在网络贷款,向指定账号转账。该类警情损失金额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其中7月以来超10万元以上的警情30多宗,单案损失最高达到70多万元。 冒充快递客服:快递丢失 主动退款理赔 7月18日凌晨,市反诈中心接到一名女事主报警,称17日接到自称是“快递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事主的快递丢失了,可以帮其申请理赔。然后“工作人员”要求与事主互加微信便于办理理赔,并说明了理赔的相关条件。 随后,“快递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发送二维码,让事主扫描填写资料申请理赔。事主长按二维码后弹出一个页面,填写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等资料,又跳转到下一个页面,事主输入了银行卡密码。随后,事主收到了银行卡扣款短信,其银行卡共被转走了11.88万元,事主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冒充网购客服:产品不合格 主动来电退款 7月24日,市反诈中心接到一名女事主报警,称当天其手机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网购平台销售婴儿尿不湿的旗舰店“售后客服”,告知事主该店出售的尿不湿有宝宝使用后出现屁股出红疹的现象,商家决定全额退款。事主因此前购买过该产品,便对“售后客服”深信不疑,配合办理退款。 “售后客服”先是询问事主某平台信用分数,然后告知其信用分数达不到他们的要求,需要进行“刷分”。事主按照对方的要求,在网贷平台上多次贷款并转账给对方,共借贷并转账109280元。 转账完成后,事主再拨打对方电话时,发现已无法接通。事主随即联系网购平台这家尿不湿网店的客服咨询核实,真客服告知根本没有这回事,她才意识到被骗了。 防骗提醒: 1.如遇“客服”主动来电,要求办理“退款、理赔”手续,需提高警惕,建议通过网购平台直接联系商家、查看物流信息并进行联系,拨打快递官方客服电话咨询等。千万不要跳出原有平台私下加微信QQ进行相关操作。 2.不要随意提供银行卡账号等私密信息,不泄露密码、验证码。切勿随意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更不要轻易点开来历不明的“网页链接”,谨防中木马病毒或误入钓鱼网站。 3.如发现支付宝、微信账号或银行卡内的资金被无故转走,请尽快更改密码,同时联系相应的客服反映处理,按官方客服指引对账户安全性作相应处置,并拨打110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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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硬币可卖上万元?当心受骗!
近日,网上有消息称, 2分的硬币单枚价值就可以达到上万元,引发不少人关注。有不少网友称,自己家里就有很多1分、2分以及5分的硬币,是否真的这么值钱?8月6日,有商家对北京青年报记者称,目前收购硬分币价格一般在1元至几十元不等。钱币专家称,对于网传单枚价格达到上万元的情况,不排除有炒作嫌疑,提醒收藏者要小心受骗。此外,银行相关工作人员称,根据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收藏硬币应注意法律风险。 在“有2分硬币单枚可卖上万元”消息引发关注后,不少网友询问“哪里可以卖家中的硬币”。北青报记者在网上搜索看到,网购平台上有多位卖家在售卖硬分币,有全新原卷的2分硬币,50枚售价为75元。此外,其他多家售卖硬币的价格一般在0.5元至5元不等。但也有卖家称,售卖的硬币为错版,标记价格达到上万元,但显示无人付款。 一位经营者董先生称,硬币收藏主要看的是品相和年份,只有年份和品相好的才会卖出价钱,品相一般的2分硬币价格就在1元钱左右。还有的收购硬币都是按斤来算,“一般价格为70元一斤,我再卖出的话,价格可能在80元一斤。”对于网传的“2分硬币单枚可卖上万元”的消息,董先生说不能排除有,但是即便有,也非常稀少,而且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再看,并不具有普遍性。 对于很多网友关注的硬分币收藏价值问题,8月6日,《中国钱币大辞典》编委会委员、国家注册司法鉴定人于倩对北青报记者介绍,除了普通流通的硬币以外,银行会限量发行一些套装的硬币,主要用于礼品用途。“但是因为数量本身较少,而且收到礼品的人就放起来了,所以放到市面上的数量就更加稀少,这种收藏价格可能会提高。”于倩说,不过很多人家中有的硬分币,其实就只是普通的流通币。 据于倩介绍,不排除有收藏者带有猎奇心理,对极其稀少的硬币,会炒作抬高价格。但对于普通硬币来说,收藏价值并不高。“很多收藏硬分币的人可能会把价格炒起来,但是并不会影响太多人,而且即便是收藏分币的人,也不会花这么多钱去购买。” 于倩同时说,还有人为了追求收藏价值,将硬币改刻,“有些人伪造货币或是造假,例如将1987年份的硬币改成1981年份,这些都是普通人在收藏中需要注意的地方”。于倩提醒广大收藏者,收藏硬币要小心上当受骗,防止“托”从中渔利。 除了价值问题以外,北青报记者从银行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0号,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在市场上流通。据央行新闻发言人当时介绍,第二套人民币硬分币继续流通。目前,硬分币仍处于流通当中,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银行工作人员提醒,收藏硬币应注意其中涉及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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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头攒金币吸引下载 你手机里的这类App涉嫌传销
近日,媒体报道了赚钱类App的违法乱象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了解,目前多个手机App以能赚钱为噱头吸引用户,其应用类型包括新闻阅读、影音播放、教育培训、输入法、健康运动等,有些App的下载量甚至超过千万次。但此类App的利润来源并不明确,有专业人士称,很多App是通过设置套路玩法来实现盈利,打法律擦边球,甚至逾越了法律红线。日前,《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赚钱软件每天签到 邀请他人获得奖励 北京市民张丽(化名)专职在家带娃,空闲时喜欢玩一款赚钱类App。 她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最初这个App是用来购物,因为上面的东西可以和别人拼单购买,价格会便宜很多,所以一直在用。“后来发现每天可以领红包,还有养小动物等许多功能,想着反正每天都会浏览这个软件,那为什么不顺便赚点钱呢?” 据张丽介绍,这款软件的赚钱方式主要是每天签到,一天可以签到4次,而且同时还可以抢红包,得到的钱会存在自己的账户余额里,但是不能提现。当余额达到50元时,可以选购App中任意超过50元的商品,然后在付款时用余额抵扣。不过余额低于50元时不能抵扣,所以要坚持用,攒够余额才行。 而天津某服装店店主刘伟(化名)使用的某款赚钱类App连额度限制都没有。“最初因为一名顾客推荐而使用了这款软件,他给了我一个邀请链接,点开链接就有下载地址,然后注册输入邀请码就可以使用。”刘伟说。 刘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这款App里只需要看看新闻、视频等,就可以完成任务获得金币,不过需要看够一定的时间才行。此外,完成每日任务也能获得金币。一万金币等于一元钱,没有提现额度。 “奖励最高的是邀请别人加入你的团队,邀请成功就会获得奖励,而且只要这个团队里的任何一位成员使用App看视频、看新闻,邀请人都可以得到分成。”刘伟说,因为他邀请过很多朋友和顾客下载这款软件,而且经常使用,所以他一个月可以赚几十元甚至几百元,但远远达不到广告上说的那么可观的收益。 “我一直坚持用主要是因为好友多,而且这个App没有最低提现额度,操作简单,还可以打发无聊时间。不过越到后面,获得金币的数量也逐渐变少,最后需要好长时间才能获得金币。”刘伟说。 北京某高校大二学生于仙(化名)也在用一款赚钱类App打发时间。据了解,她是在玩游戏的时候,通过弹窗广告接触到的这款App。 于仙介绍说,当时出于好奇就下载了,注册之后发现这款App是通过玩游戏、读新闻来赚取金币,获得的金币自动会转化成人民币,然后可以提现。“不过用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这款App上的游戏不是很有意思,而且新闻也比较无趣,虽然种类多,但是大多是过时的或者没有意义的新闻。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没有放弃,因为邀请新人也可以获得收益,所以我就一边邀请同学一边自己玩,慢慢积攒金币。” 后来,于仙只提现了一次便卸载了这款App。原来,她在提现的时候发现,每次提现都要收取20%至30%的税费。“辛辛苦苦刷几天,拉了好多人赚来的金币,就这样被扣没了,而且后面给的金币越来越少。”于仙说。 相关立法明显滞后 涉嫌违反多项法律 “目前我国关于网络App方面的立法还处于相对滞后的情况,针对很多网络行为无法追究相应的责任,而且网络取证也存在一定的困难性,导致利用网络App犯罪相对容易。”上海恒衍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辉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赚钱类App利用目前的法律空白,为了获取利益而打法律的擦边球,滋生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其中,通过拉人头来获取收益,算不算传销?据王艳辉介绍,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根据我的了解,目前很多赚钱类App都是以提高活跃度为名,要求参与者拉拢更多的人参与,以获取相应的利益,这种模式与传销的模式是高度一致的。”王艳辉认为,一般参与者涉嫌传销,而组织策划者则有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王艳辉说,目前市面上的赚钱类App除了涉嫌传销外,有一些App以区块链作为噱头,煽动用户购买或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获得虚拟货币,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犯罪;一些阅读、播放类App,很多内容存在色情、暴力等低俗因素,甚至包含一些卖淫信息,传播这些内容可能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罪、介绍卖淫罪等;另外,这些App在注册时都会要求用户填写详细的身份资料和银行卡、支付宝等信息,App的所有者可能通过贩卖用户信息获取利益,这样则可能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副主任郑宁看来:“如果赚钱类App鼓励用户拉人头发展下线,则涉嫌传销;商业模式不公开,还侵犯了用户知情权。” 郑宁认为,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收集个人信息需要遵循正当、必要、合法原则,赚钱类App过度收集用户敏感信息,并非法向他人提供,涉嫌侵害个人信息,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此外,还会构成广告法上的虚假宣传。 谈及对赚钱类App的整治和规范问题,郑宁建议,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而App应用市场也应该加强审查。 在王艳辉看来,整治赚钱类App滋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针对目前的网络活动进行相关的立法,使得犯罪发生的时候能够有法可依;二是网络监管部门应当对这类App严加监控,从申请到运营过程中的合法性都应当严格审查,如果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严肃处理。 那么,个人应该如何做呢?郑宁认为,首先要保持理性,避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对于要交纳一定经费,或者要推荐给他人才能挣钱的App更应当谨慎;其次要积极维权,发现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应当向网信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 王艳辉建议,用户应当时刻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被小恩小惠蒙蔽双眼,在此前提下可以使上当受骗的概率大大降低。此外,在选择App时尽量挑选正规的、有相关资质类型的,对于需要投资的应当持谨慎态度,个人信息、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一旦涉及到推荐他人可以获取高额回报、或者涉及色情、暴力、赌博等违法信息的应当及时举报,避免因贪图小利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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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机动车违章诈骗短信
近期发生多起“机动车违章”的短信诈骗案件,当事人收到机动车违章的告知短信,并附有带有木马病毒的链接,当打开短信链接,绑定手机程序的各类银行卡即被盗刷。此类案件有可能继续发生,希望引起朋友们的关注。 张先生收到一条来自+8617192682***的手机短信,内容为:“苏L8A9**的机动车被测速抓拍,超速50%,计6分,拟罚款500元,图像查询:ajdr.pw……”张先生点击了链接后,手机收到很多消费(百度糯米、快钱、翼支付等)短信,工商银行卡上共计损失人民币1900元。施先生收到汽车违章短信,点开后手机便黑屏,随后银行卡多次被扣费,共计损失4000余元。 此类 “交通违法告知”诈骗短信的特点:一是不法分子群发短信的号码大多为外地移动电话号码,有的短信甚至含有当事人姓名、车牌号码等详细信息,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和欺骗性;二是短信内容不规范。例如:违章告知内容(违法具体时间、地点等)不明确;三是一旦点击短信中提供的链接地址即会弹出下载安装文件名为“XXX.apk”的安卓系统手机软件,该软件伪装成手机应用程序,专门用来盗取手机通讯录、短信、机主信息、银行卡账号等资料的木马病毒,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自主开通快捷支付功能,对付款验证码、银行交易等信息进行拦截,并针对用户手机卡绑定的银行卡实施网络盗窃行为;四是交通违法信息告知携带部门签名混乱、不正确。 网警提醒:车主在收到类似短信时,要提高警惕,注意分辨,不要慌张,更不要随意点击其中的链接,避免手机被自动安装木马病毒。想了解自己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可到交警部门,或关注镇江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查询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如果用户已经被感染木马病毒,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可立即对中毒手机进行“恢复出厂设置”的操作,来彻底清除木马病毒。已经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要轻易操作手机,以便于保存证据,并迅速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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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出任股东 当心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案情回顾 某公司欠银行贷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复利、逾期利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案件中止。后银行向法院执行裁决庭申请追加该公司股东王某为被执行人,但王某称,与该公司老板是朋友关系,当时他邀请自己帮忙,以王某名义做股东是为了多占股份,以便掌握公司话语权。王某自称未出资,且对于公司一切经营都不知情。 法院查明,该公司1999年成立时注册资金5000万元,其中王某出资50万元,占1%。王某等股东出资时投入的注册资金是由一家投资公司的账户转入该公司名下账户内,而同日该公司又将上述款项转回了上述投资公司账户。法院判决,王某等股东的行为符合抽逃注册资金的特征,因此认定王某应在其抽逃注册资金的50万元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上述案件中,王某因“友情”成为股东,但其老板“朋友”早已不见踪影,因此,王某的抗辩没有证据支持,法院无法采信。现实生活中不乏类似情形,“友情”做法定代表人、“友情”担任股东的,但这种“友情”其实是有很大法律风险的。因为工商登记信息具有公示效力,合同相对人会基于这些登记信息判断公司的实力以及承担责任的状态,从而决定是否进行商业往来。所以,这种所谓的“友情帮助”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常,法院在执行中如果符合法定情形,可以追加第三人为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第三人的财产。但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追加被执行人涉及生效文书以外第三人承担责任,法院是不可以依职权追加的。需要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追加,并参照民事诉讼规则提供证据,法院才能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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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获涉资超千万网络投资诈骗案 警惕网络诈骗新动向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几年,智能手机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功能也越来越强大。我们的生活甚至可以形容成“一机在手,出行无忧,点亮屏幕,赚钱不愁”。各种理财、借贷的软件更是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不过越来越全面的功能也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在我们的朋友圈、微信群里有时能看到各种广告链接、扫码入群和所谓的“内幕信息”,乍一看可能觉得这些不过就是商家为了盈利想出的一些营销手段,可是安徽和山西警方近期破获的多起诈骗案件却为大家敲响了警钟,这些实例都在告诉我们,诈骗陷阱可能就存在于这些不起眼的信息之中。 今年5月底,安徽来安县的小张报案说,他在一个名为“中铝国际”的手机软件上投资炒外汇,“账户”中的金额时涨时跌,但始终无法自主提现,被骗1万多元,警方展开调查。来安县公安局半塔责任区刑警队副队长郑庆奎介绍,通过近一个月的深入研判、细致甄别,发现涉案资金由提供非法资金结算业务的地下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操作。平台维护在河北邯郸,代理公司在重庆,服务器架设在香港,窝点藏匿在河南开封、三门峡、漯河等地,成员多达35人,公司化运作。 警方发现,这个手机软件背后隐藏着一个以王某华为首的跨省网络诈骗团伙,他们打造了一个人为可控盈亏涨跌的虚假网络投资平台。 郑庆奎介绍:“2019年3月份以来,王某华等人通过网络购买可以后台控制的虚假交易平台和手机App,并从网络上购买数百个微信群,安排多名员工进群,并假冒分析师、投资盈利者等多种身份,以炒外汇、美金、比特币为由骗取他人钱财。” 受害人无法自主提现,是因为进行投资或者追加投资后,资金被嫌疑人立即转移,并通过跨平台流转洗钱,非法获利。民警王斌说,嫌疑人往往多人操作多个微信号,所建的微信群里,近40人一起骗一两个人。“群里只有一到两个人是受害人,剩下的全部是他们托。先是聊天,聊天之后让你信以为确实投资能赚钱,然后骗钱进去。他们赚钱的方式就是让你‘亏大的赢小的’。” 7月26日,安徽警方在河南、河北警方的配合下,分九处同时展开收网行动,一举将王某华等23名核心成员抓获归案,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炒外汇、美金、比特币都是他们诈骗打的幌子,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独有偶,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近日打掉的一个网络诈骗团伙,也是利用微信群诈骗。今年1月,小李报警称在微信群内炒股被人诈骗20多万,警方展开调查,发现诈骗分子的老巢在湖北武汉。民警魏锋介绍:“2018年,任某阳(在逃)成立了一个叫武汉怒瑞玛科技有限公司的空客公司,招聘了一些诈骗成员。公司构架非常完整,设总经理、组长、讲课的老师、业务员等职务。其中,胡某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运营,以及给公司老板汇报公司运营情况。” 这个诈骗团伙依托手机微信群,通过公司自主设计的一套叫“杀猪盘”的诈骗方式诈骗。“充分利用受害人想通过股票挣钱的心理实施诈骗。分三个阶段,‘找猪、养猪、杀猪’。”魏锋说。 所谓“找猪”,就是以公司名义建立一个10人以内的微信群,生成二维码后,让想通过炒股赚钱的企业、个人扫码进群,进行“水军”洗脑。通过各种洗脑方式,让受害人深信他们是非常专业的炒股团队。 当群内人员相信这个公司有内幕消息之后,开始一对一地进行沟通,进行所谓的“养猪”。“老师给他通过语音讲课、推荐股票,让业务员发布通过老师推荐的股票挣钱的虚假消息的截图……让受害人充分相信他们群里推荐股票的老师是所谓的专家。引导受害人,想多挣钱,你得下载我们的App。”魏锋介绍。 骗子推荐的App在普通应用商店里找不到,而是他们发给客户的链接或者二维码。魏锋说:“下载以后会引导顾客在App里注册自己的资金账户,填写个人信息。开设好账户以后再绑定银行卡,然后再让受害人对App进行充值。 充值好了以后,他们就实施下一步计划,准备‘杀猪’。” 如何让受害人自愿充值呢?先是让受害人小赚一笔,下大单之后通过后台操作迅速将受害人充值资金赔光,让受害人误以为是自己操作不当所以赔钱。“利用受害人想赔了钱再翻本的心理,让受害人继续往他们App里充钱,以达到他们继续诈骗受害人钱财的目的。”魏锋表示。目前已抓获团伙成员12人,破案100多起,涉案金额300多万元。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反恐与网络安全治理专委会常务副主任秦安分析,网络诈骗的新动向要引起高度警惕:“模仿、假构一个如炒股、期货这样的现实场景,吸引人员进入虚拟的空间进行投资,其实是陷入他们设置好的圈套。可以说网络诈骗已经从以前的‘互联网+’走向了‘智能+’,更多地聚焦于我们不熟悉的理财产品、金融产品这种虚拟的场景。这是我们要高度警惕的。” 郑庆奎提示:“提醒大家不要随便进入模式微信群、炒股群、虚拟货币投资群,面对花言巧语和甜蜜诱惑一定要把持住,特别对方鼓吹稳赚不赔、低成本高回报之类的,听听就好,别真把钱投进去,防止落入圈套,一旦发现上当要及时报警求助。” 专家提示,防网络诈骗要在电脑和手机安装杀毒软件,保持更新;不要点击陌生人发过来的网络链接以及二维码,防止被钓鱼;微信头像以及朋友圈的照片不要对陌生人可见;登陆银行网站选择官网登陆;不要轻信中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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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要警惕:不法公司藏身高档写字楼
公司坐落在市中心高档写字楼,办公地点装修豪华,每天的工作只是打打电话、网络聊天,底薪加提成月收入过万元甚至高达五六万元……这样的工作让不少求职大学生心动,而实际上,这是一个披着合法公司外衣的诈骗犯罪团伙。福州警方今年破获的这起案件中,抓获嫌疑人上百人,不少是正规求职进入公司的大学生。 记者近日在多地调查发现,一些犯罪团伙注册公司、藏身写字楼,从事网络赌博、网络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向社会招聘“业务员”,涉案人员中不少是求职应聘进入公司的大学生。 多地公安民警告诉记者,近年来,网络诈骗、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经常实行公司化运作,犯罪团伙通过注册公司,租赁写字楼等办公场所,包装成金融服务、文化传播、网络科技等类型公司,通过正规求职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具有较强的迷惑性。 一位曾应聘此类公司的大学生介绍说,该公司在招聘网站上注明是投资公司,薪酬不错,地址在一家较为高档的写字楼内。“经过简单面试就进了公司,入职后,给我发了一本电话册和话术本,每天拨打电话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引导投资股票、原油;客户亏钱后,要继续打电话劝其追加投资。干了不久觉得很害怕,赶紧退出来了。” 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这类公司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齐全,有住址、有挂牌,大学生进入公司后往往是从事犯罪链条中的一环,难以识别公司违法犯罪性质。 以常见的诈骗团伙为例,不少犯罪团伙招聘大学生进入公司后,通常是以“开拓市场”“网络推广”等名义,让他们拨打电话、网络聊天、投放广告等,向客户“推荐股票”“推荐投资贵金属”“提供网络贷款”等;而涉及违法犯罪核心环节的转账、后台操控、转移赃款等则由团伙骨干成员完成。 这类公司往往薪水颇高,诱惑很大。厦门市湖里区法院法官陈巧玲说:“一些涉案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对团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性质没有清醒认识。很多人认为公司业务属于灰色地带,自己只是从事网络推广、广告宣传等业务,加上受高薪诱惑,最终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