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体信用修复机制,多管齐下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我们被评上A级纳税人之后享受到了切实的福利,比如可以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向各大商业银行申请纳税信用贷款,这些都让我们平时的工作处处受益!”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的财务张生华高兴地说道。 黄岛区税务局根据总局、市局的要求,对企业实行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引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在强化信用评定结果内部应用的基础上,不断宣传推广纳税信用的社会化应用价值。严格执行《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为 “信用西海岸”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切实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进“信用西海岸”建设取得更大成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20年,共公示税务信用信息2100余条、欠税信息240余条。 下一步,黄岛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的应用力度,对失信企业进行公示,积极推进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有效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商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进力度,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出台了《鹰潭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鹰潭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信用工作文件,为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筑牢工作基础,稳步推进平台建设。一是完成信用鹰潭网站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截至2020年底,鹰潭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收集信用数据33个部门、3个区(市)2988万条信用信息,“信用鹰潭”网站向社会公示“双公示”“红黑名单”等各类信用信息12.3万条。二是规范数据报送标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数据采集标准重新调整了数据上报格式,督促各区(市)和市直各部门归集上报“双公示”数据。 三、注重工作实效,探索推进联合奖惩。一是及时推送“黑名单”企业。截至2020年底,“信用鹰潭”网站共向社会公示了1075家守信红名单企业和2209家失信黑名单企业。二是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税收、招投标、政府采购、评选服务业龙头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人大代表、村级党组织人选、人民满意公务员、新时代赣鄱先锋等方面,均需要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强化工作创新,探索开展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一是开展信用承诺。我市信用承诺涵盖政府招商引资信用承诺、招投标信用承诺书、企业承诺书、信用修复承诺书领域,“信用鹰潭”网站公示承诺书共286份。二是鼓励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已组织为188家公司做了信用修复,帮助企业消除失信行为的不良影响,重建良好信用。 五、力求行业突破,积极分领域推进信用建设。推进政务诚信方面。着力解决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推进金融领域诚信建设方面。出台《鹰潭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提升金融服务中小微融资发展的水平。深入开展农村信用创建,巩固“两覆盖 一提升”工作成果。农户信息服务平台共采集农户信息16万条,已完成对215个村委会、1277个村民小组的整村授信工作,共为10.73万户农户预授信106.35亿元,评级授信农户中有1.26万户用信,用信余额14.89亿元。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出台《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通知》,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对外公示机制和数据分析预警运用机制。根据企业不同情况,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746户,帮助注销企业2041户。推进税收信用体系方面。扎实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积极运用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推进劳动保障信用方面。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对年检的245家用人单位公布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对遏制企业违法用工,树立企业守法诚信形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推进交通运输信用方面。强化辖区企业信用管理基础工作,落实报关企业资质优化整合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深度融合,整合优化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了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 六、积极营造氛围,深化信用宣传教育。一是印发《关于开展鹰潭市2020年“征信有情 抗疫同心”征信宣传活动的通知》,组织全辖人民银行系统以及13家金融机构,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宣传活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疫情期间春耕生产的做法被“央广网”采用。二是积极开展“诚实守信”类道德典型推荐活动,我市推荐周加昌、乐春贵等“诚实守信”类候选人参评“中国好人”,周加昌荣登“中国好人榜”,并入选“江西好人”榜。三是开展各类信用主题宣传日活动,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3·15消费者权益日”“旅游服务质量月”“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信用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我市诚信建设。发布了“诚信红黑榜”,并协调各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星级文明新用户”创建。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宁武县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用好用足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以“升级式”税收服务全力助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数据定位”推动“红利尽享” 数字时代的到来,为税收服务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 “有了大数据的帮助,税务部门比我们自己还了解企业情况!”在一次税企座谈会上,华润电力(宁武)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华竖起了大拇指,“幸亏接到了税务干部的提醒电话,从办理业务到退税入账用了不到两天时间,这638万无异于雪中送炭!” 华润电力(宁武)有限公司是当地一家重点引进企业,其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被纳入国家第二批“煤电联营一体化”重点推进项目。宁武县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在一次扫描定位优惠政策“应享未享”纳税人时,发现该公司有一笔增值税留抵退税未申请,对此,税务干部第一时间与公司财务人员取得联系,主动上门辅导,并第一时间启用“绿色通道”,迅速为其办理了退税业务。 据介绍,为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接续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宁武县税务局运用税收大数据优势,依托多个税收业务系统提取企业申报数据,通过比对分析,精准筛选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提供“全天候”的温馨提醒和“定制化”的政策辅导,确保政策最快速度、最具精度直达市场主体,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银税互动”贷来“资金活水” 受去年疫情影响,许多企业生产经营收入持续低迷,资金流成为企业周转的“救命稻草”,然而“融资难”却是摆在企业面前的一大“难点”。 “流动资金不足,生产经营深受影响。”在税务干部入企服务时,宁武县青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李青云一筹莫展地说道。 了解企业诉求后,宁武县税务干部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县金融部门,经过纳税信用数据交换,迅速为企业办理了“云税贷”。“短短几分钟,20万元的贷款就申请到手了,真是太方便了!”李青云称赞道。 据了解,宁武县税务局针对企业诉求,积极对接地方各大银行,共享信用评价信息数据,大力推行“无抵押、纯信用、非接触”贷款,为企业送上以“云税贷”为主的“银税互动”产品,将企业诚信纳税的亮丽“名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有效破解了部分企业的发展“难点”。 “政策护航”送上“减税福利” 餐饮业是一个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虽大多经营规模较小,却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持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受疫情影响,宁武县许多小餐馆一年来经营收入锐减,承受着巨大的成本压力,龙凤涮园火锅店便是其中之一。 作为一家特色餐馆,龙凤涮园深受当地群众喜爱,去年歇业三个多月的门可罗雀与往日的人声鼎沸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这让店主汪茂林心中倍感焦虑。在了解到企业实际情况后,宁武县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全面梳理了涉及餐饮行业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将增值税、所得税等政策分税种打包后送到了店主手中。此外,该局还通过网格化管理方式,指定专人负责餐馆的申报辅导、疑难解答等日常涉税事项。 “税务局‘点对点’‘手把手’的服务很是贴心,这15万元减税对我们这种小本经营的饭店来说的确是一笔不小的数字。”看着税务干部送来的2020年度减税账单,汪茂林很是欣喜。 下一步,宁武县税务局将大力推动税收服务“提档升级”,以持续落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体验为抓手,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六新”大局。
近日,遵化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依据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74号)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共分为6个部分,分别是联合惩戒对象的范围、认定标准、信息共享和发布、联合惩戒措施、名单的退出和加强工作管理,列举了10方面交通运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明确了20项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限制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和相关任职等三个方面。《实施意见》依法依规运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相关责任主体的联合惩戒合力,提高严重违法失信成本,促进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
今(28)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针对金融领域监管存在的部门信息共享不畅、失信联合惩戒不足、退出市场渠道阻塞等问题,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与市金融监管局共同签订《协同监管备忘录》,让失信者“无处可逃”。 根据备忘录,双方约定将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双方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金融领域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分别建立金融领域异常名单,并互通使用,完善信息抄送制度和联合惩戒制度;共同研究制定金融领域市场主体信用风险指标,划定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和市金融监管局将建立全程协作监管机制。做好事前沟通,特别对“先照后证”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登记前双方适度沟通,引导市场主体事前了解申请经营许可政策,避免取得营业执照后无法取得行政许可情况发生;做好事中配合,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双方监管职责,适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和专项行动,建立失联企业、“空壳企业”协同排查机制和风险定期研判制度;做好事后联动,就金融领域市场主体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扩大联合宣传范围。 此外,双方还将建立信息共享互用机制,重点明确“先证后照”“先照后证”登记程序和手续,细化在执行“双告知”职责时双方信息互通路径和后续监管方式,确定推送主体登记、监督管理、信用惩戒等信息的模式;建立综合退出市场机制;分别梳理法律法规,制定退市依据清单;开展“长期停业未从事经营活动”金融领域市场主体清理工作,并采取引导退市、强制退市方式处置等等,加强对区县两部门协同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逐步梳理有必要开展协同监管的行业、领域,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切实争取得到支持和配合,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主线,逐步构建起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体,其他职能部门分别参与的“1+N”协同监管模式,确保监管职责明确、协同联动有效、综合监管得力,为落实“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提供实践基础。
日前,在2020年信用信息共享支撑中小微企业融资和“放管服”改革现场观摩视频会上,濮阳市信用信息平台被授予全国“标准化平台网站”奖。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近年来濮阳市高度重视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围绕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完善推进机制。市委成立了诚信建设制度化领导小组,市政府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率先形成了“党政协同、双轮驱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制度建设,2016年濮阳市出台全省首部地级市信用体系专项规划,制定实施《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700余份,切实将国家出台的政策文件转化为濮阳实践。 加强平台建设。2014年9月濮阳市在全省率先开通信用网站,2016年年底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投用,2020年形成了“四个一+N应用”架构,在全省率先探索“十公示”、创新建设“AI濮精灵”应用服务终端,并与省信用平台实现信用联合奖惩、信用查询等服务功能一体化建设。目前,濮阳市公共信用平台归集行政执法、信用承诺、合同履约等各类信息2.8亿余条,网站访问量突破2600万次。 信用积分率先实施。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濮阳市以自然人信用数据为基础,以行政、司法、信贷、市场、执业、消费6大维度26类66项个人信用数据为依据,2018年在全省率先上线运行自然人信用积分,2019年1月在省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推介了濮阳市个人信用积分“龙都分”,将个人信用信息融入工作和生活各方面,真正实现“信用有价”。 惠民便企初见成效。2019年7月,濮阳市在全省率先发布了“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场景,12个单位被列为全市首批“信易+”惠民便企示范创建单位,相继推出“信易贷”“信易购”“信易游”等9类22个信用场景,为企业和市民提供贷款利率优惠、免收押金等48项便利优惠服务。在2019年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濮阳市应邀作了典型发言。“信易+”惠民便企行动计划作为典型城市经验材料,被收入2020年《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报告》。 联合奖惩扎实开展。建立联合奖惩备忘录制度,将国家印发的51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分解并发至各级各部门。市发改、人行、文明办、人社、法院等18个部门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出台了1部联合惩戒机制、6部发布制度标准、14个联合惩戒办法。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目前市、县两级累计发布诚信“红黑榜”101批次,在全社会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 信用修复渠道畅通。为帮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2018年4月,濮阳市实施了《濮阳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失信主体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对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并通过接受约谈、培训、公开承诺等措施,进行信用修复。累计开展信用修复培训班9期,培训500余人次,收到企业信用承诺200余份,失信企业主动进行信用修复40余件。 信用试点加快推进。2018年,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的信用数据,为金融机构、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创新了“信易贷”产品;2019年获批河南省“信易贷”应用服务项目试点城市,为全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开辟了新渠道。
近日,扬州海事局与扬州海关签署企业协同管理备忘录,扬州海事局郭学军局长与扬州海关唐仁军关长出席签订仪式并进行深入交流。 当日,双方就信用合作的具体事项进行了会谈。郭学军局长回顾了双方多年来服务扬州港口口岸发展的良好合作机制、取得的丰硕合作成果。他指出,“共建共治共享”是破解工作难题、提高治理效能的科学方法,希望双方在扬州市口岸建设篇章中相互合作,奋力开创“海事+海关”一体化新局面。 唐仁军关长表示,双方单位通过签订合作备忘录方式建立起了长效合作机制,实现了双方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新模式,为共同守护好水上国门、服务好口岸发展、提升全方位合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根据备忘录内容,双方将秉承共建共治共享共赢原则,构建信用体系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在资源共享、信用管理、智慧监管、危管防污、反恐、缉私、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聚焦货物走私严重违法行为和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等典型失信行为,对信用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口岸监管模式,全面推进口岸信用体系建设。近日,江阴海事局、江阴海关、江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签订《口岸查验信用联合监管机制合作备忘录》。江阴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谭荣伟、江阴海事局沈锁荣副局长、江阴海关徐迅副关长、江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田崇四级调研员以及各单位口岸负责人参加签订仪式。 签订仪式上,江阴海事局介绍了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三方通过签订合作备忘录方式,建立长期信用合作机制;三方互认各自发布的《信用管理名单》,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通报》和奖惩机制,协调推进相关合作事项并定期效果评估,共同推动建设口岸查验信用联合监管机制。 根据该备忘录,各方将以共建共治共享共赢为原则,在“三互通关”建设、联合检查、智慧后岸、服务口岸发展等方面展开务实合作。三方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评估认定“红名单与黑名单”主体,并对守信、失信主体形成合理有效的联合奖惩举措,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融合。三方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实行差别化信用管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口岸协同合作,真正做到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是推动口岸加快信用口岸建设的关键一步,是实现口岸查验单位优势互补、重点防控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江阴口岸将继续加强交流合作,强化信息共享、联防联控,不断提升口岸创新监管能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江阴港口口岸高质量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会计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会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强大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等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大格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统计局、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烟草局、移民局、铁路局、民航局、中医药局、煤矿安监局、外汇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在2016年印发的《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完善,联合签署该合作备忘录的修订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