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根治欠薪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直指“欠款欠薪”顽疾。15日,厦门市建设局就此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 《通知》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将主要负责房建市政工程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履行监管责任,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和维权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创稳;同时,督促经人社部门查实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涉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人社部门则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指导房建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同时,《通知》涵盖了日常监管、投诉及纠纷处理、应急处置及联合惩戒等“四大”处置机制,确保监管到位。其中,在日常监管方面,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施工合同履约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工程款支付、实名制管理等事项监管。人社部门则按职责督促检查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重点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存储等。此外,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服务机制,加强重要节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的清欠专项检查。 在投诉及纠纷处理方面,《通知》要求人社部门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及纠纷,建设主管部门处置“拖欠工程款”投诉及纠纷。应急处置方面,《通知》指出,针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以及突发性、群体性房建市政工程欠薪事件,建设主管部门应协助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到场,并参与调解,必要时派员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联合调查或处置;配合督促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等责任。 在联合惩戒方面,《通知》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对人社部门抄送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结果,可按规定将相关信息记入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信息,对相关责任单位在资质升级、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或联合人社部门抄送责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住房、规划等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厦门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旨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而建立“权责明确、信息互通、协同合作、高效运转”的房建市政工程根治欠款欠薪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关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的良好氛围。
截至6月7日17时,新疆“信易贷”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成功促成授信1298笔、20.71亿元,85家银行成功放款456笔共计12.3亿元,涉及科技、餐饮旅游、纺织服装、林果业等领域。 平台自2020年12月8日上线以来,通过不断提升功能,提高融资效率,助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平台上已有29家银行机构及其862家分支机构,发布各类信贷产品420款;已入驻中小微企业9105家,覆盖全疆各地(州、市)。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推进平台建设完善。通过归集整合政府扶持政策、政务涉企数据、金融机构产品、企业融资需求等信息,以“线上平台+线下服务”模式,架设政银企聚力高质量发展的桥梁。 中国银行哈密市分行通过该平台给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5笔,贷款金额1062万元。该银行公司部主任王正义说:“这个平台对我们开展业务非常有帮助,通过平台可以快捷方便地对接到有融资需求的客户。”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充分运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进一步增强平台贷款规模,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新疆“信易贷”模式,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为群众办更多实事。
6月10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郑州市房管局”)获悉,即日起,郑州市商品房违规销售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开始。 多部门联动执法推进“烂尾楼”解决方案 据了解,专项行动发布名为《关于开展商品房违规销售行为专项整治积极化解问题楼盘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行动旨在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积极化解问题楼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减少存量遏制增量。 《通告》内提到,对于不同的违规违法行为,由不同部门牵头联合执法:违规销售、预售、排卡、收定金:由住房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一房多卖”:由住房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收取标价外未标明费用”: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会同住房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手续,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资源规划部门、城建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指出,对于俗称的“烂尾楼”项目,企业如存在“挪用销售资金不接受监管”“不积极盘活资产筹措资金化解问题推进项目进展”“不配合项目化解方案推进项目进度”等问题,将由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对违规销售“零容忍”严重者可下房产“逐客令” 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对于新发生的商品房违规销售问题,实行“零容忍”,将依法依规对违规企业采取停断网签端口、信用扣分、资质降级等处罚,对于无证预售的房地产项目,将按照《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行顶格处罚,并没收企业违法所得,“通过信息共享进行多部门联合惩戒,限制违规企业参与土地竞买、从事开发经营活动,直至逐出郑州市房地产市场”。 “内购”“团购”“低价促销”等说辞的常见骗局,一定要注意,据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避免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近日,南京市税务局公布2020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全市50多万户参评企业中,A级纳税人共44036户,占比较上一年度提高2.51个百分点;B级纳税人204978户,占比较上一年提高1.08个百分点。数据显示,全市A级、B级良好信用级别的纳税人数量逐年上升,在全市纳税人中占比近五成,显示我市纳税人整体纳税信用状况稳定向好,诚信纳税意识及纳税能力都在增强。 记者了解到,税务部门每年依据采集到的企业日常税收遵从记录,通过诚信意识、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个等级。其中,对A级纳税人采取激励保护措施,对B级纳税人采取鼓励提升措施,对M级纳税人采取有限激励措施,对C级纳税人采取鞭策督促措施,对D级纳税人采取限制惩戒措施。“比如对A级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如果是‘3连A’的纳税人,还能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注销即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一类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5个工作日内办结等‘绿色通道’服务。”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除了办税更加便利等“福利”之外,诚信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到真金白银的优惠,企业可凭借纳税信用申请无抵押、无担保的银行贷款。该负责人介绍,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对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需求尤为迫切,为此,税务部门加大“税银互动”项目推广力度,将可授信企业范围由B级及以上纳税人扩大到M级及以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据统计,2020年全市累计有4.64万户企业类纳税人获得“税银互动”项目信用贷款金额430.2亿元;9.3万户个人纳税人获得“税银互动”贷款金额107.03亿元。“税银互动”开展以来,全市发放贷款总金额达698亿元,占全省30%。 诚信有激励,失信也有惩戒。据介绍,对于低信用级别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监管,对企业实行限制发票领用数量、加强纳税评估、加强资料审核等限制,对于严重失信的纳税人,还将实行联合惩戒。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扶持企业发展,税务机关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自2020年1月实施纳税信用修复机制以来,我市税务部门已为全市企业纳税信用修复近13.7万户次。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聚焦民生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精神,按照省、市局关于“铁拳”行动工作部署要求,2021年5月19日,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会。 会上,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单周标宣读“铁拳”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行动重点,严厉打击10类民生领域违法行为: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注水猪肉等;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中介机构“乱收费”;翻新“黑气瓶”;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包括市场混淆、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火锅类餐饮业“地沟油”;白酒品质等。 会议就抓好“铁拳”行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办案纪律,强化“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二是促进行业规范,强化“案件查处与行业规范并重”执法理念;三是推进处罚公示,强化对市场主体处罚信息的公示、信用约束以及联合惩戒等;四是强化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展示案件查办成效。
5月10日,笔者从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获悉,茅箭区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新鲜出炉,17179户参评企业中有1407户被认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占比8.19%,同比增长6.4%;信用良好的B级纳税人6828户,占比39.75%;两者相加,信用优良企业数量达47.94%。 近年来,茅箭区税务局坚持上下协同、精准发力,结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系列行动,通过实地走访、线上直播、电话辅导等形式连续3年开展纳税信用培训,扩大纳税信用影响度,帮助企业规避涉税风险,享受信用激励,让优质的纳税信用成为企业打开融资之门的“金钥匙”。2020年,茅箭辖区共有200余户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享受到了纳税信用福利,贷款金额达3292万元。 茅箭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朱天梅介绍,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分级管理、部门共享、及时修复优势,让守信企业一路畅通、失信企业处处受限,持续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服务管理机制,为茅箭疫后重振、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4月12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张家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并于近日通知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辖区各法院按《意见》落实执行。该《意见》是市中院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整治顽瘴痼疾,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是进一步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推动张家口诚信建设,营造遵法守信环境的具体举措。 该《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推送方式、各成员单位实施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对于诚实守信的人和单位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市中院通过将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时准确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张家口),市联合惩戒成员单位在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公共服务等政务事项审批时核实是否为失信或限制消费人员,进而对被执行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经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法院可以出具其主动履行证明书,为其实现信用修复,便于被执行人在办理贷款、相关事项审批等方面提供佐证。对于信用良好的守信被执行人纳入“红名单”,并给以相应的激励措施。 《意见》的出台,一方面将进一步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全方位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大力激励诚实守信当事人,从而激发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市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营商环境,为建成“首都两区”,打造“河北一冀”,构建诚信张家口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为持续提升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从根本上看紧群众的“钱袋子”,近日,东洲公安分局新屯派出所积极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开展“防范电信诈骗,你我共同行动”反电诈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 6名社区民警实地走访深入各自辖区,做到全覆盖、广宣传,扎实推进“反电诈”宣传活动常态化,采取发放传单、粘贴海报、横挂条幅、讲座宣讲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并号召群众主动安装“国家反电诈中心”APP软件,努力营造全民反诈浓厚氛围,最大限度遏制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活动现场。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张,粘贴海报50余份,横挂条幅10个,现场解答群众询问100余次,指导群众安装“国家反电诈中心”APP软件30余人,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反诈意识,同时,进一步拉近了警民联系,为公安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82249件,解决749317件,投诉解决率76.2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6393万元。其中,部分领域涉疫类投诉大幅攀升,医疗器械投诉比2019年涨幅较大。 与此同时,涉及家政、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费类消费纠纷显著增加。《报告》认为,办卡等预付式消费已成为投诉顽疾。尤其是,个别培训机构在明知出现重大风险且难以恢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仍然持续宣传、招生、收取高额费用,涉嫌合同诈骗。 中消协呼吁,国家加强预付式消费立法,从收取预付费的经营者资质、合同要求、履约担保、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费用退还、冷静期、退市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制,防范后续风险;同时修改完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企业注册信息变化,如法人变更、终止经营、合并转让等重大事项监管,加大退市审核力度,强化经营者退市责任。 对于个别企业在跑路前搞促销圈钱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朱剑桥建议,对恶意圈钱跑路行为加强联合执法,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实施从业禁入,追究法定代表人刑责,让首恶之徒无处遁形。 预付卡消费乱象频现 跑路前促销涉嫌诈骗 当前,“先交费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模式已经渗透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从最初的办卡、买券,到如今的各类付费会员、充值满减等,各行各业的商家都在不断拓展预付式消费的应用场景。 不过,预付卡消费乱象频现。办卡前未告知重要条款,实际消费限制多;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前期交费容易,后期退款难;商品或服务质量与承诺不符;商家转让、倒闭,债权债务不做妥善处理;甚至有部分商家以低价优惠为诱饵,诈骗钱财,卷款跑路。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预存学费,也成为预付消费领域的一大槽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受到较大冲击,在线教育培训机构发展加速的同时,消费者投诉问题开始增多,而今年最引人关注的是,企业跑路前还在搞促销。 2020年9月,橄榄球运动培训机构巨石达阵被传出资金困难、多个城市的校区大面积停课。而就在该机构停课前的一个月,还有课程顾问在大力推荐课程、让家长们续费。 无独有偶。媒体报道称,在线教育平台“学霸君”虽然再2020年7月就左右出现经营困难后,但到“双11”期间仍在大肆宣传正常收款卖课。 “跑路前还在搞促销,可能涉嫌诈骗。”专家认为,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多渠道筹款回款原本情有可原,但是有意隐瞒经营状况、持续投放广告来吸引消费者进行资金回笼,这样的营销方式显然不可取。 根据中消协舆情监测显示,近年来在运动健身领域甚至出现一种“健身房充卡”的骗局。朱剑桥透露,一般套路是,经营团伙事先租用某个场地声称要开办健身房,装修时有意拉长装修周期,延迟设备进场时间;与此同时雇佣临聘人员或兼职人员散发传单,招揽客户预付费充值办卡;等到消费者想要去健身时却发现场地仍在装修中,但健身房老板已经卷款跑路。 朱剑桥说,部分不法经营者通过预付式消费模式恶意套取资金跑路的趋势愈演愈烈,不仅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容易引发群体投诉,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为此,朱剑桥呼吁,相关主管部门应予以严厉打击,通过企业开办审核、资金账户监管、信用审查、批评约谈、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加大对欺诈行为和不良营商手法的约束和惩处力度,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另外,朱剑桥建议,国家加强预付式消费立法,从收取预付费的经营者资质、合同要求、履约担保、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费用退还、冷静期、退市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制。 同时,他还提醒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关注经营者口碑和经营状况,谨慎选择交易对象,细签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尽量控制办卡额度和期限,保留好发票、协议、消费记录,发生问题及时依法维权。 经营者盲盒营销应适度 消费者购买盲盒勿沉迷 盲盒的兴起,在给消费者带来惊喜的同时,假劣、“三无”产品等一些乱象如影随形。 2020年12月,辽宁铁岭的一位消费者在网上购买5个盲盒。收到快递后发现,5个盲盒中有1个商品已明显损坏,还有2个存在质量瑕疵。 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缺失一直是消费者投诉最多的。2020年7月,河北省衡水市李女士在网上购买一只盲盒,收到后发现盲盒里的是假货。于是李女士联系商家客服要求退货,客服称会帮忙处理。但是李女士等了一周也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中消协指出,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来看,有的产品可能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安全性指标;有的可能是假冒的山寨品或者二次销售品;有的是没有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以及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还有的存在划痕、掉漆、污渍等质量瑕疵。 当然,还存在一些商家“店大欺客”,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只换不退;还有的商家售后效率低下,对消费者的问题拖延处理。 朱剑桥坦言,盲盒与普通商品相比,具有很强的信息不对称性,消费者只能依靠商家的广告宣传来选购,很容易被商家的夸大商品价值、虚构中奖概率、颜色款式不符等虚假宣传所误导。 “有的经营者产品本身并没有过硬的竞争力,只想着蹭盲盒的营销热度;有的经营者将盲盒当做是清库存的工具。”朱剑桥分析说,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消协提醒经营者,尽管盲盒销售中关于产品的款式等存在一定的保密性,但关系产品质量和服务的信息,如产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存储条件、安全警示、价格、“三包”等均应当充分告知,保证真实全面,不得作出虚假、夸大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让盲盒内在物品的商品价值、出现概率、分布方式等关键信息真实透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无论盲盒是按照正品销售还是附属品销售,盲盒本身都是商品,经营者都必须承担法定的质保责任。”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强调,一方面,要保证产品来源可靠、链条完整,杜绝“三无”产品和仿冒品;另一方面,积极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经营者义务,不得以“附赠品”“抽奖品”等借口免除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 “盲盒营销应适度,不可过度营销的猎奇心理误导消费者冲动消费。”朱剑桥说,要把精力放在提升主营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上,过度依靠盲盒营销的噱头误导消费者冲动购买,用一些粗制滥造的产品糊弄消费者,只能产生短期的吸引力,会很快消耗消费者的信任感,损害自身商业信誉。 朱剑桥提醒,消费者要认识到盲盒具有不确定性的本质,认清并防范商家过度营销的套路,拆开盲盒既有可能因高于预期而惊喜,也有可能因低于预期而失望,不能只抱着投机或者中彩票的心理购买盲盒,不应过分沉迷。 直播带货乱象亟需重视 强化直播带货平台责任 2020年,直播带货异常火爆。不过平台责任意识、品质意识缺失的现象也受到社会关注。 2020年7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618”促销活动期间消费维权负面信息中,“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较为集中。共收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超过11万条。 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特别是“明星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售后服务难保障。 2020年10月21日,有消费者通过某网红直播间购买某公司销售的24小时定制无瑕粉底液,并承诺购买该产品会赠送价值400元花火底妆刷,但这名消费者收到的是价值9.9元普通粉刷。 事实上,直播带货乱象贯穿全年。直播带货中,选择性介绍产品,回避关键信息;承诺的优惠、赠品不兑现;诱导私下转账等乱象,同样备受诟病。 中消协透露,网购协议暗藏不公平格式条款。首次注册或软件更新后,都需要消费者同意经营者的协议,否则无法登录。消费者往往未加关注或不能完全理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导致后期维权陷入被动。 《报告》显示,2020年在具体服务投诉中,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经营性互联网服务、餐饮服务、远程购物、培训服务及交通运输投诉。 中消协指出,当前,直播带货等新消费模式不断涌现,网络游戏、在线视频等娱乐消费日渐增多,由于交易参与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等原因,相关投诉亟需引起各方重视。 朱剑桥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加大对直播平台、主播、经营者的审核、监管力度,明确直播带货视频的保存期限,相关主体的证据提供义务,防止有关经营者混淆经营业态,逃避法律规制;强化直播平台责任,加强对不法直播行为的查处,完善信用惩戒措施,对严重违法的责任主体实施市场禁入。 朱剑桥表示,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要谨慎选择,冷静面对秒杀、劝诱,避免盲目凑单,拒绝私下转账,慎用专拍链接,留存直播视频,防范网购骗局。
2021年4月15日上午,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泸州市2021年第一期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雪松、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张朝云、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杰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通报了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年第一期诚信“红黑榜”名单。 近年来,泸州作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减证便民”有关决策部署,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以有效的“信用监管”来推动“放管服”改革。今年一季度,我们狠抓两项基础性工作。 一、持续强化“双公示”工作,切实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 近年来,为进一步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国家层面出台多个文件,不断强化“双公示”工作。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为信用监管提供支撑保障。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公开渠道的统筹管理。“信用中国”网站要将所归集的应当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进行统一公开。为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泸州主要从两个方面强化“双公示”工作。 一是通过优化“双公示”工作流程和数据报送路径,不断提升“双公示”信息质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均依照规定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信用泸州”网站,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切实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是持续加强“双公示”培训指导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数据源头治理,提升数据质量,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实现“双公示”信息“应报尽报,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本月上旬,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分三个批次对全市30个市级部门和170个区县部门的289人开展了“双公示”专题培训活动。 截至2021年4月12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信用信息数据3.65亿条,覆盖全市各类企业法人95685家、非企业法人4017家和自然人491.01万,累计入库信息1.98亿条,“双公示”信息52.01万条,红黑名单2.25万条。实现企业法人、18岁以上自然人信息归集覆盖率100%。同时,我们的信用联合奖惩工作也在规范有序推进中,截至4月12日,已累计入库全国范围内“红黑名单”数据730万余条,泸州市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已完成自动比对次数218万余次,自动奖惩406次。 二、积极引导失信修复,帮助失信主体重新进入市场正常经营 一方面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遵循“失信越严重,修复成本越高”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失信主体,给予不同的修复方式,按梯度形成与其失信程度相匹配的修复成本。通过线上修复和线下修复相结合的方式,既做到便民便企,又切实保障失信主体权益。另一方面大力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和指导,实现国家推送的泸州市在运营黑名单主体信用修复培训全覆盖。通过高效、规范、及时的信用修复,既普及政策法规和诚信知识宣传,又激励有轻微失信的市场主体主动纠错自新,早日回归市场,诚信守法经营。截至2021年4月10日,全市已有380家企业实现信用修复,其中87家企业通过四川省线下信用申诉流程实现信用修复,293家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线上修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不断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与大家一道,携手共建幸福美丽的信用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