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境游手续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兑换破损钞票被要求证明“非被人为故意破坏”……曾几何时,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证明”不仅让群众办事身心俱疲,也让基层部门不堪重负。 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就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作出多个重要部署,要求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司法部负责组织实施。两年过去了,这项工作现在进展如何?有什么进一步的目标举措?记者对有关部门和地方进行了采访。 为证照办理“做减法” 北京市民李先生打算近期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他在咨询住建部门后得知,从今年起,北京市保障房资格申请手续已取消全部纸质证明,所有申请家庭成员只需填写“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无须再提供多份申请材料。“原以为得奔波好几趟盖章子,没想到程序简化了这么多,实在是太方便了!”他高兴地说。 “盖章子”的减少,得益于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记者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专门成立由部长担任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清理工作联络机制,开设“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接受群众投诉,并及时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开展清理,按期完成任务。 中国人民银行取消“户口迁移证明”等11项证明事项;司法部取消涉及律师执业管理等28项证明事项……据司法部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从群众投诉量看,2018年9月投诉监督平台开通当月共收到群众反映相关问题865件,2019年11月共收到群众反映相关问题15件,投诉量大幅度下降。 据悉,司法部正在汇总审核国务院相关部门拟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为证照办理进一步“做减法”。 让群众办事少跑腿 编制“一”张承诺清单、提供“二”类承诺模板、建立“三”种承诺制度、打好“四”种承诺补丁……这是浙江省台州市在打造“无证明城市”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实践经验。通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台州市县两级现已取消7000多项证明材料,努力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的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行政机关不再向其索要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予以办理。 2019年5月,司法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天津、上海、四川等13个省、直辖市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个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和部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普遍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强化信用惩戒等手段促进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副局长徐志群介绍,从试点情况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推行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企业群众反映良好。 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为例,报考人员不用再专门提交学历等证明材料,只需登录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即可,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内部核查、信息共享等手段对其承诺信息进行动态核验。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试点地区和部门累计试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约2500项,涉及公安户籍、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教育、科技、司法行政等60多个领域,有效缩短了群众办事时长、节约了行政服务成本。 将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国办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今年要在全国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徐志群表示,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已经探索出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初步具备在全国全面推行的条件和基础。 根据部署,司法部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针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 据悉,司法部正在酝酿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就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具体内容、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努力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充分发挥“减证”与“便民”作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经济社会活力。 “‘奇葩证明’问题的产生,根本在于政府履职不到位。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到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这是一个逐步深化、不断渐进的过程,也是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方式。下一步,我们将在指导意见出台后,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学习,交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典型经验,及时督促指导这项工作全面推行,努力让群众更加满意。”徐志群说。
来自安徽省住建厅的消息,近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印发,旨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企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暂行办法》所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企信用主体,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市政公用事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咨询服务等行业从业的企业。企业信用类别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种。需要查询或获取企业信用分类情况的,可以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平台申请查询。 《暂行办法》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招标投标、市场准入、政策支持、评优表彰以及行政处罚裁量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应用信用信息。
记者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该省日前发布《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的通知》,提出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的竞赛活动,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 通知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 同时,通知要求,竞赛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等,坚决做到“零收费”,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今年以来,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时有发生,尤其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在近日举行的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高林介绍,今年以来,中央网信办针对联防联控、复工复产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多头、重复、反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滥用和泄露事件频发,个人信息“善后”措施欠缺等突出问题,指导督促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规范开展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存储、防护工作。 “去年以来,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持续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对存在问题的App采取约谈、公开曝光、下架等处罚措施。”高林说。 据了解,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将于9月14日至20日在全国31个省(区、市)统一开展,其中,高峰论坛等重要活动在河南郑州举行。高林表示,今年网安周期间,将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宣传普及个人信息保护常识:一是举办App个人信息保护论坛,介绍专项治理工作进展,解读相关文件,并邀请专家就App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前沿技术等开展研讨;二是打造“一站式”个人信息保护知识库,在线上平台的对话访谈、线上课堂和微课等版块都汇聚了大量的个人信息保护内容,方便网民“一站式”获取丰富的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三是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主题日活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发动广大职工、妇女广泛参与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安徽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立足安徽实际,突出外商投资、服务贸易、对外投资合作、对外贸易以及长三角区域商务信用合作等重点领域,以信用监管为着力点,依法加强商务领域行业企业主体管理,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商务领域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为营造诚信兴商氛围提供强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合作、内贸流通等领域信用信息数量质量明显提升,商务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管控通”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全过程信用监管全面实施,跨业务、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商务领域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基本建立;消费信用体系初步建立,消费环境有效改善,消费满意度显著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提高,诚信营商环境基本形成。 根据《实施意见》,安徽省将整治消费领域严重失信问题,重点加强家政服务、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和成品油等民生消费领域信用建设,深入开展消费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开展信用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信用消费业务,积极扩大即期消费,并探索以信用代替押金等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领域开展行业自律,以消费领域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商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有效整合政府和市场信用信息。支持行业制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对诚信市场主体进行表彰、重点推介、减免会费等行业性激励,对失信市场主体进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等行业性约束或惩戒。
为贯彻落实“家政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天津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召开了“天津家政行业诚信服务新闻发布会暨政策支持家政企业专题培训”,全市150多个家政服务经营单位共200多人参加了大会。 会上,市商务局副局长李宏就家政行业诚信服务做出发布,市发改委副主任刘东水、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刘立群分别从全市信用建设、金融支持家政企业角度发表了讲话。市商务局解读了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的申报指南,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宣讲了家政行业金融服务产品。市商务局服务处负责人宣读了《天津市家政行业诚信服务倡议书》,与会家政企业代表踊跃发言,承诺共同营造天津市家政服务行业诚实守信氛围,以高质量的服务回馈社会。 在发布会现场天津市商务局负责人介绍了“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和“家政信用查APP”的综合服务功能。该平台的应用有利于维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有效提升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消费者也可通过该平台查询家政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作为用人参考和依据。消费者通过下载“家政信用查APP”或者扫描国务院小程序“家政服务信用查询”二维码,经过服务员授权便可查询的服务员信用记录内容。 “家政服务信用平台”可概括为:一个系统、两类记录。一个系统就是指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发建设了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应用,推出了“家政信用查”消费者端和服务员端2个手机应用程序,归集各地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的信用信息,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两个记录就是指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和家政服务企业信用记录。服务员信用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个人身份信息,犯罪背景核查结果即五年内是否涉及盗窃、虐待、故意伤害、强奸、放火等案件,是否为重症精神病人等,以及从业经历,培训情况等信息,还正在逐步加入健康、保险等信息。 此次发布会,对全市家政行业诚信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下一步天津市商务局将继续依托“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家政信用查APP”的普及使用,推动天津市家政企业不断强化服务品质,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和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做到标准化服务,推行服务承诺、服务规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并加大对家政行业经营的检查、督导,对表现突出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家政服务业良好形象。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负责人刘琳近日透露,企业年报数据显示,全国44家疫苗生产企业、3.1万家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实现了100%年报。从年报整体情况看,企业整体生存质量比较高,特别是像疫苗、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信用水平明显提升。 国新办近日举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企业活力政策例行吹风会,刘琳在会上透露了上述信息。 刘琳表示,企业年报是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重要内容,依法年报是每家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公众和消费者可以通过公示系统便捷地获取企业年报的相关信息,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 刘琳指出,企业年报数据是反映企业生存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企业积累自身信用的重要途径。2019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工作除湖北省以外,已经于今年的6月30日完成。全国应当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总数是3588.45万户,已经报送公示企业的数量为3272.46万户,全国企业的年报率是91.19%,和上一年度基本持平。同时全国还有44家疫苗生产企业,3.1万家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实现了100%年报。从年报整体情况看,企业整体生存质量还是比较高的,特别是像疫苗、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信用水平明显提升。 刘琳称,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将企业的年报工作与复工复产有机结合,积极做好年报的相关服务工作。主要是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个是把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湖北省的企业年报时间延长了3个月到今年的9月底,就是9月30号结束。同时把全国的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了6个月到今年年底,也就是12月31日结束,为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年报提供更为宽松的空间。 第二个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贸、稳外资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外商投资法》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年报的“多报合一”工作,减轻企业的填报负担,积极向外资企业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贸、稳外资的政策,确保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报数据质量。 第三个是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年报的服务力度,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电话咨询答复、多媒体平台宣传引导、点对点地推送提示等非现场、非接触的服务方式,确保企业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足不出户就可以安心地年报。 同时还积极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的企业数据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优化升级公示系统,为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便捷填报公示年报信息提供有力支撑。到今年7月底,公示系统共归集公示了1.3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12.5亿条,这些信息包括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还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智能搜索,快速地查询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帮助企业识别、控制有关的风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公示系统作为企业年报的法定平台,社会影响也在不断地扩大。到今年7月底,系统的累计访问量已经达到1342.08亿次,日均访问量超过了1亿次,累计查询量达到118.35亿次,日均查询量达到870.8万次。
日前,记者从西安市住建局获悉,为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维护房东、房客的合法权益,近日,《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 10月1日起,收储西安市国有土地上的存量住房并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租赁交易的住房租赁交易企业(以下简称“托管式”租赁企业),其租赁交易资金将实施资金监管;“托管式”住房交易中,租金和押金将会实施专户监管。 “托管式”租赁企业须设立专用账户接受监管 《意见》要求收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存量住房并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租赁交易的住房租赁交易企业在开展业务前需与本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书》,并由企业在监管银行开立存量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专用账户)。租赁企业在西安只能开设唯一监管专用账户,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 同时,“托管式”租赁企业在监管银行开立监管专用账户后,需在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填报监管账户信息并开展相关业务。监管银行通过平台系统对接方式核实企业填报的账户信息并进行租赁交易资金日常监管,同时将核实后的账户相关信息定时报送金融管理部门。 租赁资金收支须通过服务平台 释放已付租赁周期内资金 《意见》明确,西安市住房租赁行业管理部门对“托管式”租赁企业的监管专用账户日常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次承租人也就是房客和住房租赁企业通过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网签房屋租赁合同后,房客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和数额,将租金存入该企业的监管专用账户。 监管部门对住房租赁监管资金的释放,以房屋产权人也就是房东足额收到住房租赁企业支付的租金为依据,由租赁企业通过服务平台申请释放已付租赁周期内监管账户收到的租金。服务平台将企业申请释放信息推送给监管银行,经监管银行核实房屋产权人账户收款信息后,平台方可通过该次申请。如有变更,租赁双方应先协商一致解除原租赁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新的协议内容在住房租赁服务平台重新进行合同网签备案,按照新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受资金监管。 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 双方应先申请撤销原合同网签备案 租赁合同期满后,交易双方在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该合同对应的资金监管解除,向企业释放账户租金余额。 《意见》中还提到,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双方应先向行业管理部门申请撤销原合同网签备案再申请解除资金监管。 合同网签备案撤销后,服务平台向监管银行发送合同备案撤销信息,由租赁企业根据双方协议内容结算退款至次承租人银行账户,退款完成后持撤销合同网签备案申请表、结算凭证向监管银行提出释放租金申请。 违规收取或支付资金 严重者将暂停网签及监管资金拨付 《意见》中还明确,住房租赁交易资金在监管专用账户停留期间,由监管银行按照规定利率计息。 “托管式”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实施意见收取和支付资金造成损失的,由西安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职能查处,可责令其限期整改,严重的应暂停网签及监管资金拨付,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监管银行未按约定或违反规定造成收付监管资金损失的,按照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由金融监管部门查处。同时,凡未接受资金监管的,交易双方应自行承担交易资金风险。
近日,内蒙古发改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对诚信企业管理模式、激励措施和监督办法有详细规定,旨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 从2019年开始,内蒙古实施“诚信典型选树”工程。内蒙古发改委对综合信用优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会主体开展认定工作。该工程不限企业规模,不限申报时间,不限所在盟市。入选企业纳入内蒙古“诚信企业库”,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和融资便利。相关主体可通过“信用内蒙古”网站和“内蒙古信用促进网”申报。 内蒙古社会信用管理中心数据显示,内蒙古诚信企业分为三个层级,从低到高为诚信达标企业、诚信示范企业和诚信标杆企业。由资本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评为A级及更高级别的企业可申请成为诚信标杆企业。截至目前,内蒙古有996家企业获得诚信企业认定,其中诚信示范企业499家,诚信达标企业497家。 诚信企业可在媒体宣传、免费培训等方面享受守信激励措施。内蒙古发改委将与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内蒙古文明办,协同媒体加大对诚信企业宣传和推介力度。内蒙古发改委将为诚信企业提供免费培训。内蒙古鼓励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创新经营方式,为诚信企业提供融资、租赁、采购和出行等优惠高效服务。 诚信企业监督管理是“诚信典型选树”关键环节。诚信企业要按年度更新申报内容。内蒙古鼓励企业上传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证明材料,提升企业信用水平。诚信示范企业和诚信标杆企业应当设立企业信用管理岗位,并由专人负责。
为保障纺织企业用棉需要,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公告称,2020年发放40万吨的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以下简称“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企业需在2020年8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且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名单。同时,对虚假申报等失信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根据公告,此次发布的“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且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申请企业除满足上述信用状况外,还必须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一是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二是全棉水刺非织造布年产能(自有)8000吨及以上的企业(水刺机设备幅宽小于或等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2000吨,幅宽大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4000吨)。 公告明确,申请企业于2020年9月1日~15日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材料。各委托机构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送达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 公告指出,国家发改委将在官方网站上对申请企业信息进行公示。任何主体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举报。经确认申请材料不属实的,取消被举报申请企业的申请资格。同时,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请表中所作承诺的失信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虚假填报申请表、伪造有关资料骗取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以及未按规定开展进口业务的,将收缴其配额证,并依规限制其今后申请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和滑准税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