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摸清我省取水口和取水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取用水突出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保障全省水安全,日前我省水利部门发出公开信,要求各取用水户履行如实填报义务。 公开信中,水利部门要求取水用户积极主动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如实填报拥有的取水口的基本信息,不得瞒报、谎报、弄虚作假。规范自身取水行为,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此外,我省要求取水许可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取用水户需按季度报送取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下的工业和服务业取用水户需按年度报送。对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私自改变取水用途、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拒不缴纳或拖延缴纳水资源费、拒不报送取用水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用水户,水利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6月19日,我省印发方案明确:即日起至8月,在全省集中开展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以“清事项、减环节、优流程、提效率”为主要目标,聚焦行政审批、一网通办、项目建设条件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方面,进一步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 此次专项行动共有7项主要任务: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治理行政审批堵点;治理建设条件落实堵点;治理一网通办堵点;治理投资数据堵点;治理《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落实堵点;治理事中事后监管堵点。省发改委将在全面审查和清理省、市、县三级实施的审批事项基础上,开列出全省统一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和申报材料清单,作为督查、审计等工作的依据。 今后两个多月,我省将深入查纠实际审批工作中自行设定审批事项、区域性统一评价结果无法互认等问题;查纠政府投资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查纠省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模块推广率、覆盖率低,投资项目审批严重超期等问题;查纠偏离实际虚报、重复报送、超进度报送项目投资数据,违规入库统计等问题;查纠未批先建、自批自建、擅自调整投资概算、对违反产业政策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2017年5月31日以来省、市两级核准的项目,随机抽取开展现场核查。
6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关于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市将健全完善监管名录,把辖区内所有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全面试行信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 报告提到,为净化农资市场,有效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市农委整合执法资源,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加大活禽及野生动物的管控,加大生产基地的检测力度,充分利用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通过远程监控,指导农产品的生产者使用生物防护、物理防护等新技术,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督导农业企业对上市的农产品加强自检,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同时,我市还将探索信用体系,健全完善监管名录,将辖区内所有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引导生产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同时全面试行信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信用档案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
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督促复学学校做实做细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4月15日至7月3日,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卫生监督系列专项行动”中小学校卫生“蓝盾”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根据辖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复学进度,按照《2020年辽宁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表(中小学)》分批分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地要高度重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对学校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摸清辖区内各类学校底数及复学进度,可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所有复学的各类学校开展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学校要予以查处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为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省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保护我省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法权益,确保防疫用品质量安全,维护我省认证市场秩序,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打击口罩、防护服等出口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有无合法资质、是否存在虚假认证、买证卖证、认证严重失实、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标志、认证价格违法等行为。对借疫情肆意牟利,侵害我省企业利益,扰乱我省认证市场秩序,影响我省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出口的违法行为,我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将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曝光。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帮扶,提供质量认证和标准服务工作,向企业发放帮扶卡,为企业分忧解难,答疑解惑,让有出口认证需求的企业少走弯路。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在我省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业务的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争做遵纪守法的行为典范。同时提醒有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需求的企业要到能合法合规提供认证服务的机构进行认证,如需要政策咨询可以向帮扶卡上的市场监管人员进行咨询,认证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15专用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办理企业的举报诉求。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农业农村部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1日,集中开展为期60天左右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 《通知》指出,加强场户管理,严把饲养“源头”关。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推动落实本地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包场包户等方式,将生猪养殖场户防疫监督、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实行监督人员网格化管理。落实生猪养殖场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实现规模猪场全覆盖。 加强产地检疫,严把生猪出栏关。严格按规程实施生猪产地检疫,强化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关键检疫环节;科学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做好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工作。规范产地检疫证明领取、使用和管理,加强检疫证明电子出证账号管理,明确出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严禁“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调运环节监管,严把流通运输关。各地要以县域为主,安排专人分兵把守当地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协调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查调入调出生猪和运猪车辆,建立查验台账。对违规经营主体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建立生猪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运猪车辆取消备案。 加强落地监管,严把到达接收关。严格落实生猪跨省调运到达目的地后有关防疫和监管要求。对用于屠宰的生猪,要严格核对产地检疫证明附具信息与实际到场情况是否相符,及时回收产地检疫证明,严防产地检疫证明流失;严格按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发现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以及脾脏、淋巴结等典型病理变化的,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按程序报告。 《通知》提到,加强全链条监管,严把信息对接关。要依托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等信息化平台,逐步探索建立生猪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模式。 此外,《通知》要求,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把监督执法关。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组织核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调出调入生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