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城市商业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充分发挥城市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枢纽作用。 此次发布的《方案》共8个方面21条措施。结合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实施城市商业提质行动,构建以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为引领、特色商业街区为支撑、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为基础,布局合理、设施齐全、业态丰富、供给优质、安全便利的城市商业体系,激发城市商业发展内生动能,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要规范市场秩序。统筹考虑线上线下、商品服务等不同业态特点,制定合理的支持政策和监管标准,整治“内卷式”竞争,建立公正平等、创新自由的营商环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和监督评价机制,推动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提高城市商业主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10月15日,贵州、辽宁、吉林税务部门曝光3起利用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虚开发票偷税骗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贵州博方民族药业开发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发票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贵州博方民族药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虚假注册黔南州惠水县星岭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操控贵州旺禾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骗享涉农税收优惠,让上述两家合作社为其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295份,金额2509.60万元,其中281份发票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232.83万元,并通过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249.03万元。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贵州博方民族药业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445.3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二、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以戴元军为首的犯罪团伙虚开农产品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18年至2022年,以戴元军为首的犯罪团伙,注册成立辽宁桃园家饰有限公司,通过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低值高报”、虚假结汇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023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辽宁桃园家饰有限公司作出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1852.72万元的处理决定。2025年7月,主犯戴元军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规定,对其处罚金2500万元;其余4名从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 三、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以闫莉为实际控制人的3户企业虚开农产品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17年至2024年,以闫莉为实际控制人的吉林省琴航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吉林省中汇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长春市威纯经贸有限公司3户企业通过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列进项税额、出口不具备合理商业目的货物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02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3户企业作出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578.12万元的处理决定。目前,案件已移送至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税费优惠政策的享受必须以合法合规为前提。通过虚构农产品交易、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等手段骗享税费优惠的违法行为,不仅扰乱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而且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影响了相关产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广大经营主体应准确理解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到业务真实、票据合法、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相关领域税费服务、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守法经营主体的同时,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坚决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0月15日起施行。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原则。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立足数字经济时代市场竞争的新特点、新挑战,对虚假交易、数据权益保护、平台责任等焦点问题作出回应,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夯实公平竞争法治根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说。 浙江丽水市云和县警方破获的一起“网络水军”刷单案中,犯罪团伙通过开发刷单软件,为5000余家电商提供虚假交易服务,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网络刷单炒信、虚假评价、恶意退货等行为频发,破坏市场秩序。广告屏蔽、流量劫持、数据杀熟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花样翻新,损害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石宏介绍,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完善了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对实践中恶意交易的多种表现形式进一步细化,如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平台规则,直接或者指使他人对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治理网络不正当竞争,要合理设置网络平台经营者义务。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引导、规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公平竞争;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规定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报告。 为压缩成本,充电宝行业部分厂商使用劣质电芯,导致安全隐患激增。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内卷式’竞争破坏市场环境,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积极应对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将‘内卷式’竞争纳入调整范围,与时俱进完善了法律规定。”孙晋认为,“要有效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治理‘内卷式’竞争的相关规定,需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平台和相关企业协同,形成全链条系统化治理体系。” 今年以来,外卖平台的价格战备受关注。部分平台通过补贴或强制手段迫使商家参与低价竞争,损害了商家的利益。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先林认为,低价促销让消费者短期受益,但容易造成企业质量控制水平下降,带来低水平无序竞争。对此,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孙晋表示,平台经营者应立足长远,通过创新做大蛋糕,适时优化竞争规则,实现优胜劣汰,保持健康经营生态。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后,为商家的合理利润空间和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加强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与本所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洗钱风险评估、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客户身份资料及业务记录保存、反洗钱信息保密、宣传培训、内部审计和检查等内容。 《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定期识别、评估本所面临的洗钱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和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制度、措施和程序以管控洗钱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本所实际,指定专人负责本所的反洗钱工作。 对于客户阻挠、妨碍、拒绝配合尽职调查或者存在其他客观上无法完成尽职调查的情形,《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拒绝承接业务或者终止已经建立的业务关系,并根据情况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此外,《办法》还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公开信息,综合考虑客户特征、业务目的、业务性质、资金或资产来源和用途等因素,对下列客户及业务采取与洗钱风险相匹配的强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属于国家司法、执法和监察机关调查、发布的涉嫌洗钱及相关犯罪人员;属于外国政要、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外国政要或者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的家庭成员、密切关系人;存在其他较高洗钱风险情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修订印发《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决策部署,引导金融行业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评价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包括总则、评价要素与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结果运用、组织保障和附则。 据了解,《评价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调整评价范围。明确评价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由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监管的向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将金融租赁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 二是优化评价要素。将评价要素调整为“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金融教育”“消费者服务”“个人信息保护”7项要素,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消保重点领域治理。 三是完善评价程序。将评价实施环节进一步细分为信息收集、初评、复评、审核等,并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强调复评、审核工作应当通过集体研究形式开展,体现评价工作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四是强化上下协同。充分发挥“四级垂管”优势,加大对基层金融机构消保工作质效的考察,提高一级分支机构评价得分权重。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可按照总局制定的年度消保监管评价方案,根据辖内金融机构类型、业务模式和规模、客户受众面等情况合理调整评价指标。 五是深化结果运用。明确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根据消保监管评价结果,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于评价结果较好的金融机构增加正向激励,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据悉,《评价办法》的修订发布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为监管制度体系,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要求嵌入业务经营各环节、全流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有温度的金融服务,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近日,农业农村部、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打击非法捕捞活动、加强涉渔外国籍船舶港口国检查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各地加强涉渔外国籍船舶港口国检查和管理工作。 《意见》指出,要认真履行《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港口国监管体系,提高打击非法捕捞能力,展现负责任渔业国家形象。 据介绍,《协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牵头制定,是近年来在全球渔业治理、打击非法捕捞方面最重要的国际文书。2025年4月16日,中国正式加入《协定》。《意见》的发布为做好《协定》实施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意见》强调,要高度重视渔业资源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零容忍”打击非法捕捞,主动履行港口国义务,积极参与全球渔业治理,强化渔业执法国际合作。要坚持以依法治渔、依港管渔、防惩并举、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协定》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严格实施进港审查,公布指定港口名单,明确管控船舶范围,实施船舶进港报告,拒绝非法船舶进港。规范开展港口国检查,依规抽检进港船舶,公正开展船舶检查,规范提供在港服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提升履约监管能力,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加强涉渔中国籍船舶管理,保障船舶合法权益。强化各项支撑保障,强化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提高港口国监管能力,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为各地加强涉渔外国籍船舶港口国检查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
日前,中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在《求是》刊发题为《坚定推动民营经济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署名文章。文章提出,全力以赴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支持更多民间资本投资铁路、核电、水利、公共服务等领域重大项目。继续支持民营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债券融资。加快组建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文章明确,不断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扎实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推动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推动修订招标投标法,深入治理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双盲”评审等创新做法,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减少人为干预,加强对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支持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布局,支持更多民间资本投资铁路、核电、水利、公共服务等领域重大项目。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持续深化投贷联动合作。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 加大民营经济发展要素支持。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不断增强“信易贷”质效。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民营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债券融资。加快组建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平等使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产业共性技术平台。深入实施“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促进数据要素高效配置与流动“软环境”,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数据要素型企业做优做强。强化人才支撑,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全面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做好法律的宣传、贯彻和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加快形成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基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支撑的法律制度体系。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大涉企执法问题查纠整改力度,规范跨地域涉企刑事案件办理,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强化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加大对违规收费的治理力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实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建立拖欠企业账款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强化失信惩戒,下大力气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的保护,依法惩处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违法行为和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近日,记者从司法部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入企入户检查减少48.3万次,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通过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稳定了市场预期,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形成了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去年年底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检查事项多、标准不透明、不一致以及运动式、逐利式检查等突出问题,规定了合理确定检查方式、限定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向社会公布检查标准、严格控制专项检查、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等解决措施。 司法部积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有关任务要求,围绕“明确行政检查主体”“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规范异地行政检查”和“行政检查该严则严”五个方面积极探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 据介绍,在严格依法检查方面,司法部强调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的同时,也强调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共秩序,既确保检查既不过度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也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把该查的查到位,防止出现检查真空。 在强化数字赋能方面,多地大力推行“扫码入企”、开展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提升检查质效。 在实行差异化监管方面,建立健全以专业领域企业风险分级为主、充分考虑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情况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自身管理规范程度的不同,对检查频次的要求也有所区别,不做一刀切。 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发现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必须把握好检查“宽与严”的政策界限,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政检查工作,“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最高人民法院5日发布4件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治理医保骗保犯罪的决心和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 “被告人艾某忠等诈骗案”中,山西大同某民营医院实际控制人艾某忠多次召集艾某宇、张某才等人,到周边各地吸引、招揽病人住院,鼓励、安排本院职工及家属住院,采取虚增药品进价、药品重复入库、虚增临床用药、虚报床位等手段,大肆提高、虚构住院费用,制作假病历,将虚假数据上传医保中心,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截至2020年底,医院虚报金额970余万元,其中未拨付金额200余万元,系诈骗未遂。法院判处艾某忠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近年来,一些犯罪团伙通过非接触式手段,倒卖医保骗保药品非法牟利,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大量药品得不到妥善保管而浪费,部分变质药品再次流入销售环节,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戴某寿多次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情况下,通过微信联系上下家收购、销售“医保回收药品”,并租用仓库作为场地,雇佣他人负责打包、邮寄药品。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药品共2万余盒。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戴某寿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据介绍,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2024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1156件2299人,一审结案数同比增长131.2%,挽回医保基金损失4.02亿余元。
记者7月23日从公安部获悉:“十四五”时期,全国公安机关不断推进“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深化高频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业务“全国通办”,近1亿人次群众享受异地办证便利。 驾驶证“全国通考”、小客车登记“一证通办”、驾驶证行驶证电子化等60余项交管便民措施全面落地,惠及群众60多亿人次,减少群众办事成本1000多亿元。目前全国已有1亿多机动车车主申领了电子行驶证、3亿多名驾驶人申领了电子驾驶证。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整合各类公安政务服务应用,面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智能的“一网通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