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药品全品种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和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并逐步实现全部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覆盖。通知明确,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药品追溯码就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扫码有何用?专家介绍,“卖药必扫码”,医保部门“依码结算”,若未扫码或者出现重复扫码,医保基金将拒付,且追究相关责任,以此提升药品监管效能;“买药可验码”,通过扫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不仅让群众购药更放心,还可推动其共同参与药品安全管理,维护用药安全,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根据通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准确采集、核验药品追溯码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追溯系统。零售药店要在顾客购药小票上显示药品追溯码信息。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要加快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 通知明确5方面重点工作:强化赋码,确保准确规范;强化采集,确保应扫尽扫;强化应用,确保带码管理;强化服务,确保安全便捷;强化管理,确保精准高效。在强化应用方面,通知明确,提升药品追溯码在医保目录谈判、商保目录制定、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集中带量采购等方面的应用。 国家医保局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查询功能,建立药品追溯码、商品码与医保药品编码的三码关系映射库,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的包装级联映射库、各类追溯码的追溯码规则库,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例如,为购药参保人提供药品追溯信息查询渠道,快速查询药品生产、零售、使用等信息。
近日,由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GB/T 45255-2025)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从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表示方法及含义、评价周期、评价验证、评价应用等方面,规定了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技术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应用提供参考,对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各项标准建设,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制度框架,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月11日,中国证监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会议并讲话,证监会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充分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和积极进取的政策取向,为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任务书”和“施工图”。证监会系统要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强本强基、严监严管,扎实办好资本市场自己的事。 一是全力巩固市场回稳向好势头。强化上市公司增强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和能力,更大力度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二是在支持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上持续加力。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发行上市,稳妥恢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尽快推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更好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三是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以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为牵引,全面启动实施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平稳落地,取得可感可及的改革成果。 四是坚定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研究制定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总体规划,稳步拓展跨境互联互通,切实提升境外上市备案质效,进一步提高跨境投融资便利性,更好实现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五是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坚持依法严惩、依责严防,加快完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强化科技赋能,增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穿透力,快、准、狠打击恶性违法违规。 六是加快建设“三个过硬”的监管铁军。纵深推进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打好巡视集中整改攻坚战。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推动干部切实强化履职政治担当,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和战斗力。 会议指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反映社情民意,体现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和对资本市场的关心。证监会系统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机制,努力推动办理工作提质增效,更好促进资本市场各方面工作改进提升。
近日,教育部在春季学期开展部署2025年“校园餐”管理重点任务,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全面查缺补漏,保障师生校园餐安全。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围绕多个方面,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主要包括:夯实中小学校主体责任,重点强化校长“第一责任人”意识;紧盯食材采购、配送、查验、贮存、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加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督学监督,畅通师生意见反映和投诉机制,推动中小学校普遍成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强化家长监督作用;保障体系重在充分到位,要持续加大学校食堂资金和设施设备投入,加强人员培训,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风险动态感知,一旦发生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提级管理,高效稳妥处置,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据了解,自2024年5月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国各地共投入103亿元改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8.5%。
近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截至2024年末,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完成辖区内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 整合后,各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各市县不超过一个平台,保留的平台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管理,并在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按照《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推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指导有关方面做好资产划转、数据移交、人员安置等工作。 据悉,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着力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水平,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加强与金融机构开展联合建模和信贷产品开发合作,提升“信易贷”工作服务质效,大力汇聚金融便民惠企政策,推动各项政策的在线办理和直达快享。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设的意见》。《意见》围绕补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提出到2027年,应急通信技术装备实现有效供给,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网络抗毁韧性切实增强,极端场景保障能力大幅跃升,引导应急通信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意见》立足应急通信工作现实需求和实际情况,旨在解决重点问题、提升关键能力,总体上有三方面考虑:一是突出部门协同,由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强化部门协作,强调建立跨部门供需对接、信息共享、协同保障机制,形成应急通信工作合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突破技术装备为基础,以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夯实网络基础为抓手,加快推动补强应急通信短板弱项;三是强化极限思维,重点加强指挥预警、物资装备、保障队伍、基层保底等关键能力,有效提升极端场景应急通信保障效能。 《意见》部署了四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动应急通信创新突破。通过推进应急通信技术突破应用、研发推广新型应急通信装备、构建应急通信创新发展平台、推动应急通信产业生态繁荣,促进大应急通信走创新驱动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之路。 二是加快应急通信机制改革。通过构建应急通信供需对接机制、健全应急通信协同保障机制、完善资源统筹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电信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四方面举措,形成衔接顺畅、协同高效、规范有序大应急通信发展新局面。 三是夯实应急通信网络基础。通过增强重点地区通信网络覆盖、提高通信网络抗毁韧性水平、建设专网通信支撑服务能力,筑牢更广覆盖、更高标准、公专协同的大应急通信网络支撑基础。 四是强化极端场景保障能力。通过增强指挥预警、区域保障、队伍实战、基层保底等应急通信关键能力,形成应急决策精准智慧、物资装备跨域投送敏捷、保障队伍战力卓越和基层韧性不断联的极端场景大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组织协同、制度协同,加强资金投入、监督考核,推进《意见》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切实增强极端场景应急通信托底保障能力,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日,财政部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为突出独立性要求在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监管部门将该部分内容从《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提取出来,形成专门的《独立性准则》,作为财政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以提升其权威性和强制力。 针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中关键审计合伙人轮换的情形,《独立性准则》规定项目合伙人在轮换前的任职期累计不得超过五年,比国际守则中的七年更加严格,并且将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视同项目合伙人执行轮换规定,与我国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相符,体现了中国特色。针对会计师事务所为某一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连续执行审计业务的时间达到十年或以上的情形,《独立性准则》要求在会计师事务所层面采取防范措施,如扩大审计项目团队成员轮换的范围;由独立于审计项目团队、具备充分时间和胜任能力的人员实施第二轮质量复核并形成质量复核专项报告,重点关注审计项目团队的独立性情况等。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来看,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或保持独立性不足,已成为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为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回应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关注,监管部门对现行守则有关独立性的要求进行了全面修订。 据悉,此次《独立性准则》的制定主要遵循三项原则。一是坚持以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公众利益为目标。二是坚持立足国情与国际趋同。三是坚持准则闭环管理,通过特别注重归纳总结行业监管中发现的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保持独立性不足等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为规范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机构)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就《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稿明确,MCN机构是指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入驻,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提供策划、制作、营销、经纪等相关服务的机构。MCN机构开展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遵循公序良俗,遵守商业道德,维护良好网络生态。MCN机构从事表演、节目等活动的,应当依法依规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服务资质。 根据草案稿,MCN机构不得直接或组织、教唆、委托、协助签约的网络账号实施:以议题设置、合成伪造、臆测编造、拼凑剪接等方式,制造发布网络谣言;煽动网民情绪,故意引发群体对立,制造负面话题撕裂共识,扰乱网络秩序;集纳负面信息,翻炒旧闻旧事,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误导公众;利用“网红儿童”牟利,包装、炒作未成年人,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等。 草案稿要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要求MCN机构注册后台管理账号,并绑定旗下网络账号。在网络账号注册、拟变更账号信息等环节,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申报所属机构情况。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专门针对MCN机构的举报通道,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根据草案稿,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平台规则和入驻协议的MCN机构,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期改正、暂停营利权限、限制提供服务、入驻清退、纳入本平台黑名单等措施,并向网信部门报告。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发现网络账号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依约处置网络账号所属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参与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检察机关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要求立足“四大检察”基本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引领,依法做好检察环节治理欠薪相关工作,以法治力量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通知》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职,以“如我在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欠薪案件,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有效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震慑作用,最大程度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注意区分恶意欠薪犯罪与一般欠薪违法行为,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做好民事诉讼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高质效办理涉农民工权益案件的虚假诉讼监督,做实做优支持起诉,切实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规范开展涉农民工权益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对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依法督促纠正。积极稳妥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促进综合治理。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维权“有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公安部1月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相关情况。针对当前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多发,人民群众和保险机构反映强烈的情况,2024年4月~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先后发起全国集群战役40余次,依法立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3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15亿余元。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介绍,专项打击工作期间,公安机关将跨机构、跨行业、跨区域实施的具有职业化、产业链特征的犯罪团伙作为打击重点,聚焦人民群众、保险机构反映强烈的车险、人身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创新类险种等重点领域,依法实施精准打击。各地公安机关相继打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职业保险诈骗犯罪团伙,遏制了此类犯罪的多发势头。金融监管部门以团伙型、职业型保险欺诈违法犯罪为打击重点,聚焦车险、雇主责任险等欺诈风险突出的险种和渠道,组织行业集中排查、高效配合。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累计移送可疑线索1.2万余条,协助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批重大案件。 华列兵表示,保险诈骗犯罪当前形势依然较为复杂严峻,团伙型、职业化、跨区域重大保险诈骗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保险相对人合法权益,个别“人伤骗保”案件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险领域黑灰产业乱象严重扰乱金融保险市场秩序。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坚持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构建常态化打击机制,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突出打击重点,坚持集群、集约、集中打击,突出主动、合力、长效打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深入推动形成保险欺诈综合打击整治工作合力,坚决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