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在5月初对作业帮、猿辅导两家机构开展检查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对新东方、学而思、精锐教育、掌门1对1、华尔街英语、哒哒英语、卓越、威学、明师、思考乐、邦德、蓝天、纳思等13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发现,15家校外培训机构均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13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分别予以顶格罚款,共计3650万元。 此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虚构教师资质、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编造用户评价、虚构原有价格等问题凸显。市场监管部门将检查查办案件的特点概括为三个关键词:“虚构、夸大、诱导”。 此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强调,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原价几百元甚至几千元的课程实际售价仅为1元,校外培训机构的“优惠折价”看似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实则诱导大批家长去买单 去年以来,在线教育领域一度上演广告大战。在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协同治理下,该领域过度营销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从街头楼宇到微信抖音,虽然在线教育企业广告减少,但虚假宣传现象时有发生。 5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作业帮、猿辅导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下单等问题。经查,作业帮在其官网谎称“与联合国合作”、虚构教师任教经历、引用不真实用户评价。猿辅导在其网站谎称“班主任1对1同步辅导”“微信1对1辅导”“您的4名好友已抢购成功……点我抢报”、虚构教师任教经历等不实内容。 此外,作业帮在其APP等平台销售课程时,分别标示“¥1899¥2399限时折扣”“价格3280元,参考到手价2580元”等内容。猿辅导在其官网等销售课程时,分别标示“¥399¥9”“价格¥4000.00亲子节价¥2099.00”等内容。经核实,相关课程均未以标示的划线价进行过交易,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作业帮和猿辅导处以警告和250万元顶格罚款。 据市场监管部门透露,有些课程原价几百元甚至几千元,但实际售价仅为1元,所谓的划线价并非真实、有依据。这些“优惠折价”看似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实惠,实际上是通过划线价和实际售价间的巨大利差,诱导大批家长去买单。 “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较为明显的同质化竞争,为拓展客户、留住生源,不少培训机构采用夸大营销、制造和贩卖焦虑等方式,引诱迫使家长购买培训服务。虚假广告泛滥,制造和贩卖焦虑等情况屡禁不止。”广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方树生说。 虚假广告泛滥,也折射出教育培训广告管理机制的不完善。目前,广告法关于教育培训广告的限制,主要是限制培训机构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对于教育培训领域一些关键信息的宣传,例如师资作假、入学捆绑等不良行为,目前主要是依靠部门文件进行管理,在法律层面未做针对性的限制,不少培训机构心存侥幸、打擦边球。”方树生说。 在线教育成为用户投诉重灾区,退费问题引发的投诉达八成 “购买的课程越多,优惠幅度就越大”虽然国家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但一些机构仍通过打折、返现等方式,诱使家长超期交费。例如,在销售课程时,以更优惠的价格,推荐家长“寒春联报”或“暑秋联报”,并预收学费。 一旦完成付款,若是对课程或老师不满意,想要退款,则阻碍重重。“收费时按优惠价,扣费时按原价甚至更高价,退款流程十分繁琐,合同里还藏有服务费、违约金等,让人防不胜防。”一位家长吐槽说。 “付费前啥都行,付费后啥都难”,这是许多消费者的感受。《2020年度在线教育电商消费投诉数据与典型案例报告》显示,退款问题、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是消费投诉的主要问题,其中退款问题占全年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有调查发现,在线教育成用户投诉重灾区,其中退费问题引发的投诉达八成。 据广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张志立介绍,不少学员和家长出于实惠考虑,忽略了消费领域存在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往往签订不利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合同或协议,购买之前未认真查看合同条款,购买之后未索要发票单据,出现问题后大大增加了维权难度,退费难维权难问题突出。 为此,网上甚至兴起“代退费”服务。有消费者称,自己去年在某机构报了专升本课程,上了几节课后申请退款,平台方却一拖再拖,他最后花了600元找人“代退”,这才退回剩余费用。记者调查发现,“代退费”包括半托退费和全托退费。半托模式适合能接2到4次电话的,你接到对方电话时要说什么、做什么,“代退费”人员都会教你;全托模式只需等着就行。 部分培训机构不能正确认识学费预收款属于债务而非利润,片面扩张埋下财务隐患。一些机构为了占领行业主导权,恶意降低收费以赔钱模式运营,挤垮中小机构造成行业发展不平衡的同时,自身也面临经营风险。一旦融资跟不上,资金链断裂,企业可能迅速倒闭,造成群众预收费无法退回,如近期非正常停业的学霸君、优胜教育等。 近日,中央深改委要求“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北京市教委等四部门发布《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机构预收学员学费的,须采用银行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存管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等。 在线教育企业在资本裹挟下通过烧钱获客、大肆营销占领市场,用商业发展模式做教育违背了教育的基本逻辑 当前,校外培训机构普遍通过融资进行资本运营。数据显示,2016至2020年,国内在线教育行业融资总额分别为174亿元、227亿元、474亿元、349亿元和1034亿元,其中2020年增长规模接近过去4年增长总和。 线上培训不同于线下培训或公立学校,其经营主体多为企业,“上市”为企业生命周期中的必然历程。目前新东方、好未来、达内、51talk等多家企业均已在美国、新加坡等地上市。去年以来,猿辅导、作业帮、火花思维等传出拟上市消息。日前,掌门教育递交赴美上市招股说明书,计划在纽交所上市。 资本的力量助推在线教育迅速做大,而在线教育企业在获得巨额融资的同时,也会承受来自资本的业绩压力。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黄明东注意到,国内互联网领域的打法基本都是高投入、高效率,资本也希望在线教育领域照搬这一模式。资本裹挟下,在线教育企业往往采取激进式发展模式,一方面通过砸钱,包括营销轰炸、低价课等方式“病毒式获客”,另一方面大量高薪招聘在线教师队伍,从而匹配其发展需求。 资本助推之下,在线教育行业暴露出“发展的焦虑”:有的机构为了谋取更多利润,不惜采取各种与教育不相称的营销手段,片面夸大师资力量和培训效果,吸引学生和家长报名,不少企业员工承担着繁重的获客绩效考核,甚至连老师也不例外;有的机构低价销售教育培训服务后,又通过降低服务标准、更换教师等手段降低经营成本;有的机构甚至收取大量学费后突然关门跑路,导致众多消费者退费无门。 “互联网领域的商业发展模式,就是不断烧钱买量获客,用互联网的打法做教育,违背了教育的基本逻辑。”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指出,必须尊重教育长周期、慢投入的规律,践行塑造人、教育人的本质,将更多投入倾注到师资力量、课程设计、平台口碑及教学环境与设备体验这些可以产生战略双赢的核心竞争力上来,而不是将在线教育当成一门只是捞快钱的生意。 全国层面尚没有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专门法律法规,必须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近年来,在线教育行业呈井喷式发展,培训教育范围广、类型多、体量大、情况复杂,管理面临多重挑战。特别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在法律法规上还存在一系列有待改进的地方。 在线教育是新兴产业,在线教育监管是全新课题。目前,全国层面没有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专门法律法规,有关校外培训的法条零散见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校外培训的范围界定、监管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现有的部门规章《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是1998年制定的,已无法满足教育领域尤其是校外培训机构执法和处罚的需要,亟待修订。 刘林指出,当前从整体上看,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一是《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并没有针对培训教育的专项条款,导致培训机构法律身份模糊。二是执法主体的多元化加大了治理协调难度。当前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等进入教育领域,教育治理的法律环境复杂,教育培训的管理主体包括工商、税务、民政、金融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管理范围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增加了协调一致依法治教的难度,影响教育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三是针对不同属性的培训教育机构,相关法律规范不统一。 目前,全国互联网教育用户已超过4.2亿户,占全国网民四成以上,在线教育及其关联产业市场规模已达五千亿以上。“在线教育作为朝阳产业,存在巨大发展潜力,其发展态势对我国教育改革创新、数字经济发展、居民消费、就业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教育培训的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不能满足现实需要。”黄明东认为,必须从国家法律层面,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定义、范围、审批权限、管理机制、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压实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 近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校外线上培训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实施备案审查制度、严控超标超前培训、规范收费退费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开展网络环境治理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下一步,教育部“双减”专项工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规范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设计水平,严格控制书面作业的总量;二是进一步增强课后服务供给,保障课后服务时间,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和学生的需要;三是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强化培训内容监管,创新收费管理方式,规范培训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督促教育部党组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一是督促加强工作部署,制定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对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作出工作部署;二是督促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检查,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等问题的机构进行严肃查处;三是推动强化源头治理,督促教育部强化标本兼治、内外同治,把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与深化教育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 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加强政治监督,督促教育部党组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压实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依法规范教学培训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业界人士指出,目前校外培训治理在制度设计上还不尽完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具有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远远超出教育行政部门甚至是几个部门简单联合治理的能力范围。 “目前在线教育在政府管理方面存在着主责部门不明、系统规划不够、支持手段不多、监管力度不足等现实问题。”方树生称,必须在厘清政府职责边界基础上,及时明确发改、教育、网信、工信、市场监管、文化、人力社保、未成年保护等部门关于在线教育监管的职责分工,构建权责清晰、部门协同、应管尽管的监管体系。同时支持组建在线教育行业协会组织,通过信用积分、星级评定、行业“黑名单”曝光、行业禁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强化行业自律,净化市场环境。
日前,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为推进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发布,对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评价对象进行信用评价,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信用评价建立熔断机制 《办法》明确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对象范围,即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企业、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对象。各交通行业的信用评价标准将通过“信用交通北京”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7日。 北京市交通委根据实际需要,每2年调整一次“评价对象”范围,每1年调整一次“评价标准”。 根据《办法》,信用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评价周期为评价标准发布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每个评价周期届满,评分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评价周期。 评价标准分值范围为350分至950分;信用评价等级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用A+级、A级、B级和C级表示。 为切实规范评价对象行为,信用评价建立了熔断机制。在评价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定为C级:一是被列入交通运输行业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二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三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媒体曝光事件并产生恶劣影响的;四是评价周期内累计减分达到350分的;五是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根据《办法》,每年1月31日前,交通行业信用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信用初评结果,并在“信用交通北京”网站公示。如评价对象对信用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在结果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交通北京”网站或者线下向辖区管理单位现场提交异议申请。 违反信用优质服务承诺将予以处罚 为鼓励交通运输企业更好地遵守相关规定,遵循市场规则,承担管理责任,提升服务水平,《办法》提出,开展交通运输网络平台经营服务的企业应当做出信用服务承诺。 评价对象做出初始等级信用承诺并提交信用承诺书的,初始等级可以定为A级。有违反承诺行为的,初始等级降为B级。违反承诺情形严重的将对社会曝光。信用承诺书应当在“信用交通北京”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同时,《办法》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做出优质服务承诺。由北京市交通委确定优质服务承诺事项,并制定优质服务承诺书。交通运输企业做出承诺的,在评价中予以加分;违反承诺的,在评价中予以减分,以期为市民出行提供优质交通服务 作为必要环节嵌入招投标等流程 为体现信用评价的公开透明性原则,北京市交通委按照“一主体一档案,一事件一记录”的原则,依托信用管理系统建立起评价对象的电子信用档案,实现全流程可追溯。“信用交通北京”网站可向社会提供电子信用档案的分级查询服务。 为切实达到信用评价“让守信者降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代价、增压力”的目的,《办法》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建立了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具体来说,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对评价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连续两年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可以不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重点关注名单、违诺名单的,抽查比例和频次不设上限,抽查内容100%覆盖等分级分类监管措施。 为强化评价对象诚实守信意识,《办法》明确了奖惩措施。奖励方面,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评价对象,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评优评先、选择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惩戒方面,对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和违诺名单的评价对象,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将依法依规限制其享受简化程序等便利措施,限制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评优评先项目等。 《办法》明确,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及应用将作为必要环节嵌入监管检查、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等流程。同时,建立与北京市其他部门及京津冀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及应用联动;加强与社会机构合作,推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信易+”便企惠民活动中的应用,健全社会化应用机制;组织培树“信用+交通”典型,树立交通运输行业知信用、讲信用、重信用、守信用的行业良好风貌,不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促进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记者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日前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都市将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 哪些事项适用于信用承诺机制?《通知》明确两类事项,一类是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办理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政务服务事项;另一类是各类法人、自然人根据需要或主动作出的承诺事项。 “奇葩证明”也有望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来规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如何保障信用承诺制度的执行?《通知》明确,各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在办理行政事项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违诺者不再享受便民服务措施。此外,《通知》明确将信用承诺执行情况作为享受扶持政策(包括专项资金扶持或补贴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将信用承诺执行情况作为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的参考依据。
为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宣贯实效,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湖北省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0〕22号)落地实施,实现信用信息录入、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结果运用“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监管”。 一、系统智能评价,让数据用起来。湖北省全面建设根治欠薪信息监管系统,信用评价作为系统设计重要子系统,将10个评价指标、22个计分标准和定级规则嵌入其中,建立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模型,并设置异议处置、等级修复、红名单申请、信用报告申请等功能。依托该系统自动汇集全省案件办理、书面审查系统数据,并对接社保、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数据,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动态评价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积极发挥信息系统预测预警和智慧监察的作用。 二、规范信息录入,让数据跑起来。设置统一表格模板,设定信息数据格式标准,严把数据质量录入关口;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检测,及时发现解决各地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升入库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全省125个人社局及区(县)综合执法局同步部署、同时推进,组织协调监察、仲裁、社保、法院等工作人员按期完成信息梳理采集任务。全省共录入评价信息308849条,其中用人单位基本信息194060条,书面审查信息97286条,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信息11981条,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信息2979条,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信息2280条,荣誉及奖项信息263条。 三、结果公正公开,让数据活起来。信息系统自动汇总各地录入的评价信息,计算得分并确定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通过用人单位端口,系统将评价结果推送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直接打印生成本单位信用等级报告,真正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跑路。针对个别用人单位对评价结果提出的异议,所属地人社部门可以通过系统进行复核,用数据实现公平公正,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经系统评价,2020年度全省确定A级用人单位62237户、B级用人单位132701户、C级用人单位204户。 下一步,湖北省将切实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引导用人单位通过作出信用承诺、接受专题培训或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等方式修复诚信等级;把守法诚信等级作为开展执法检查、评先评优、政府资金支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分类监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依法保障用人单位权益,持续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
6月1日,宁夏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启动会在石嘴山市召开。宁夏医保基金监管启动将石嘴山市国家试点工作做深做优、做出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在全区推广,使宁夏成为全国首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医保基金信用监管的省区,为全国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医保信用管理先进经验。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刘嘉月,国家医保局医保基金信用体系专家指导组核心专家、中国社会保险学会龚忆莼一行参加会议。 石嘴山市自2019年6月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以来,建立了医保基金监管信用教育、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惩戒、信用修复“全闭环”的制度框架体系,并建成集数据采集、分析、评价、应用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房、医保医师三大信用主体上线。 会议指出,全区医保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医保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学习借鉴石嘴山市的试点经验,以地级市为单位全方位开启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树立“大监管”理念,打破基金监管就是经办机构日常稽核审核和行政部门事后检查处罚的惯性思维,加强部门间的联动配合,积极主动协调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司法、财政、纪检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打破部门监管条块分割的壁垒和束缚,打出部门联合信用监管的“组合拳”,通过信用档案、信用承诺、新准入医保定点机构的信用风险判断,实现事前风险识别;通过定点机构信用评价、信用监测预警、信用风险趋势比较,实现事中风险控制;通过检查稽核、协议管理、预算管理、费用结算、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部门联合执法,实现事后风险监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最终实现我区医保基金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险监管格局,严守基金安全红线,全面提升医保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多措并举推动新型消费发展,及时健全标准体系,以高标准建设带动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推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网上购物、扫码用车……这些新型消费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今年3月发改委、商务部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提出培育壮大零售新业态、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入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等24项举措。这些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为推动新型消费发展,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型消费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内容。与传统消费相比,新型消费的突出特点是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不少市场主体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创新创造步伐,从现有经营环节和领域中衍生出新链条和新业务,培育出定制消费、“智能+”服务消费等新型消费场景,满足了消费者品质化、个性化和中高端化的消费需求。随着5G时代到来,新型消费必将加速发展,这不仅能为百姓美好生活创造更多可能,也能大幅提升全社会运转效率。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处于成长期的新型消费还存在一些亟待补齐的短板,区域发展不平衡、行业发展不充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要更好发挥数字化的支撑作用。要以融合创新为导向,推进5G基站、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更多新场景的普及应用。针对零售等领域数字化人才供给不足的问题,加快制定中长期数字化人才培养规划,为数字化转型夯实人才基础。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离不开高标准引领。新型消费领域的很多新生事物发展迅速,需要相关部门及时健全标准体系,以高标准建设带动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围绕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我国已批准发布520余项国家标准。未来在重点服务消费、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要继续加强标准研制工作,推动新型消费发展行稳致远。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还要多措并举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要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瞄准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快完善流通领域制度规范和标准,加快商务信用体系建设。 发展数字经济、壮大新型消费,对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有效扩大消费、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相信在各方合力推动下,新型消费的发展动能将进一步迸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得到更好满足。
2021年是我国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迈进的元年,也是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后的最后一年,面对全新的内外部环境,资管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在新发展格局和新发展理念下,特别是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下,绿色金融发展进入加速期。资管行业在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如何扮演好角色?如何推动绿色金融业务上规模、绿色金融服务上水平,全方位助力绿色经济发展?带着上述问题,《金融时报》记者专访了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中国理财网·理财20+论坛专家委员会成员董希淼。 《金融时报》记者:您如何看待绿色资管行业的发展机遇? 董希淼:当前备受关注的三大长期风险(人口老龄化、自然资源缺乏、气候变化)均与气候和环境相关,越来越多的发达经济体通过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建设,拓宽绿色技术企业融资渠道,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面对内部转型压力增大和外部低碳经济加速,以创新产品和服务助力碳中和,绿色资管行业将迎来历史性机遇。 首先,面对内部的规范转型和外部的复杂环境,资管行业发展转型的步伐从未停滞。截至2020年底,我国资管市场规模已达122万亿元;未来5年内,规模有望突破200万亿元。在绿色金融蓬勃发展的背景下,资管行业正在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资管作为转型创新的重要方向。目前,银行理财、信托、公募基金均以实际行动支持绿色产业,立足绿色经济发展,发行了多只绿色资管产品。 其次,随着绿色金融理念兴起,ESG投资理念渐热,价值投资逐步融入我国市场。ESG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ESG指标分别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三个角度来衡量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在发达经济体的投资框架中,ESG已成为主流的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明晟(MSCI)、富时罗素指数等针对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编制了多种ESG指数。近日,我国市场首批ESG ETF落地,我国价值投资理念进入新阶段。未来,资管行业将加速布局碳中和主题,绿色资管产品将越来越丰富。 《金融时报》记者:您如何评价目前我国绿色资管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面临着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挑战? 董希淼: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制度体系,顶层设计日渐清晰。 从业务层面看,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业务获得了长足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方面,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走在世界前列。目前,我国绿色信贷余额已居世界第一位,绿色债券存量规模居世界第二位。绿色保险方面,通过不断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加大对绿色发展支持,并发挥绿色保险的市场化风险管理功能,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保障。绿色基金方面,各家基金公司纷纷布局绿色发展主题基金,目前市场已有4只ESG ETF获批。与此同时,绿色金融标准加快推进。2021年4月,我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发布,相关标准正与国际接轨。 整体而言,资管行业在我国经过多年蓬勃发展,市场规模巨大,而绿色资管正如旭日初升。近年来,绿色金融发展已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向绿色资管延展,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 随着绿色资管兴起和发展,一些不足和问题逐步显现。特别是,我国目前绿色标准并不清晰,市场缺乏统一标准规范;绿色企业相关信息披露不完善,部分产品出现“含绿量”不高、存在“漂绿”等风险。这是制约绿色资管发展的基础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要看到,绿色产业自身属性可能导致资金需求与金融供给出现期限与风险错配的问题,信贷、债券等渠道已无法满足绿色产业的资金缺口,需要具有长期投资属性、投资期限长的资管产品持续增加资金供给和服务支持。总的来说,我国绿色资管行业正处于起步阶段,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任重而道远。 《金融时报》记者:从绿色资管角度,请您谈谈对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理解? 董希淼: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与达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相比,差距还很大。资管行业管理着巨大的私人部门资金,是我国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的重要推动力。发展绿色资管、助推碳中和,资管行业责无旁贷。 首先,金融的第一原则是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资管行业必须坚持这一原则不动摇。资管行业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资管行业通过募集资金投向绿色技术企业,助推绿色经济发展。布局绿色产业可以优化资管产品的投资组合,为客户提供更丰厚的回报。绿色资管行业在推进绿色经济发展中,实施手段和工具具有灵活性、多元化等特点。 其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多维度的,除了提供融资服务外,还应承担社会责任。在市场不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情形下,应依靠政府推动低碳行业发展,提高金融机构绿色产业风险容忍度,引导资金流向绿色行业。利用金融手段实现碳减排路径的重点是降低“绿色溢价”,通过绿色金融项目资金引导企业有动力使用绿色能源。 发达经济体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做法可为我国提供借鉴。如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对欧盟将采取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时间表进行详细说明,使投资者更容易识别可持续金融的市场投资机会。 就我国绿色金融下一步发展,有三个建议:一是统筹考虑碳中和目标、环境气候变化等因素,整合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资管等绿色金融相关的标准和目录,形成统一完善的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提供基本遵循。二是加强对绿色金融的定向支持,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和直达性,通过精准滴灌,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促进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三是完善信息披露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