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相关违法行为将被纳入诚信体系 11月22日,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兰州海关组织召开的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约谈会上获悉,甘肃省将严厉打击走私冻品、“体外循环”“倒包销售”“伪造证明”、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凡是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此次约谈会旨在督促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闭环管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铜墙铁壁”。 去年以来,甘肃省在全国率先实行提前24小时报备规定,全面加强总仓“前哨”监管,严格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加强追溯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管控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甘肃省有关部门将做到措施“零疏忽”、落实“零遗漏”,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坚决把好“输入关”,持续打好“管控仗”,牢牢守住进口冷链食品“物防”防线。强化法治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之责,牢牢扛起疫情防控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坚决执行“九项措施”,坚守底线,不触红线。“总仓”承接单位要全面推行“阳光仓储”,充分发挥“首责”作用。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筑牢“桥头堡”,守好“主战场”,全力打造冷链食品安全链、放心链、发展链。 甘肃省将严厉打击走私冻品、“体外循环”“倒包销售”“伪造证明”、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凡是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要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凝聚社会共治之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在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告栏的显著位置张贴《通告》。《通告》明确提出,甘肃省将严厉打击“体外循环”的行为,进口冷链食品不进入“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进行消毒和核酸检测,或者私自运输、储存、生产、销售、加工的,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证照;致使疫情扩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严厉打击“倒包销售”的行为,将进口冷链食品倒换成国产包装经营,或者拆零虚假标注为国产食品销售的,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证照,并处罚款;致使疫情扩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还明确,要有效发挥110、12315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公布一批黑名单,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给予举报人最高50万元奖励。
11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淘宝网网店“优品诚客”、拼多多网店“骇客电子”冒用浙江中越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名称伪造检验检测报告案等7件严打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今年7月初,有媒体反映部分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力量调查核实,回应社会关切,并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核查经营者资质、清理整顿虚假广告宣传信息,依法严查相关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网信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截至10月底,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一是开展网络交易平台监测与专项检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19.3万家自建网站和重点平台实施关键字监测。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专门编制监测监管实用指南。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出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的2名淘宝、拼多多网店责任人实施抓捕。 二是压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督促1886家网络交易平台审核平台内经营者检验检测资质,合计核验平台内经营者48万家,核查销售信息1195万条,处置违法违规经营者2321家。目前,淘宝网、拼多多已采取清理存量商品、管控增量商品、发布特别公告等管控措施,加强对入驻商家的主体信息审核和日常检查。 三是清理整顿虚假广告宣传信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督促相关平台对2702家含有相关违规宣传信息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处置,涉及虚假广告宣传308条。 四是倡导行业自律。9月15日,在“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启动仪式上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倡议活动”,共有1.36万家检验检测机构自愿签署诚信守法承诺书。 五是加强政府部门查询信息与网络交易平台数据互通。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平台”检索查询自2016年以来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的18.2亿份检验检测报告信息。 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网络交易平台冒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伪造或者变造检验检测报告案件13起,查处虚假广告宣传案件14起、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4起,移送公安机关相关案件4起。 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释放严管信号、震慑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本次专项整治行动7件典型案例,其中含平台内经营者或中介公司涉嫌冒用检验检测资质、伪造或变造检验检测报告、发布虚假广告宣传信息等案件6起,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1起。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探索完善网络交易平台监测机制,持续强化线上线下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和自治区商务厅、公安厅等14部门开展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交易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此次“网剑行动”,各部门将聚焦电商主体责任落实、网络竞争秩序治理、社会热点问题治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治理四个重点,严厉打击扰乱网络市场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平台企业建立完善平台规则,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验、登记义务;规范网络经营资质和自我承诺公示行为,强化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亮照、亮证、亮标监测监管;规范网络促销活动,落实线上7日无理由退货、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权益保障主体责任。坚决治理平台“二选一”、掐尖并购,严厉打击网络交易经营者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低价倾销、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法查处网络交易中侵犯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线上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保健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和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销售禁售、限售商品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虚假打折、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移动终端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行为;依法打击网络销售“盲盒”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为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和网络市场秩序,强化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11月3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双11”电商企业座谈会。 会上,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同志对网络餐饮平台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提出要求,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网络交易经营者的责任义务以及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和解读,对电商企业反垄断合规管理、互联网广告发布、特殊食品网络销售、网络促销规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等进行指导。沈阳市电商协会及电商企业代表就行业自律、合规管理等情况进行交流。 会议指出,当前网络市场中还存在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促销规则不明确、价格欺诈、欺骗性有奖销售、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产品等问题,要求电商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审查,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依法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共同维护网络市场秩序。鼓励电商企业积极加入ODR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电商企业要强化法律法规的研学,进一步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要增强诚信、规范经营意识,增强反垄断合规经营意识,健全完善并执行合规管理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要把好质量入口,严禁销售不合格产品;要重视网络食品安全,严格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制度,切实担负食品配送环节安全责任,维护好外卖送餐员权益,落实好网络餐饮平台责任;要坚持正确的广告导向,严格规范重点领域广告内容,加强文娱领域广告行为规范,严禁发布违法违规广告;要加强对平台内特殊食品经营者的入网管理,强化“亮照”“亮证”责任义务落实。
记者日前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昆仑2021”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利用互联网侵权假冒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侦破相关案件1600余起,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斩断一批涉网制假售假犯罪链条,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在“双11”来临之际,公安部公布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权假冒犯罪10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网络购物已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渠道,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店铺和直播平台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时有发生。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集中破获一批互联网上危害健康安全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集中打掉一批利用“直播带货”“海淘代购”等网购新模式进行欺诈式售假的犯罪团伙,集中铲除一批互联网领域盗版犯罪产业链条,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多发高发势头。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双11”网上购物高峰期,要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通过正规平台网店购物,切勿轻信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平台和个人,避免落入“假冒伪劣”的网购陷阱。
每年的双十一都让不少网友翘首以盼,今年也是如此。然而,一些平台、商家“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套路,不禁让人感慨“复杂规则难坏‘尾款人’”“没点奥数功底都不配过‘双11’了”。近日媒体调查发现,今年双十一,“商家先涨价再降价,最终折扣商品比原来还贵”“说是满减,当次购物不能使用,还得等到下次购物才能优惠”等问题依然存在,各种优惠规则让人很是“心累”。 双十一旧套路未去,又添了新套路,且不少套路变得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具有欺骗性、误导性。无论是虚构原价、先涨后降、虚假宣传“低价”或“最低价”、以配件价格误导消费者,还是把预付款纳入“定金”范畴、隐藏优惠渠道、玩“买一送一”的文字游戏、商家单方解释限定优惠券的使用范围、使用时间和使用方式、以复杂的优惠规则“绕”消费者,都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倍感无奈。 这些套路普遍拉低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双十一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双十一的市场信誉。实际上,其中不少套路都触碰了诚信和法律双重底线。 双十一被冠以“网络购物节”,吸引了商家和消费者广泛参与,每年都以创纪录的巨大交易量将电商交易推向高潮。双十一已经成了电商市场的一面旗帜、一台引擎,成了消费者消费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双十一的市场环境关乎消费者的消费质量、消费信心、消费热情,关乎整个电商市场的发展环境。在双十一期间,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呵护市场信誉已经成了消费者的普遍诉求,也符合电商市场健康发展的需求,符合市场监管的履职需求。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中消协等连年在双十一之前向电商平台及商家提出维权要求,向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或警示,这些措施对于规范商家营销行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安全消费起到了一定作用。在此基础上,消费者还需要监管维权部门以及电商平台拿出更多有效的治理行动。 双十一堪称电商市场的晴雨表,双十一的市场环境颇具代表性,双十一期间也是各类违法侵权问题的活跃期、集中爆发期。市场监管部门、消保组织、电商平台等应该从治理“双十一”的套路乱象入手,摸清电商交易中的营销问题和侵权规律,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治理能力。 一是依法对营销套路和陷阱进行全面排查,拉出促销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确保促销行为的简单、诚信、透明,针对违法侵权套路,不仅要告诫商家、警示消费者,还要立案查处,多动动真格。二是完善促销价格监管机制,绘制“电商价格走势图”,实现商品交易历史价格留痕,给消费者提供比价便利和选择便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置每一起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信息挖掘监管线索,如消费者投诉举报属实,在解决消费争议、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对违法侵权商家进行问责。 应在电商平台的信誉管理系统和政府部门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进行联合失信惩戒,直至将商家拉入市场黑名单,让商家付出法律代价和失信代价,以此释放惩戒、震慑、教育、预防功能,倒逼商家增强底线意识,规范营销行为。还消费者一个没有套路和陷阱的双十一,现在就要下决心摁下“治理键”。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直播带货消费体验调查报告。在100个直播带货体验样本中,33个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当前直播带货消费体验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还存在部分涉嫌虚假宣传、不按规定公示证照信息、言行低俗、价格误导以及没有显著提示私下交易风险等问题。 17个样本涉嫌存在虚假宣传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本次直播带货消费体验调查,选取了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苏宁、唯品会、抖音、快手、小红书和微博等10个电商平台和薇娅、李佳琦、辛巴、蛋蛋、烈儿宝贝、陈洁kiki、雪梨等10位带货网红明星作为调查对象。 体验调查报告显示,33个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直播带货体验样本,淘宝“瘦身女王郑多燕”直播间等17个样本涉嫌虚假夸大宣传;快手“蛋蛋22号夏日爆品专场”直播间等5个样本涉嫌言行低俗;抖音“韩兆导演(条子哥)”直播间等2个样本涉嫌价格误导;拼多多“千尘堂助高实体店”直播间对应的实体店等13个样本涉嫌不按规定公示证照信息;苏宁易购“东职院直播小师妹”直播间等2个样本涉嫌未落实“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唯品会等3个平台部分样本涉嫌没有以显著方式提示私下交易风险。 在17个涉嫌存在虚假宣传问题的样本中,主要为主播或直播间其他工作人员通过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以及使用极限用词等方式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例如,体验人员在淘宝“瘦身女王郑多燕”直播间看到,主播在介绍一款白玉荔枝风味饮料时,宣称“吃一天就有效果”,“可以帮助你来排油,管理到大肚腩,又可以去除湿气”。 5个样本涉嫌存在言行低俗 综合体验调查结果,共有5个直播带货样本中涉嫌存在言行低俗问题。淘宝“明星化妆师DD”、淘宝“媚娘-媚三刀”、快手“蛋蛋22号夏日爆品专场”、抖音“人傻脾气大的橱窗”等直播间涉嫌存在言行低俗问题而被点名。 例如,体验人员在快手“蛋蛋22号夏日爆品专场”直播间体验购物时,为了展示裤子的弹力,工作人员使劲拉扯试穿人员身上的裤子,导致直播出现不雅画面。随后,该直播被快手平台停播,屏幕提示“出现低俗的言行、表演、惩罚或贴纸。主播正在整改,请耐心等待”。 部分主播涉嫌误导消费者 本次体验调查发现,有的主播在直播过程中通过拿其他平台高价比价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其直播间推荐商品,涉嫌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误导消费者。例如,体验人员在抖音“韩兆导演(条子哥)”直播间购买一箱金六福绵雅8浓香型42度白酒(500ML×6瓶)。主播在直播间推荐这款酒时,旁边工作人员故意向镜头展示这箱酒在京东平台上的价格,主播称在某东上卖1429元,在他直播间只卖298元。体验人员联系到金六福厂家,负责这款酒销售的经理表示,京东和抖音上这款酒都是他们的货,成本价格大概是40多元一瓶,市场上促销一般70-80元一瓶,也就是每箱420-480元,京东上每箱1429元,根本不是正常的市场价。该经理还表示,有的经销商自己在京东上有店铺,就故意挂个高价,宣传这款酒有多么好,通过这种营销手段来促销。 针对直播带货出现的问题,京冀两地消协建议有关直播带货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有关部门应对直播带货业态进一步加强监管,要抓住明星、网红等重点监管对象,让其承担与流量相适应的责任;对违法违规直播带货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并根据侵权严重程度列入信用黑名单;提醒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据工信部官网消息,随着“双十一”促销活动临近,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于10月25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美团等主要电商平台企业,以及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指出,近年来,“双十一”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 会议强调,遏制垃圾信息扰民、营造清朗通信环境是工信部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各主要电商平台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承担起平台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宁权。 会议要求,一是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完善现有短信营销预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短信端口接入管理,规范短信签名使用,不得接入违规转租资源,不得扩大签名使用范围,通过“回头看”,推动常态化治理。三是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要加强垃圾信息投诉受理、线索转办及监测分析等工作,发挥“风向标”作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 会上,相关企业郑重承诺将严格落实垃圾信息治理相关要求,全面自查整改,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优化用户服务,及时总结汇报,确保营销类垃圾短信治理取得实效。
今年1月重庆市《北碚区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实施以来,北碚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举措,引导集群注册电商企业规范经营,促进了集群注册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截至9月底,今年新增电商企业总量达去年同期的6.5倍。 据了解,北碚区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制度是顺应该区经济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自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北碚区互联网、网络教育、文化创意等特色虚拟产业园已初具规模,吸引来全国各地电商企业注册、集聚发展,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数量增长迅猛。 为促进集群注册电子商务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北碚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一系列监督管理工作探索: 督促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托管机构落实管理责任,为集群注册企业提供住所(经营场所)和住所联络活动等托管服务,并担负管理责任。 发挥托管机构配合作用,引导托管机构建立投诉纠纷处理联动机制,先行处置或督促解决投诉举报,开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协助,建立托管机构定期报告制度,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集群企业基本信息,反馈变动情况和失联企业。截至目前,托管机构先行处置或督促解决投诉举报92件,联系电商平台屏蔽信息、下架商品18起。 压实电子商务主体法定责任,宣传电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让电子商务主体知晓法定责任。 运用电子商务监管服务网“以网管网”,通过排查将与网络交易相关的网站、网店纳入网络市场监管主体数据库。通过电子商务监管服务网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抽查,常态化跟踪交易量靠前、投诉举报多的网店。截至目前,已处置5起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集群注册电子商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借助通信工具、社交软件等非现场监管手段传递资料,查看现场和实物,检查登记事项和经营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开展行政指导服务,梳理出电子商务主体10条主要法定责任、义务,形成“网络交易行为行政指导提示书”,向重点电商企业发放,提示其规范经营。以问题为导向,网络交易监管、食品监管等职能科室联合走进电商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服务。 监管部门之间加强工作协同,与区商务局、集群注册电商虚拟园区所在镇街开展联动监管,沟通电商企业动态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共同指导企业发展;与区税务局、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托管机构和电商企业。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等12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全疆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专项行动自9月开始,至12月结束。 自治区2021网剑行动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将继续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和电商平台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此次网剑行动将主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监管,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二是落实电商平台责任,夯实监管基础;三是强化网络交易监测质量抽查,防控网络市场风险;四是聚焦竞争秩序问题,突出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治理;五是严肃查处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发布互联网违法广告、网络销售禁售限售商品和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不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据悉,今年网剑行动将充分发挥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要求各地加强协作配合,履职尽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