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在珠海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深化信用监管改革的工作部署,总结2020年信用监管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及2020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永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信用监管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强化信用监管,既是新发展阶段提升监管效能的需要,也是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 会议要求,要将信用监管作为贯穿各业务领域、业务环节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着力点,聚焦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信用约束、企业信用与企业利益的正向关联、信用分类监管与双随机抽查的统筹运用等抓实抓好工作。 一是坚持夯实基础,全力做好2020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升级改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年报事项“多报合一、信息共享”,做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网上年报试行工作,加大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力度。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发挥本级政府双随机工作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为纽带,探索细化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强化企业登记事项监管。 三是坚持精准监管,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佛山作为市场监管总局试点市的优势,构建全省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和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全面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与双随机抽查有效联动、有机结合。 四是坚持归集共享,强化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全面有效归集各类涉企信息,加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相关工作,探索制定告知承诺事项信用监管制度,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会议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主要领导要牵头抓总,参照成立“深化信用监管改革专题小组”,压实部门责任,明确分工。要深入地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各地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拿出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指导各市开展工作。要鼓励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为推进信用监管改革不断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居住社区(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为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征求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通知》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对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要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设全国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意见等情况,采集相关信用信息,实施信用综合评价,依法依规公开企业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依据企业信用状况,由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授予信用星级标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竞争环境,《通知》提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部门共享,探索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完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制度,加强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街道指导监督下,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车位车库使用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可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告知业主公示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家政、养老等服务业务也应对外公示,按双方约定价格收取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此外,《通知》对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业主遵守法律法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议,对业主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劝阻。对多次催交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可根据管理规约规定的相应措施进行催交。探索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3月7日下午,市民杨女士来到兰州公交第三客运公司刘家堡调度站,将一面写有“拾金不昧 品德高尚”的锦旗送到驾驶员李建强手中。 3月4日下午,杨女士乘坐103路3065号车时,不慎将给家人新买的一件衬衫滑落在车上。驾驶员李建强驾驶车辆进入刘家堡场站给车辆充电例检时发现了失物。李师傅赶紧将衬衫交给调度员许红梅。晚上8时许,杨女士发现衬衫丢失后,一路回想,但不能确定是丢在公交车上还是路上。她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103路刘家堡场站询问,调度员许红梅核对确认清楚后,将价值千元的失物交还给了杨女士。
“请别拍卖我的生猪,我愿意按黄某的要求一次性付清45000元饲料款。”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利用拍卖措施对拒执人形成强制威慑,妥善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解执结。 据悉,陈某因饲养生猪自2003年起向黄某购买猪饲料,后经双方结算,陈某共欠黄某饲料款50000元未予支付,黄某多次催款未果后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陈某应偿还黄某货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仍不履行,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在与申请执行人黄某进行初次约谈时,黄某表示陈某是他的老顾客,不想断了这单生意,愿意跟陈某和解。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黄某愿意让步,只要被执行人陈某能一次性付清;陈某却很消极,一味强调养猪生意不景气,无力还款,协商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告知陈某若不接受和解方案,将会采取拍卖生猪或其他资产的强制措施,陈某自知生猪是他的生意之本,最终“放弃抵抗”,与黄某达成了一次性支付45000元结案了事的和解协议。不久,陈某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与黄某完成了45000元执行款的现场交付,该案至此圆满执结。
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为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动沧州市经济高质量、高标准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了多项信用信息建设工作。一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将本局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进行梳理与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做好数据对接;二是梳理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工作。牵头结合本局行政权力清单,参照《沧州市市直部门公共信息资源目录(2019年版)》对本局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进行重新梳理。形成《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20年版)》,共计992条;三是健全社会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落地,梳理并制定了《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2020年版);结合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44个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根据本局职能,制定了《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奖惩措施—事项清单(2020年版)》;四是公示信用信息双工作。为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强“双公示”信息数据质量,牵头重新梳理本局的“双公示”信息数据,对所涉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数据录入培训,对问题数据进行初步分类,保质保量按时报送“双公示”数据。截至目前,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340条,行政处罚信息24条,年报公示信息2771条。 今年正值十四五开局之年,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2021年本局将继续发挥社会信用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包括信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政务诚信、数据归集、信用监管、诚信宣传、信用应用等,并将信息在信用中国(沧州)公示,为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烟台市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互联网+”为支撑的新型监管体系,今年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7476户,32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了38项惩戒措施,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企业及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或禁止其部分经济社会活动。 今年,烟台市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内,注重做好内部融合,发挥整体优势。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能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调整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涵盖登记信息、食品、知识产权、物价、计量等不同业务条线的执法人员名录库,形成了责任明晰、科室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2020年,烟台市召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与部门从2019年的16个扩展到24个,抽查事项从10项增加到50项。 探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建设。依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机结合,对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的企业,抽查比例提高至20%,信用风险等级为E类的企业抽查,抽查比例提高至100%,科学分配监管资源,提升双随机监管的精准性。 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保障质量、应汇尽汇”的要求和“条线指导、压茬推进、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分层级认领监管事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共认领事项14995条,编制检查实施清单14671条,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居全省首位,为“互联网+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 监管服务并重,实施分类监管,让诚信引领产业发展。随着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信用监管逐步成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坚持扶持与管控相结合的模式,对已形成规模、影响力较大的新产业新业态,量身定做监管制度,积极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有针对性地采取鼓励、限制、清理等措施支持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2020年,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唤醒企业2474户,办理注销277户,吊销2307户。通过有效清理,降低了政府部门的运营成本,为全市企业高质量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日,遵化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依据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74号)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共分为6个部分,分别是联合惩戒对象的范围、认定标准、信息共享和发布、联合惩戒措施、名单的退出和加强工作管理,列举了10方面交通运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明确了20项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限制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和相关任职等三个方面。《实施意见》依法依规运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相关责任主体的联合惩戒合力,提高严重违法失信成本,促进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
今(28)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针对金融领域监管存在的部门信息共享不畅、失信联合惩戒不足、退出市场渠道阻塞等问题,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与市金融监管局共同签订《协同监管备忘录》,让失信者“无处可逃”。 根据备忘录,双方约定将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双方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金融领域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分别建立金融领域异常名单,并互通使用,完善信息抄送制度和联合惩戒制度;共同研究制定金融领域市场主体信用风险指标,划定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和市金融监管局将建立全程协作监管机制。做好事前沟通,特别对“先照后证”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登记前双方适度沟通,引导市场主体事前了解申请经营许可政策,避免取得营业执照后无法取得行政许可情况发生;做好事中配合,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双方监管职责,适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和专项行动,建立失联企业、“空壳企业”协同排查机制和风险定期研判制度;做好事后联动,就金融领域市场主体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扩大联合宣传范围。 此外,双方还将建立信息共享互用机制,重点明确“先证后照”“先照后证”登记程序和手续,细化在执行“双告知”职责时双方信息互通路径和后续监管方式,确定推送主体登记、监督管理、信用惩戒等信息的模式;建立综合退出市场机制;分别梳理法律法规,制定退市依据清单;开展“长期停业未从事经营活动”金融领域市场主体清理工作,并采取引导退市、强制退市方式处置等等,加强对区县两部门协同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逐步梳理有必要开展协同监管的行业、领域,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切实争取得到支持和配合,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主线,逐步构建起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体,其他职能部门分别参与的“1+N”协同监管模式,确保监管职责明确、协同联动有效、综合监管得力,为落实“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提供实践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体信用修复机制,多管齐下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我们被评上A级纳税人之后享受到了切实的福利,比如可以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向各大商业银行申请纳税信用贷款,这些都让我们平时的工作处处受益!”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的财务张生华高兴地说道。 黄岛区税务局根据总局、市局的要求,对企业实行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引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在强化信用评定结果内部应用的基础上,不断宣传推广纳税信用的社会化应用价值。严格执行《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为 “信用西海岸”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切实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进“信用西海岸”建设取得更大成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20年,共公示税务信用信息2100余条、欠税信息240余条。 下一步,黄岛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的应用力度,对失信企业进行公示,积极推进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有效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记者从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西宁市将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金融、养老、教育、文化、家政等重点领域,根据监管需要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对存在失信行为但严重程度尚未达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严格监管措施。 同时,西宁市将依法依规认定黑名单市场主体,对照相关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黑名单认定、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以相关司法裁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为依据,依法依规审慎实施联合惩戒。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力度,以系统嵌入、服务接口、IE插件等多种方式,将信用核查、联合奖惩嵌入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等部门监管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实现信用状况的无感知查询和联合奖惩的自动化执行,提高信用联合奖惩落地执行效率和便捷性,打造联合奖惩发起、响应、执行、反馈的全自动业务闭环。 此外,西宁市还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已签署的系列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对照备忘录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具体惩戒措施和实施方式,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应急管理、养老托幼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重点领域,重点实施惩戒力度大、监管效果好的失信惩戒措施,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协同联动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