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学位房”却无法入学,往往是楼盘虚假广告宣传误导购房者。为严厉打击“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和教育局近日联合印发《开展“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房住不炒”的要求,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学位房”虚假广告频出 据介绍,每到一年一度的新生入学报名时间,深圳市一些重点学校附近的楼盘就变得非常抢手,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很多家长不惜下重金购买开发商所说的“学位房”。但是,许多家长费尽心力筛选、砸下重金买到的“可以上某某重点学校”的房子,在申请学位时,却被学校拒之门外,由此产生纠纷的维权案例并不少见。其原因就是不少楼盘打着“学位房”虚假广告,让渴求“学位房“的购房者上当。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十大广告违法案中,就有这样的违法房地产广告案,李某文在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的安居客网站及其手机APP上发布标题为“光明金城大地花园、带深实验学位、让上学不用愁”房源信息广告,这起虚假“学位房”广告违反了相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监管局已做出了罚款的处罚。 针对“学位房”虚假广告频出的现象,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执法人员分析指出,为追求高额利润,忽悠更多买房者,个别开发商冒着违规的风险,发布虚假广告,使消费者得到的信息不准确,产生误解,也有的消费者过于轻信开发商天花乱坠的宣传,很少实地去考察,往往交了定金之后,才发现受骗上当。再有,一些房产中介,通过微信私下推送虚假“学位房”广告,执法人员很难发现违法事实。 三部门联合印发整治方案 为严厉打击“学位房”虚假违法广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开展“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据了解,从今年2月起,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和市教育局已经在深圳全市开展“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联合整治行动聚焦“学位房”违法广告问题,通过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厉的处罚、更加有效的措施,发挥部门联动优势,严厉打击“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 据介绍,在整治行动中,将加强对527家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广告的监测,涵盖7份报纸、23个电视频道、8个广播频率、38家自设网站、19个APP、218个微信公众号、213个移动网页、1个移动新闻门户;市、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预售楼盘(包括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已获颁《施工许可证》的楼盘)开展联合检查。 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和教育局召开房地产广告规范整改会议,通报深圳市房地产广告存在的问题,敦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广告发布媒体、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对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要求开展自查整改。 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对制作、发布涉及“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除依法查处外,还将移交行业协会进行自律惩戒,并记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纳入信用监管。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行披露曝光,营造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的舆论氛围和导向。 四项措施确保监管常态化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为整治“学位房”虚假宣传,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和市教育局还创设了四项监管措施:一是建立预售商品房广告留存报备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将预售商品房广告等宣传资料提交三个部门留存。 二是建立预售商品房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日常检查中及时互通分享信息,形成信息互通共享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预售商品房广告联合检查制度,市场监管、住建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待售商品房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广告宣传的合法合规和风险提示等。 四是建立预售商品房学区风险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面、真实地宣传介绍学区情况;应当将目前楼盘所处学区情况、未来可能出现的学区变化风险和查询学区、入学政策的途径,通过合理方式在营业场所和官网公示,以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在就近入学、摇号派位、多校划片等教育政策改革形势下,对购房者来说未来孩子入读存在对应学区变化的风险。“学位房”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应该作为市场秩序整顿常态化的一个方面,这也需要市场监管、住建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来做。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发商申请预售的时候可以及时互通分享信息,提前告知开发商在宣传时可以明确就近入学哪几个学校,而不是简单地绑定某个“名校”,从而形成良性机制。对于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开发商应加强违规处罚,同时纳入失信监管名单。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2021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根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强广告监测能力建设和执法办案力度,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 整治行动的重点包括四个方面: 事关导向问题及公序良俗的广告,严肃整治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的广告,宣称“特供”“专供”广告。 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广告,加大对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广告,野生动物交易及其制品广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医疗器械广告等整治力度。 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广告,加强对“大棚房”、教育培训、房地产、投资、收藏类广告的整治。 加强对广告代言人的规范管理,广告代言人对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广告代言人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中做推荐、证明,以及代言虚假广告的,都将依法予以查处。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日常监测和案件查办,落实广告属地监管职责,完善广告监测制度措施,加强对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以及重点区域户外媒体发布的广告的监测。对查处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向社会公告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运用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特别是针对广播电视台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问题,针对直播带货过程中的虚假违法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同宣传、广电、卫健委、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联合约谈、联合执法办案,更好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综合治理。对于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诚信作为企业信誉的基石,构成了企业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价值资源。它是企业市场运行的重要纽带,也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工作效率。”鑫恩华(天津)大数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鸿烨在2021年天津河西区开展诚信科技创新行业主题实践活动暨“信易+创新创业”创新推动会上,分享了自己对于诚信建设的理解。 今年1月1日起,天津河西区依托“信用中国”“信用河西”等网站,通过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查看企业信用评分、下载信用报告等方式核查企业信用,对信用良好的创业团队提供多项激励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营造“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创业生态环境。“我们推出了9项激励措施,是为了鼓励、引导和支持守信企业创业,帮助诚信企业解决创业初期面临的各方面问题。”天津河西区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定期为守信创业企业提供金融、财务、法律、人力资源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培训,对接销售渠道。 其中,在鑫恩华“孵化器”中的天津未屿科技有限公司受益匪浅。“刚成立公司的时候我们没什么市场运营的经验,鑫恩华帮我们邀请了创业导师,对公司的运营模式和企业规划进行多次专业辅导,公司渐渐走上了正轨。”天津未屿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魏金鹏回忆起创业过程感受颇深,这个由3位在校大学生自主成立的服装设计品牌公司,目前已拥有一套自主设计、生产、销售的完整流程,并采用O2O+F2C+会员制的商业模式,制造出领先市场需求的产品。借助鑫恩华的扶持,该公司推广顾客涉及量达120万人,合作品牌公司数十家,合作推广销售平台20余个。 “考虑到大学生创业的难处,我们帮助未屿科技免费申请到了大学生创业政策补贴,并为企业减免了首年的代理记账费用。疫情期间还为旅游业和餐饮业企业直接减免了财税服务费11万余元。”张鸿烨说。截至目前,河西区今年已经有40余家企业享受到财税首年免费政策。 今年,天津河西区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首年免费代理记账、税务申报服务,依法依规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财政资金支持等相关激励措施,并为有融资或贷款需求的守信创业企业提供优质银企对接通道,优先推荐到国家、天津市信易贷平台,通过真金白银扶持和贴心的服务,提升企业信用的含金量,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为了激励更多企业恪守诚信经营理念,树立起企业“守信=便利”“信誉=效益”的良好意识,河西区在政策扶持、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办理、加急办理、非关键要件容缺后补等便利;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人才招聘时可以提前预约,优先办理;在办理援企稳岗补贴时,可以一键申报。今年,河西区为包括古德装饰在内的27家企业提供了免费人事服务,为46家创业企业及个人提供免费工位50余个。
今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助推成都市“医美之都”建设,从今年3月初至5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2018年,成都市发布《成都医疗美容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年)》,提出将成都打造成为全国领先、全球知名的“医美之都”,相关市场主体发展迅猛,但同时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较为突出。广告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医疗广告违法量占广告违法总量的19.92%。 “医疗广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广告发布媒介方面,此次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PC端及移动端微信、微博、APP等)、户外及经营场所内发布的各类医疗广告。 与以往医疗广告整治相比,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哪些属于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比如,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以新闻报道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以公益活动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生活美容机构等不具备法定条件的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或宣称可开展医疗美容等服务;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医疗广告;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徽、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重大赛事活动、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借“华西”“协和”等知名医院名义作虚假表示;虚构各种荣誉、尖端技术或设备、专家身份等信息;医疗美容广告涉及化妆品的,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或者明示、暗示该化妆品具有医疗作用等。 该负责人郑重提醒,发布医疗广告,应当严格遵守《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前,应当经当地卫健部门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管理制度,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对发布这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将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信用中国(四川成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SB/T 11227—2021)行业标准日前经商务部公告,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类型日趋复杂。同时,信用信息分散,市场主体间信息不对称,引起交易成本增加,制约了行业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针对这一问题,以企业诚信档案为切入点,组织相关单位在广泛征求采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行业标准。该标准提出了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的信息来源和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将指导电子商务企业、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组织等依照统一的标准,建立、评价并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为推动多方共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界定适用对象。标准根据《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企业既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自建网站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也包括通过其他网络渠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如社交电子商务企业等),以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如物流快递公司、金融支付公司等)。 二是明确如何建立诚信档案。标准结合电子商务企业经营实践,提出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应包括的五类信息,分别是基础信息、经营信息、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以及信息来源、信息采集、信息核验的具体要求,涵盖建立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的基本要素。 三是明确如何评价诚信档案。标准聚焦于评价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的质量,提出了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评价结果释义和跟踪评价要求。评价结果为量化结果,反映诚信档案的完善程度,可指导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信用建设,补齐信用短板,完善诚信档案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诚信档案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状况并无直接关系。 四是提供操作指南。标准以附录形式,给出了各项评价指标的详细说明,及指标计算过程的具体示例,为相关当事人实施标准提供了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的指南。 目前,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已在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通“信用共建”板块(网址https://dzswgf.mofcom.gov.cn/xygj.html),上线“电商企业信用共建”微信小程序,支持企业自主建立维护诚信档案,公开诚信档案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为标准搭建了应用场景。下一步,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将加强标准宣贯,推动标准应用,引导更多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参与信用共建,营造多方共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良好氛围。 附件:《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SB_T 11227—2021).pdf
3月10日下午,金华召开电商平台规范发展大会,上线全省首个电商平台信用监管系统,发布电商平台规范发展指南。 此次上线的电商平台信用监管系统,在整合浙江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企业年报系统等原有电商数据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完善电商基础数据档案。根据电商平台企业的经营状况、消费投诉、年报状况、行政处罚等内容开展综合评审,根据结果对电商平台实行信用分级管理、三色亮码展示,再结合电商平台的亮证亮照系统,用信用监管的原则加强金华市辖区的电商平台的事中事后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金华将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逐步做到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以及主要风险点精准识别和预测预警,形成大数据监控、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的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 会上还发布电商平台规范发展指南,要求电商平台履行平台责任,严把网店准入关,要保障商家合法权益,不滥用平台优势地位,要求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经营行为,不能利用平台优势伤害消费者权益等。
近日,商务部发布《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行业标准,提出了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的信息来源和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将指导电子商务企业、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组织等依照统一的标准,建立、评价并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为推动多方共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供技术支撑。该标准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商务部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类型日趋复杂。同时,信用信息分散,市场主体间信息不对称,引起交易成本增加,制约了行业高质量发展。针对这一问题,商务部电子商务司以企业诚信档案为切入点,组织相关单位在广泛征求采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行业标准。 在适用对象界定上,标准根据《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企业既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自建网站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也包括通过其他网络渠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如社交电子商务企业等),以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如物流快递公司、金融支付公司等)。 在诚信档案建立操作上,标准结合电子商务企业经营实践,提出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应包括的五类信息,分别是基础信息、经营信息、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以及信息来源、信息采集、信息核验的具体要求,涵盖建立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的基本要素。 另外,标准聚焦于评价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的质量,提出了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评价结果释义和跟踪评价要求。评价结果为量化结果,反映诚信档案的完善程度,可指导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信用建设,补齐信用短板,完善诚信档案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诚信档案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状况并无直接关系。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法》高度重视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全文89条条款中,有关诚信建设条款就有13条。标准是对《电子商务法》的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标准的发布,体现了国家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决心。 洪勇指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一直存在着虚假交易、制假售假、刷单炒信等现象。目前,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分别制定了不同的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标准的缺失造成了“信用孤岛”问题。《标准》的出台为统一电子商务领域信用标准,进而打破“信息孤岛”指明了方向。 他还表示,从实际操作层面,商务部电商司上线“电商企业信用共建”微信小程序,节省了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维护和建设成本,也给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的使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12月18日,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联合阿拉善盟教体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供销社召开全盟“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通报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自律组织、新闻媒体、市场经营者代表、阿左旗市场监管局、盟局相关科室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2020年“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整治重点及具体措施,通报了2020年“衣食住行”领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听取了与会代表和联合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了相关问题。 今年以来,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全盟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联动,全面持续深入推进“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全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重点开展了校园食品、农村牧区食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农产品、白酒、冷链食品和大型群众性活动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并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滚动式”检查工作,通过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提升“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水平。年内,全盟范围内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二是组织开展服装市场专项整治、口罩等防护用品集中整治及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继续巩固“衣”领域市场整治成果。三是通过集中开展重点工业产品安全检查、住宅楼电梯及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检查和建材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及抽检,进一步深化“住”领域整治工作。四是开展汽车销售企业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回头看”专项检查,强化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及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不断强化“行”领域市场整治工作。五是不断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开展集体聚餐餐饮单位集体约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备案登记,召开电商企业网络监管约谈会,签署《电商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制定《阿拉善盟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辖区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签订《电子商务平台保护知识产权承诺书》,督促入驻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业户签订《电子商务平台商户不经销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承诺书》,进一步加强网络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监管工作,不断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持续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机制。六是继续加强部门间执法联动。积极会同教体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文旅局、农牧局、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及第15届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中国额济纳第21届金秋胡杨生态旅游节、巴丹吉林沙漠文化旅游节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协同配合、信息互通、沟通会商、整改处置,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截至11月底,阿拉善盟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923人次,检查市场主体9137户次,查办案件165件,罚没款104.52万元。共受理消费投诉673件,涉及争议金额203.5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09万元。收到举报案件及线索207件,已处理完成197件,其余正在办理中。通过“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四大领域整治工作宣传稿件420篇,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送整治工作《信息专报》65期。 “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工作关乎民生,关乎稳定,全面深入持续开展“衣食住行”四大领域专项治理,对于维护市场稳定、保障质量安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下一步工作中,全盟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治理,积极树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的社会共治新理念,推进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引导市场力量、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提升社会共治水平,让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
1月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检查专题会议,总结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分析研判问题,部署下步工作。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强调,全省法院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意志,不断拓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成果,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认可,增强满意度和公信力。 在听取省法院机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省法院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对照检查、分析研判发言后,会议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会议指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将专项整治与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和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一体推进、统筹实施,而且见识早、行动快、抓得实、力度大。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和整改落实,全省法院司法服务更加主动、更加温暖,司法保护更加有力,司法作风和形象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提高站位、统一认识,思想观念进一步端正。 始终站在讲政治讲责任的高度,把思想上的正本清源作为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根本点抓实抓好,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公正、公道、公信”“主动、及时、方便”“规范、规矩、廉洁”“民本、公仆、服务”“文明、谦抑、善意”等思想观念,端正司法理念、提升服务意识、增强担当精神、守住廉洁底线,逐渐成为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是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 始终站在服务市场主体、促进公平竞争的高度,把办好涉企案件作为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关键点抓实抓好,省法院共组织排查涉民企相关案件2934件,挂牌督办13件,建立涉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涉企经济纠纷案件、涉企业与政府经济行政争议案件、涉企业申请执行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案件、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案件等五类案件台账。截至12月25日,台账内案件已审结1718件,结案率58.55%。建立超审限案件专门台账,对以调解或鉴定为由扣除审限的2131件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推进结案。全省法院新排查出涉产权刑事案件29件,已纠正20件。2020年,全省法院受理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结案率98.57%。 三是从严查处、从严管理,司法成本进一步降低。 始终站在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的高度,把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和诉讼成本、提升违法成本、促进危困企业再生作为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着力点抓实抓好,对拖延审判执行行为予以问责处理,对侵权犯罪行为坚决严惩不贷,既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诉讼成本,又增大侵权成本和代价,努力营造更加透明公开、开放公平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四是规范秩序、优化形象,司法生态进一步改观。 始终站在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度,以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为抓手,把营造良好司法生态作为推进专项整治的重点抓实抓好,强化明察暗访、督促检查等整治措施的落实。人民群众特别是当事人在司法活动中真切感受到公平对待、平等保护等方面的变化,进一步增强了对司法的信心、对法院的信心、对法院人的信心。 张学群指出,十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告一段落,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这些突出问题存在的顽固性、长期性不可低估,同时,也还会冒出一些新的问题、新的情况。对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必须要有一个长期的准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张学群强调,全省法院要持续发力、综合施策,强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特别要在解决突出问题方面着力彰显效果、赢得认可。 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宣讲辅导、专题培训等载体,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以学习提高站位,以学习深化认识。 二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 省法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十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持续加大督导力度,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通过大数据比对、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线索,督促整改落实。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走过场等虚假整改行为要从严问责追责,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督促各级法院对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找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完善相关制度,促进长效常治。 三要进一步解决顽瘴痼疾。 既要通过集中整治,打“歼灭战”,更要放眼长远,打“持久战”。对能够及时解决的,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着力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步步为营、持续推进。 四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逐项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真正做到找准病灶、精准发力,有的放矢进行整改。从产生问题的根源入手,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将专项整治成效固化下来,把阶段性成效转化为制度性成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五要进一步搞好示范引领。 全省法院的领导同志,要为广大干警做出样子、当好表率,充分展现出端正的司法理念、强烈的服务意识、凸显的担当精神、严格的廉洁底线和良好的自身形象,真正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
2020年是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湾沚区提高站位,细化举措,通过“四聚焦”高质量完成三年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着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兜底保障。 一是聚焦“错保”。发挥大数据核对平台作用,建立线上信息核对与线下入户核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全方位、多渠道进行大数据比对。从2018年起,线上将所有在册低保人员及赡抚养义务人以村(居)为单位批量进入芜湖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核查,对有预警信息的对象户登记在册,逐户进行调查处理,做到不遗漏一户不遗漏一人。线下每半年工作人员将在册低保人员名单与人社、住建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信息进行比对,每月将低保在册人员信息与区殡仪馆发来的火化花名册、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比对殡葬信息。2018年至今,退出低保1505户3632人,减发低保资金169.2525万元。 二是聚焦“漏保”。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采用大数据分析比对和组织开展到户到人摸排相结合的方式智能发现困难家庭,把救助做在百姓开口之前。重点关注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实施 “刚性支出扣除”“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期”等政策措施;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复工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018年至今,新增低保1868户2345人,特困人员166户166人,救助临时救助2175户次。 三是聚焦“脱保”。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未通过审批的申请对象、已退保对象及边缘户的监测预警,根据动态监测情况,组织开展到户到人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截至2020年11月份,湾沚区共保障低保对象9336人,其中重残、重病“单人保”2819人。 四是聚焦“人情保”。全面建立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按照《安徽省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规定,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并定期更新,对已经备案的100%入户核查,切实把好入口监督关。要求民政系统人员和村(居)干部均填写《民政系统及村(居)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表》;村(居)所有在岗人员填写《村(居)干部亲属不违规享受低保承诺书》,截至2020年11月份,在册低保对象中共有 88人进行了近亲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