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范网络电商广告用语(人民时评) “全网仅一家”“史上最低价”“销量总冠军”“行业领导者”……打开互联网平台的商品页、直播间,广告极限词并不鲜见。一些消费者被类似广告吸引,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却发现名不副实,既影响体验也面临维权难题。 滥用广告极限词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由于语言词汇的复杂性,列举所有极限词并不现实,因而在具体实践中,需要把握立法本意。参照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界定,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即属违法。那些动辄标榜“唯一”“独创”“问鼎”“极致”却又拿不出有效证据的商家,其广告用词明显不适当。有的商家耍小聪明、打擦边球,采用异体字、谐音等方式变相使用极限词,实质上也涉嫌违法。 滥用极限词的虚假广告,其危害值得警惕。商家使用极限词发布广告,实际上利用了信息不对称,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从长远来看,这种行为也是在透支商家自身的品牌信用,无异于竭泽而渔。如果助长类似行为,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影响的是行业的良性发展。实际上,有的商家也自食苦果。据媒体报道,某地公安部门侦破一起案件:有不法分子在电商平台搜索包含“最”“永不”等词的广告,以广告用词违法、要投诉举报为由,向商家敲诈勒索。 互联网时代,当滥用极限词的虚假广告搭上技术的便车,其负面影响更不可小视。起起伏伏的价格、稍纵即逝的福利,常令人眼花缭乱、无暇思考。销售渠道的丰富多元、广告形式的灵活多变,也对监管的覆盖面、精准性、灵敏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告极限词虽被明文禁止,但仍有商家铤而走险,究其原因,在于相关做法成本低廉、屡试不爽。商家以极限词为卖点,吸引消费者掏腰包,往往只重售前不管售后,让消费者直呼上当受骗。由于维权成本较高,不少顾客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找商家讨说法。在这种背景下,对于网络电商广告的失范行为特别是广告极限词等乱象,亟待有针对性地加强治理。 规范网络电商广告用语、整治滥用极限词乱象,需要多措并举、久久为功。在技术层面,应当与时俱进、加强创新,更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监管。互联网的普及,让商品更容易被消费者检索到,也方便了对极限词使用的捕捉、筛查;让商家可以随时做广告、发文案,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及时存储数据、留存证据。在机制层面,不妨畅通渠道、充实力量,让媒体、用户、志愿者等发挥更多作用,进而延展监管触角。同时,还应加强引导,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积极辨识、揭露虚假广告。此外,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让不法平台、商家、代言者付出应有代价,也有利于激发警示效应,推动行业加强自律。 前不久,《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将以互联网直播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跨境电商广告纳入监管。面向未来,紧跟互联网业态发展,落实落细监管举措,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才能推动互联网电商恪守底线、健康发展,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十四五”规划单列专章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部署,其中就强调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以创新驱动农村金融发展,不断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需要大力推进金融制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构建可持续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和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才能最终形成长效服务机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首先,改革完善相关的金融制度,助推乡村全面振兴。金融制度主要包括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政策扶持三方面的内容。完善农村金融制度体系,一是创新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应在已较好满足脱贫群体基本金融需求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和完善包括政策性金融组织、商业性金融组织和其他金融组织等在内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实现优势互补,保证金融服务在农村的全覆盖。搭建以城带乡、城乡融合、互惠共赢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长效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继续支持商业银行完善各类与乡村振兴相关的金融事业部门,如“三农”事业部、扶贫事业部、普惠型涉农金融业务部等,建立专业化、不脱农、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振兴金融供给机制。鼓励各类金融资本设立或参与设立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商业银行与村镇银行合并重组,进一步创新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为金融支农提供有效补充。二是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目前,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已初步形成,今后需要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水域和林权抵押、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等方面结合农村实际加以改进。大力鼓励并支持金融科技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保险服务及风险分担体系建设、支付体系建设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创新应用,建立政府引导、科技创新支持、市场化运作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长效机制。建设良好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切实提高农户的金融服务获得感。三是继续用好金融扶持政策。鉴于农业自身的弱质性,需综合运用适当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措施,引导各类金融组织服务于贫困群体及其所在区域的行业企业。对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创新型扶贫金融服务与绿色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一方面进一步实施利率与费率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降低农村金融组织的市场化运作成本,提高其支农效益和意愿;另一方面继续进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鼓励各类金融资本下乡开展涉农业务。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与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持续提升农村金融市场活力。 其次,在金融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运作为主和政策扶持为辅,因地制宜鼓励和支持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并将各类产业扶贫型金融产品和服务适时调整为产业带动型的产品和服务。一是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创新开发低成本、广覆盖、便捷可得的普惠型农村金融产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继续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科技的强效助力。为了更好满足农村居民的贷款意愿,建立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组织可以创新设计基于农地、农房、农具等抵押的融资产品,在农村推广应用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打造特色支农金融产品和服务,针对不同的金融需求细分主体如贫困户、女性和老年群体等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针对乡村特色旅游行业、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等开发专项贷款产品。二是继续探索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重点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农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等的建设,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围绕产业链的金融生态圈,吸引更多金融机构为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及上下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支持。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协同创新,大力鼓励和支持金融科技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中的多维度应用,破解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技术瓶颈。区块链技术与供应链金融具有天然的匹配性,可开发设计诸如“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区块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金融等业务模式,开发基于农业电商平台的互联网金融、网络供应链金融等相关产品,不断拓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服务边界。 最后,在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服务创新持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同时,务必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农村金融的风险预警与监控,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的规范发展。要注重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金融信用大数据的维护与使用,营造农村良好的信用环境,从源头上防范金融信贷风险;注重将金融科技作为控制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金融科技创新为应对农业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进行差异化的科学评价与有效控制,鼓励因地制宜创新农村的保险与期货业务。 (作者:刘学文,系烟台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博消息,近日,“潼关肉夹馍”等地理标志维权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就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取得注册商标后能否禁止他人使用商标中包含的地名? 答:有些商标包含地名,这些地名往往具有独特商业价值。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即便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权利人亦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包含的地名。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包含的地名,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问:请问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能否任意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商标? 答:在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并符合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的,即便不申请加入集体、协会或其他组织,亦可依法正当使用地理标志;不符合地理标志使用条件或超出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者则不能通过商标许可、加盟、入会等方式获得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资格。相关组织作为商标注册人通过诉讼收取所谓“会员费”以及类似费用的,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问:行业协会或有关组织是否可依据其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通过诉讼请求他人支付加盟费? 答: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应做到合法、合规、自律,维权时应依法合理行使诉讼权利。个别协会和组织利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获取加盟费等,在商标法上没有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取加盟费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问:当前还存在一些明知不具备正当权利基础、谋取非法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损害他人正当经营利益等“碰瓷”诉讼现象,人民法院对此有何举措? 答:诚信诉讼是诚信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人民法院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目标和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缩短诉讼周期、便利当事人举证,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与此同时,以鲜明的态度和有力举措,坚决遏制恶意诉讼,陆续出台了防范虚假诉讼及恶意诉讼的多个司法解释,例如,今年6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恶意提起诉讼的原告,被告依法请求该原告赔偿其因该诉讼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对于提起恶意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还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要织密制度的笼子,让恶意诉讼的当事人“偷鸡不成蚀把米”。
12日,中国吉林网获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送各省(区、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分析报告的函》要求,为解决我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将开展全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吉林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归集共享的相关信息,梳理出各市(州)所辖地区的“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失信行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合同违约行为”等信用领域突出问题,形成治理工作台账,各地区针对台账失信问题开展整改工作。 下一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将按照《吉林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的整改范围、工作重点及工作目标等,及时指导、督促各相关地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完成。
日前,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召开重庆市2021-2022年规范信用修复暨治理“征信修复”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提醒市民:凡是声称合法的、商业性、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大数据时代,信用报告已成为金融机构信贷审批的重要参考,其适用范围不断拓展。随之而来,社会上针对信息主体不良信息的“征信修复”乱象层出不穷。 譬如,某些非法机构承诺能够“洗白征信”“直连央行征信系统”。而实际上,这些机构往往是教唆个人伪造各类材料和法律文书材料,用“非恶意逾期”或所谓的“不可抗力”等纠缠申诉,或者恶意投诉信息提供机构乃至监管部门,以图修改不良信息。部分“修复师”甚至会要求接管信息主体的电话卡、银行卡号等,不让信息主体自行与金融机构接触。更有甚者,收取高额费用后很快失联。 这些伎俩真的能够“修复”征信吗?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征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因此,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这一说法。凡是声称合法的、商业性、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信用意识,规范开展信用修复,治理“征信修复”乱象,切实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重庆启动了2021-2022年规范信用修复暨治理“征信修复”乱象专项行动。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中,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借助信用网站、电话热线、主题宣传、专题讲座等方式,让广大市场主体和老百姓知晓信用修复方式及要求,引导社会公众善于运用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共建信用社会。
12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区通过开展金融行业诚信建设、融资对接推介、金融专题培训等活动持续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我区实体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近年来,我区将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施普惠金融、践行金融为民的重要抓手,通过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持续改善我区金融环境。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要出发,搭建融资服务平台,有力促进企业与银行的深度合作。目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建的企业首贷服务协调中心、续贷服务协调中心、企业信用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受理业务673笔,金额72.97亿元,成功办理186笔,金额31.46亿元。 “我们结合行业特点,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综合服务,同时,为企业提供技术诊断、市场营销等特色服务,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提升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农发行宁夏分行行长、宁夏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会长张艳娟说。据了解,在自治区民政厅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领导下,促进会配合组织举办投融资对接专场活动65场,资本市场轮训暨中小企业融资对接辅导活动22场(次),编印发放企业融资项目指引手册、融资风险防范手册8万册,开展18场(次)金融专题培训,成为推进我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宁夏将持续发挥金融信用体系在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中的重要作用,借助宁夏金融监管和服务智能化平台,打造“诚信宁夏”的靓丽金融名片。
近日,在武隆区政务服务中心47号综合窗口,准备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王女士遇到了一点“小麻烦”,她忘记准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的申请材料了。 看着焦急的王女士,窗口工作人员将王女士的申请业务输入“重庆市武隆区信易+审批”系统,显示其信用记录“良好”。工作人员立即启动“信易+审批”服务模式,马上为其办理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该窗口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以往的做法需要8项材料同时具备才能现场办理,现在信誉良好的办事企业、群众仅需要填写一份承诺书就能办理了。 据了解,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建立“让数据多跑腿,让办事群众少跑腿”的“信易+审批”服务机制,武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建设了“重庆市武隆区信易+审批”系统,并印发了《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领域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对符合《武隆区信用承诺事项清单》所列77项事项要求的群众和企业提供信用承诺“绿色通道”,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重庆市武隆区信易+审批”系统进行跟踪和督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武隆区“信易+审批”服务机制可通过3种信用审批模式开展,一是告知承诺型,符合信用条件的申请人承诺其已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的,可以通过签订一纸《承诺书》,实现“承诺就批”,即时予以办理;二是容缺受理型,符合信用条件的申请人忘带或缺失材料时,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三是审批替代型,符合信用条件的申请人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政务事项时,部分证明材料等要件可用信用承诺书替代。 “打造‘信易+审批’是武隆区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持续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不断提升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的举措。”武隆区政务办主任王晓明表示,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这将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截至目前,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信易+审批”办理审批事项90件,帮办代办15420余人次,开展“双向免费邮寄”106次,特别是“双向免费邮寄”服务,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一对一”提供全程帮办服务,手续办理完成后,直接邮寄给申请人,大大降低了办事成本。 下一步,武隆区将继续全力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积极创新,着力优化武隆区营商环境。
当前,各类网络平台上不乏靠夸大其词促销者。 记者采访发现,部分网络平台上违规违法使用“极限词”广告的情况仍多,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导致不法分子利用“商家广告词违法”进行敲诈勒索一类案件频发,亟须加强监管治理。 不法分子盯上“吹牛”电商 记者从山东警方了解到,此前,山东枣庄山亭区桑村镇西罗山村村民洪志鹏不堪网络敲诈烦扰,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求助。原来,他的网店被人举报涉嫌虚假宣传问题,对方称只要4000元钱就能撤销举报“了事”。 办案民警冯文文介绍,马某等人在多个网络平台的网店中,搜索包含“最”“永不”“环保”“无毒”等词的广告,然后以广告用词违法为由,向12315平台投诉举报。一旦商家通过投诉单留下的电话号码与马某等人联系后,马某等人就以“如不私下解决,市场监管部门会对商家处以巨额罚款”威胁商家,索要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的财物。不少商家为避免被罚,不得不“花钱买平安”。 “从掌握的案件情况看,绝大多数商家被迫接受马某等人的敲诈,马某等人则在收款后撤诉。”山亭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杨峰告诉记者,以马某为首的这一团伙的犯罪行为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已涉及全国2000余商家,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元。 山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田伟告诉记者,此类案件发案势头有所上升与电商广告领域普遍存在滥用“极限词”情况有关。 滥用“极限词”成电商“牛皮癣” 我国《广告法》明文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对于违法使用“极限词”广告“吹牛”的,可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但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网络平台上的广告中“极限词”仍大量存在。 有商户以拼音、谐音、异体字方式使用“极限词”。记者发现,禁用词“最”的谐音体、拼音体,如“蕞低价”“蕞D价”“Zui低价”被广泛使用。 闲鱼上名为“mini的宠物生活”的卖家打出“全网zui低XX狗粮爽系列”广告;卖家“宸汐优品”称所售洗发水、沐浴露、洗沐套装“全网蕞低价甩!”;播主“惠聚同城创始人”为规避平台审查,将“史上zui低价”字样打印在纸上,在视频中展示。 记者还在小红书上看到,某护肤品宣称自身“历史最低价”。当记者询问客服是否是最低价时,客服并没有正面回答,只表示“不同时期,价格不同”。 直播带货活动中也存在相关问题。10月13日“巴黎欧莱雅”在微博上称,“锁定10月20日李佳琦的直播间,面膜今年最大力度”。不少网友购买了预售为429元的产品。不久的“双11”期间,这家品牌的直播间现货却只要257元。在“黑猫投诉”平台上,集体投诉量已超20000件。 此外,广告中还大量存在“史上”“国家级”“唯一”等禁用词。播主“露露黄了”在其多条带货短视频均使用“史上最低价”等说法。闲鱼卖家“原来是lailai啊”称自己出售“国家级野生海参”招揽生意;卖家“宝妈一枚”出售“国家级护眼台灯”;卖家“嘉树悦行”则称所售牙膏为“全球唯一95%水萃取蜂胶牙膏”…… 违法“吹牛”广告甚至已成为一种行业惯例。记者发现,不少商家会“未雨绸缪”地在网店醒目位置标注“特别申明”,以此推卸责任:“本店针对在售产品的广告宣传排查整改如有未调整之处敬请提醒,关于此类问题发生的纠纷支持退货退款,但不作为赔偿的理由”“不接受并不妥协于任何形式的极限词赔付,望广大消费者与‘打假’人士知悉”。 迎难而上搭建多元共治系统 多家网络平台相关工作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平台对相关商品宣传时违法违规使用广告“极限词”都持零容忍态度,也均设置了一系列甄别、处置规范及办法,如:平台会持续通过人工管控和技术手段进行交叉识别、在针对相关商家或创作者的管理规范中添加“广告禁用词”类详细的明文规定、为用户开通举报邮箱和电话等直接反馈通道等,一旦出现违法违规,平台将对商家或创作者处以扣除信用分、收回直播权限、收回电商权限等处罚。 但由于种种原因,治理效果未达预期。田伟表示,从办案实践中看,商家为营利,无论线上线下均有夸大宣传的倾向和习惯。行政执法部门案多人少,想要做到监管压力全时全域覆盖难度很大。 同时,部分商家和创作者“绕弯”使用“极限词”,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平台技术监管的效率和精度。在直播带货中,部分主播有意将暖场的短视频做得较为夸张,直播结束后又迅速删除视频以销毁痕迹,这些都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此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赵精武等多名专家向记者表示,当前该领域治理依据存在效力低、漏洞多等问题,亟待从立法层面查漏补缺提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提醒,平台应特别警惕一些规避治理的“歪招”,动态升级监管科技水平,从源头上杜绝类似的有害广告进入平台。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应主动提升科技监管水平,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效能,铸造监管公信。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凡麟提醒,如平台对足以引起消费者误解的产品信息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应当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倒逼压实责任。山东齐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建议,构建统筹协调的监管机制,明确各监管主体的职能范围与边界,既防止出现“无人监管区”,也避免职能重叠导致互相推诿。 “以多元共治为理念,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多种手段加以系统治理,使各方经营者对自身行为在法律体系中的定性、处理程序和后果有清晰的判断,最终实现整体网络营商环境的彻底改善。”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宣东建议,通过协同管理体系的建立,推动形成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直播平台、从业人员、其他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